法國方麵也在繼續施加壓力,曾國藩剛進天津城,法國公使羅淑亞和主教樊國樑也到達了天津。直接到三口通商衙門與曾國藩、崇厚見麵,羅淑亞口氣強硬地提出四項條件:賠修教堂、禮葬領事、懲辦官吏、查拿“凶手”。過了三天,羅淑亞又照會曾國藩,威脅曾國藩如不將張光藻、劉傑及天津提督陳國瑞處死抵命,法國水師提督將帶兵船到天津,徹底將天津城夷為平地。崇厚還到租界拜會了羅淑亞和法國新任駐津領事德微利亞,要求通融一下,饒過張光藻等人,而羅淑亞一點麵子也不給。新任天津知府馬繩武,帶紳民代表去找羅淑亞求情,羅淑亞也是麵沉似水,不予理睬。
曾國藩隻能發布告示,曉諭士民查拿凶犯,修葺教堂。與此同時,在崇厚的幾番勸說下,曾氏勉強答應將天津道周家勳撤職,知府張光藻、知縣劉傑二員即行革職,請旨飭交刑部治罪,以示懲儆。如此,除了崇厚,天津的領導班子被一擼到底,悉數落馬。依照曾國藩的本意,張、劉二人平時公正清廉,算是良吏,如此以替罪羊的方式來向洋人示好,實在有辱斯文。再者若真正逐一問責,當時教案的最高責任者毫無疑問是崇厚,絕非道、府、縣三級官員,倘秉公處置,崇厚須負主要責任,地方官吏頂多算協從之罪。然而崇厚頭頂有恭親王這層保護傘,且又肩負赴法之命,曾國藩也奈他不何,唯有啞巴吃黃連,默默生悶氣。
也正因是非對錯念頭於心中不斷交戰,奏折剛一發出,曾國藩就後悔了。他對幕僚吐槽道:“崇厚駐天津近十年,調停於民教之間,人頗譏之。事變之後,崇公出示解散,有嚴禁聚眾滋事之語,由是怨聲載道”。而自己心頭一軟,答應處置本地官吏,語太偏徇,同人多不謂然,將來必為清議所譏。不出所料,朝中清流果然全都開始狂噴曾國藩,大恨他不能一味強硬,完全拒絕法人要求。詬詈之聲大作,‘賣國賊’之徽號,也落到了曾國藩的頭上。京師湖南同鄉尤引為鄉人之大恥,會館中所懸曾國藩官爵匾額,本來老鄉們視為與有榮焉的物件,現在也悉數被擊毀。最最愛惜羽毛之人,卻執行最最容易玷汙清譽之事,似再沒有比這更大的諷刺了。若非為了國家和大局,曾國藩真是寧可自殺,也絕對不幹這髒事。
曾國藩即便後悔,也沒耽誤了他做正事,一邊後悔一邊也沒忘了查問實際案情。曾國藩弄了數百名當初鬧事的帶頭人,詢問挖眼剖心有何實據?結果竟無一人能說出個一二三來。他又逐一訊問了教堂的一百五十餘名中國教民,也均稱習教已久,其家送至堂中豢養,並無被拐情節。曾國藩抵達天津十幾天以來,也沒有一遺失幼孩之家前來報案。所以曾大帥得出了結論,迷拐孩子作藥的事“全係謠傳”、“毫無實據”。他當即定下“但冀和局之速成,不顧情罪之當否”的處理原則,這個原則於情於理都是妥當的,可惜這跟社會輿論就大相徑庭了。
查明了實情之後,曾國藩找崇厚聯名上了個奏折——《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其中仔細分析了五條天津士民之所以積疑成憤的原因。教堂終日閉門不開,莫能窺則,其可疑者一;中國之民到仁慈堂治病,恒久留不出,其可疑者二;仁慈堂死屍,有洗屍封眼之事,其可疑者三;仁慈堂所以病人,雖親屬在內,不得相見,其可疑者四;堂中掩埋死人,有一棺而兩三屍者,其可疑者五。“百姓積此五疑,眾怒遂不可遏”。所以曾國藩希望朝廷明降諭旨,將此情形布告天下,雪洋人之冤,釋眾人之惑。然而不知是恭親王等諸人有意刪改,還是崇厚暗中做了手腳,在朝廷對外公開時,這五點可疑之處被完全略掉,於是曾國藩的奏折通篇都在替洋人說話,一時輿論嘩然。曾國藩自然是有口難辯,隻能外慚清議,內疚神明。
曾國藩洋人其實啥也沒幹的說法,自京師及各省皆斥為謬論,堅不肯信。一時間,輿論嘩然,紛紛指責曾國藩“賣國求榮”,“為洋人獻媚”,甚至到了“謗譏紛紛、舉國欲殺”的地步。曾經是漢人英雄的曾國藩,一下子成了眾矢之地,一輩子攢下的名聲,不到十天就賠了個幹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