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將進去森林前,淩雲在一個較大的超市裏買了很多東西,除了零食以及水外,他還買了一個強光手電筒,以及一根棒球棒。
手電筒自然是為了照明用的,因為他那個手電筒是個二手的,電量不足,根本用不到明天早上了,因此他又花錢買了一個。至於棒球棒嗎?那當然是防身用品了,這裏邊的森林裏有什麼,淩雲不知道,但是有件武器在身上,總比兩手空空要強吧!於是,他就拿走了這超市裏邊僅剩的一根棒球棒了,將東西包好之後,淩雲踏上了去雲南的征程。
原本他是要等明天再走的,可是這邊的事情能夠瞞多久,他估摸不準,為了不引起變故,他準備連夜啟程,趕往雲南,也好讓自己安心。
至於為啥要走森林,那也是無奈之舉,他身上的證件不齊全,根本經不住武警檢查,雖然大夥兒都知道殺人凶手是個成年人,可是他哪有時間和他們去磨嘰呀!再個他背包裏邊還有六萬多塊現金了,一旦露餡,而他又解釋不出前從何來,鐵定走不了。
於是,他就想到了從森林裏走了。森林挺大的,武警除非將整片森林都包圍住,要不然很定是逮不住他的,雖然累一點,但是卻也安全一點。
“走”來到森林邊緣,淩雲沒有猶豫,走了進去。
森林裏邊一片漆黑,伸手不見五指,好在淩雲有強光手電筒,它的光芒熾盛,宛如白天,淩雲沒有絲毫覺得黑暗,他隻需要注意四周,是否有生物接近便可以了。
沙沙沙
隨著不斷深入,各種各樣的聲音響起來,如果膽小之人聽到一定會被嚇住,以為有什麼在跟蹤他,可是淩雲卻是不怕,他曾經在森林裏邊待過一段時間,對森林有著一定的了解,這些聲音在森林實在是太常見了。
走了將近一個小時,淩雲覺得有些累了,餓了,找了個寬敞的地方,他擦幹汗水,坐下來開始休息,補充著水和食物。
“估計要到明天中午才能走出森林了。”
淩雲心中暗道,進入森林前,淩雲隱晦的向當地人打聽了一下這片森林,了解到這片森林方圓有四十裏,從這邊到那邊,少也需要走三十餘裏的路程,在平路上走三十餘裏路倒是不需要花費多長時間,可是森林卻是不同,它不僅難走,還有危險,搞不好就會被某些生物給襲擊,必須小心謹慎才行,這就無疑延長了趕路的時間了。
雖然心中有些不爽,但是淩雲也是無可奈何,誰叫自己身上有不幹淨的東西了?如果是光明正大的,那就不需要這般麻煩了。
“算了,等將妹妹解救出來後,在去公安局辦理各種證件吧,省得以後麻煩。”自從父母去世後,原本的家被別人給占領了,淩雲那時還小,不知道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很多證件都沒拿就走了,幸好戶口簿拿了,要不然他以後真會寸步難行了。
收回心神,淩雲繼續吃東西,休息,以便盡快恢複體力,這樣的話,他就能快一點離開森林,到下一個城市去搭車,趕往雲南田壇了。
十五分鍾之後,淩雲休息的差不多了,體力恢複了七八分,感覺不是那麼老累了,他背起背包,站起身來,準備繼續前進。
忽然,就在這時,淩雲臉色一變,看著前方那片茂密的樹林,喝道:“是誰?快點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