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運開年紀才十三歲,獵獵寒風吹拂,沒有澆滅他熱血澎湃的勇氣,瘦削的臉龐少年看上去老成。李運開過去是京師丐幫的一名偷兒,拜入李國樓門下,成為李國樓記譜義子,讓他有了今日的地位和權勢。他不喜讀書,脾性中有暴虐的傾向,喜歡扛槍打仗日子,不怕死,有機會指揮打仗,讓他熱血沸騰。
旁邊的人都是大清的英雄好漢,而且由他指揮,讓李運開豪氣萬丈,他要像義父一樣,建功立業,少年成名,環視一下周圍的部屬,他們都整裝待發,默默的等待他的命令,一雙雙眼睛發出炙熱的光芒。
李運開嗔的一下躍上戰馬,高舉著毛瑟槍,喝道:“親衛隊第三小隊跟我走,咱們打兔子去。”
“哦哦哦哦!”親衛隊第三小隊30名親兵侍衛,騎在馬上,走下山坡,揮動著毛瑟槍,向正在勞作的民夫致敬,他們先去遛兔子去了。
一麵李字大旗插在馬上,迎向滾滾黃塵,它代表李字營的勇氣和決心,五名匆匆趕來的哨騎帶來了最新戰報:回軍騎兵約2000人,分三隊間隔兩裏搜索前進,有回軍哨騎四下遊動聯絡。
遠處星星點點的人影使所有人都緊張起來,傅國重揚手遮在額頭前,眯著眼道:“至少300哨騎,離此三裏。”
“迎上去!”李運開意氣風發,雖然他們隻有三十多人,對方人數是他們的十倍,但在他的字典裏沒有“害怕”兩字。
眾人歡呼雀躍,叫囂的高舉長槍,向回軍哨騎逼近。
風中隱隱約約傳來回軍騎兵的馬蹄聲,一聲鼓舞士氣的呐喊從回軍右翼騎兵對中響起,遠處出現的李字旗,明白無誤的告訴李字營運輸隊近在咫尺。辮子狗!這下你們跑不了,率隊的頭領是安傑,素來作戰勇猛,喜歡衝殺在前,作為哨騎都是不怕死的好漢。
因黃土嶺槍聲突然響起,清軍的李字營沒有進入伏擊圈,打亂了回軍原有的作戰方案,讓指揮官哈連虎職能提前發功進攻。
安傑從來不喜歡混在人堆裏,他要把李字旗踩在鐵蹄下,還未等指揮官哈連虎向他的的隊伍下達前進的命令,安傑已經率領他的2000人馬向黃土嶺前進。他這麼做有理由,探子說李字營正規軍不足1000人馬,騎兵更少,其他的都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民夫,他有2000騎兵,足以把李字營團團圍住,至於騎兵對決,大清軍隊怎麼能與馬背上的民族較量呢?其餘兩隊人馬相距不過兩裏,轉瞬及至,李字營的辮子狗,隻會索索發抖的躲在車輛後麵開槍。
蒼天有眼,辮子狗竟然自尋死路,“勇士們,殺光辮子狗!”安傑戰鬥的熱血急速沸騰起來,揮動指揮刀,喝道:“用韃虜的血洗刷你們的戰刀。”
回應他的是300回軍騎兵狂野的呐喊,雙腿猛然踢上馬肚子,用靴子上的鐵刺,紮向馬肚子,戰馬被刺的鮮血淋淋,發瘋一樣往前飛馳,瘋狂的300回軍騎兵就想搶奪那杆李字旗。
安傑為近在咫尺的大功弄得頭腦發脹,流涎掛在嘴邊,他那把綴滿紅寶石的精美戰刀在獵獵風中揮舞,高喊:“吹號!”
回軍沉悶的長號穿破天空,告訴後麵的部隊,一往無前的向前,在太陽的照耀下,滾滾洪流卷起大片的黃塵,好似龍卷風一樣席卷而來。顆粒狀的灰塵飄散在空氣裏,讓人睜不開眼睛,連呼吸也困難。
前方的李字營小隊在廣博的黃土地上飛馳,兩裏地的迎麵對決,考驗著每個人的神經,兩裏地之內,隨時會有生命危險,但他們依然在平緩蜿蜒的黃土地上迎向回軍。
目測距離已經在一千米之內,李字營的騎兵,勒住韁繩,戰馬隨即在高速之中轉彎,每一名騎兵舉起了手裏的毛瑟槍,向著滾滾而來的回軍開了第一槍。
爆竹一樣的聲音,啪啪作響,三十多顆子彈射向將近千米的回軍騎兵,回軍哨騎一陣人仰馬翻,十幾名騎兵從馬上掉下來,非死即傷。有些戰馬也馬失前蹄,栽倒於地,後麵控製不住的戰馬又倒下一批。
這點距離回軍騎兵還沒有開槍,他們手裏的槍打不了一千米的距離,安傑的軍隊是雜牌軍,哪有什麼俄國造?連八百米也沒有殺傷力。但300人的馬隊好似不受影響,義無反顧的尾隨著那麵李字軍旗,他們人多消耗得起這點損失,隻要進入射程,這些找死的辮子狗,將被踏成肉泥。
回軍騎兵更加瘋狂的用馬刺狠紮馬腹,手裏的鞭子抽打馬屁股,戰馬鮮血淋淋,緊緊尾隨在李字營騎兵身後,如影隨形咬著不放。
“追上去,宰了他們。” 安傑振臂高呼,“殺光他們,替死去的弟兄報仇。”
安傑看向尾隨而來的騎兵大部隊,進攻的長號角悠長高昂,“去吧!弟兄們,去建立回紇人的王國。殺光辮子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