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隻有跟胖子在一起的時候,丁一才會釋放真實的自己。也因為胖子,丁一的性格才沒有變得更加陰暗,所以丁一心裏非常珍惜和胖子的這份友情。
兩人隨意找了間大排擋解決了晚飯,自從認識胖子以後,丁一吃飯的事情基本都有胖子包辦了。吃過晚飯,就到了丁一去酒吧上班的時間,胖子也到教室去晚自習。
酒吧是一個城市不可缺少的娛樂元素,特別是在A市這個生活節奏緊迫的城市。人們更需要在忙碌了一天以後能有個放鬆的地方。
酒吧不同於夜總會,酒吧的一般定義是有音樂,有酒,有很多人。隨著社會的發展,酒吧元素也增加了許多元素。而丁一打工的著家酒吧就是名為“放鬆”的傳統型酒吧。酒吧的麵積並不大,位於喧鬧的商業街的中心,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段。能擁有一個小店麵光收租金就可以生活得很開心了。
與門外的喧鬧相比,酒吧內部又是另一番景象。柔和的燈光、柔軟的牆飾,加上柔美的音樂,吸引著不少注重品位的音樂愛好者,這裏經常是音樂人的交流平台,時常可以看到電視上熟悉的臉孔在這裏出現。
丁一像往常一樣換好衣服,他還是比較喜歡這裏的。在昏暗柔和的燈光下,丁一臉上的大眼鏡就成了個性的象征,掩飾了他那平凡的外表。
熟練的穿梭在各個桌子之間,工作了幾年,使他閉著眼睛都能準確的找出每個桌位的位置。雖然他工資是裏麵最低的,但不並妨礙他對工作認真的態度。
丁一也是這個酒吧裏麵可以客串所有職業的唯一一個人。他調出來的雞尾酒,卻成了老板幾個朋友的專用酒,基本上沒有對外出售過。除了幾個熟客,知道的人並不多。
“丁一,今天你值班好嗎?我明天有一個重要的考試。”一個大眼睛的小姑娘跟丁一打著商量道。這小姑娘叫譚靈靈,在酒吧工作也有兩年多,是A大的大學生。到這裏工作也算是勤工儉學,畢竟A市的消費是非常高的。
“嗯。”丁一隻是簡單的應了一聲,在外人麵前他一向沉默寡言。這個小姑娘對他還算照顧,所以丁一對她的印象不錯。
“太好了丁一,改天請你宵夜。那我走了,拜拜。”
丁一點點頭,算是回過禮了。那小姑娘也在意,熟悉丁一的人都知道他就是這個性格。
送走了最後一位客人,丁一把酒吧大門關上。把杯子碟子等物品收拾幹淨,桌子椅子都擦過一遍,就坐在沙發上發呆。心裏想著那塊關於他身世的黑色鐵牌傳到他身體裏的那股奇怪的能量。張開雙手,十指纖長柔軟再燈光的折射下閃著光芒。他記得曾經有個客人說他的手天生就是用來彈鋼琴的,可憐丁一連鋼琴都沒碰過幾次,更別說學了,就算想學也沒有人來教他。
起身坐到鋼琴上,用手指輕輕的觸摸著黑白相間的琴鍵,指尖傳來冰涼的觸感。閉上眼睛,幻想自己變成莫紮特或是肖邦。
手指按了下去,他的手速非常的快,即使是國際鋼琴大師也比不上他的手速。期待中的美妙音樂並沒有出現,有的隻是一連串散亂幹澀雜音。
丁一失望的歎了一口氣,心裏對他的異能已經不報什麼期望了。沒有意念移動物體,沒有風火雷電,沒有操控金屬,沒有無師自通。
什麼都沒有,他不甘於平凡,他平凡得太久了。他渴望得到別人的尊重,渴望能得到更多的金錢。
走到台吧前麵拿了一個高腳杯,轉身隨意在櫃台上抽出幾瓶昂貴的洋酒。也不用什麼器具,憑感覺就往杯子裏倒。沒有華麗的動作,隻有非常快的速度。頃刻間,一杯七種顏色的雞尾酒出現在他手中。丁一端起杯子,一飲而盡。
火辣辣的雞尾酒順著咽喉流下去,化作一股熱流直衝向腦門。閉上眼睛,享受著這短暫的眩暈感。這是丁一最得意的作品,酒精度隻有10度,熱烈程度卻不亞於頂級的伏特加。丁一給她取了一個很俗,但很貼切的名字,叫《烈火紅唇》。
老板曾經想買下這個配方,可惜的是他請來的幾個高級調酒師都沒有辦法學會,不然就這麼一杯雞尾酒的配方,就能夠換來他今後幾十年的生活,根本不需要再去辛苦的打工了。
要說丁一調酒技術如此之高,在台吧當調酒師總好過在前台幫人端茶送水的好吧,而且工資相差幾倍不止。要怪隻能怪丁一調酒的方式了,他不像別人那樣用工具加上技巧來調酒。他純粹是靠他那變態的手速和對重量的極度敏感,根本不需要搖晃相容。這種方法太過驚世駭俗,老板也是出於保護他的原因才不然他到台吧去調酒的。
當年丁一走出孤兒院,四下無人,舉目無親,就差點上街要飯了。老板在他最落魄的時候收留了他,他自然感謝老板對他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