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雲毫無形象,風卷殘雲的將兩大碗牛肉麵解決了,然後付了錢,拿著背包起身就朝著麵館外邊走去。
“嗯,這人怎麼給我一種熟悉之感,我在哪裏見過他?”就在淩雲要走出麵館時,迎麵碰到了一個用帽子遮擋眼睛,臉上帶著絡腮胡子的人,看到這人,淩雲眉頭微皺,因為他從對方感覺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淩雲敢很定,自己見過這人,因為有了彩源之後,他擁有了一個特殊的能力,那就是對色彩的記憶,凡事被他重點關注過的人,他們身後特有的顏色就會銘刻在他的記憶中,直到這個人或者這種生物消失,這個記憶才會消失。
這個技能是他在這半個月琢磨出來的,不過和修複彩相比,他運用起來就差多了,修複彩能夠過目不忘,看透本質,隻要被它盯過一眼,那麼即使你帶上假麵具,它都能夠將你認出來。而淩雲卻隻能夠從對方身上看出一絲熟悉之感,可見淩雲現在有多弱小,不過相比於以前來說,淩雲已經逐漸變得強大了。
相信給予他時間,在未來的時間裏邊,他會變得越來越強大,到時候,誰都不可忽視他的存在。
淩雲從他身上感覺到了熟悉感,說明這個人他以前見過,之所以認不出來,應該是這個人和他一樣進行了偽裝。
不過,不管這人是誰,淩雲都不想上前去打招呼,因為他從對方身上感覺到了煞氣和血腥味,這個人絕對殺過人,在他交好的人當中,可沒有一個身上有血腥味和煞氣的,所以這個人不是他的朋友,絕對是他的敵人。
和一個敵人上前打招呼,那是非常不明智的,到時候,自己連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況且如今情況特殊,他更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了。
搖了搖頭,淩雲走出麵館,在一個偏僻的地方順了一輛電動車,丟了幾千塊錢放在那裏,他快速離去了。
……
“嗯,剛才那個小孩子,我怎麼感覺有些熟悉啊!難道他也來到了田壇不成?”
不僅淩雲對這個帶著絡腮胡子的男子有種熟悉的感覺,這個男子同樣對淩雲有著熟悉的感覺,當然他不可能和淩雲一樣擁有彩源這樣的東西,他之所以對淩雲熟悉,是因為淩雲的背影以及走路方式像極了一個人,而這個人是他非常痛恨的一個人,要不是那個孩子,他也不會變得如同喪家之犬一般了。
他無時無刻不想殺掉那個孩子,可是他又有些無奈,因為那個孩子雖然朝著田壇的方向而來,但是並不一定來到了田壇啊!所以,他雖然想報仇,但是卻沒有機會。
現在突然看到一個孩子的背影和那個孩子相似,勾起了他的思緒,不知不覺,他就將眼前的孩子當作了那個可惡的孩子了。
“不管是不是,先抓住他再說,如果是,那我就能夠報仇了,若不是隻能怪那個小子倒黴,哼,走。”想到剛才那個孩子有可能就是不久前見過的那個人,絡腮男子連麵條都不吃了,站起身來,朝著淩雲的屁股後邊跟去。
……
“淩雲,有人跟蹤你,要小心了,那個人身上有槍。”在絡腮男子跟著淩雲時,修複彩立即感應到了,連忙對淩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