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風雨欲來(1 / 2)

張童書,一個身份背景都不算複雜的南方人,在廣州有22年的生活軌跡,不見起色,之後跑到讓無數人淘金起家的南京,當過跑堂,洗過馬桶,吃過喂豬喂狗的殘羹剩飯,處男的身子是送給街道邊發廊的一個粉紅雞,履曆簡簡單單亂七八糟,很庸俗。

他25歲夥同一堆同樣生活在貧民窟的底層人物建立一個小幫派,大勢力惹不起,小勢力不想惹。隻能開幾個上不了門麵的台球廳賺錢。本本分分做事,保護費按時交。嚐盡人間悲酸疾苦。後來因為砍傷餐館老板受過4年牢獄之災,沒人知道這個男人在裏麵遭受了什麼。隻知道出來後徹底成為一個好勇鬥狠的癲狂主顧,像是一條許久沒見血肉的瘋狗,擱誰咬誰,在中國槍支彈藥屬於重點排查危險品,拿不到這些東西,這個男人就從冷兵器開刀,短短兩年橫掃整個北京西路,中途又被窩送到局子裏麵兩次,不過最多隻扣留48小時,究竟有什麼貓膩明眼人都能猜得到。jiang蘇大勢力不把他看進眼裏,一個小角色終究撲騰不起大浪花,構不成威脅,於是放任自流,最後失去管束的他霸占整個北京西路,喜歡左手抱著成熟騷媚的高挑禦姐,右手擰著清純脫俗的學生妹搞3p。對性事放得開,兩年幾乎逛遍整個西路紅燈區,其中還摻雜著不少氣質冷豔骨子騷賤的大學生。

但後來財大氣粗的陳子煥出現,和霸王一樣被任何背景,但有錢,屬於能鼻孔朝天看他的那種上檔次人物。這個經商頭腦相當發達的家夥看上了在北京西路幾乎可以橫著走的霸王,準確的說是看上了這個男人黑幫的背景,於是請到南京最豪華的一家私房菜館談生意,結果沒談攏,陳子煥當時笑眯眯的模樣像個披著羊皮的狼,眼睛裏透著陰狠,不動聲色送走道行尚淺沒看出玄機的霸王,第二天就派了幾個人把霸王16歲的女兒奸汙了,做事的正是陳子煥親手製造的犢子,陳桐,當著一家人的麵把他的女兒活生生按在桌上扒了褲子,一雙手用釘子死死釘著。不經人事的女孩上身下體一起流血,最後加上神經衰弱,死了。霸王當時很冷靜,隻是嘴唇被牙齒嗑除了一道大口子,硬生生咬出來的痕跡。

有人覺得這個男人很傻,純白癡一個。就連能包容他出軌的老婆都忍無可忍要和他鬧離婚,兒子也對他冷眼旁觀漠不關心,簡直是眾叛親離的局麵,霸王頂多歎一口氣,卻依然死撞南牆,心智堅定道執拗的地步。

在道上混的痞子不怕樹倒猢猻散,怕的是牆倒眾人推。可霸王最擔心的卻是自己倒了之後幫派沒人鎮得住,最後讓一幫手下淪落到流浪街頭的下場。蠢的無可救藥。陳桐沒政府背景,卻能用大把大把的鈔票耍手段,收買一些亡命之徒和霸王周旋,有錢有時間的他當然能玩得起,也舍得把精力放在一條有極大利用價值的狗身上。但霸王哪能經得起這種往死裏整的手段折騰?一麵因為場子窩藏毒販被警察查獲,一麵又因為下迷藥強奸女人被勒令關閉場子加以整頓,搞得猝不及防的霸王焦頭爛額。最後無奈之下選擇當了陳子煥的棋子,就是為了讓兄弟有口飯吃。這個男人一輩子不相信女人和自己的種,卻很信任和自己一起打拚的弟兄,罵他拋妻棄子的人不計其數,可這個敢殺人敢越貨的男人也沒說非要打斷誰的狗腿殺雞儆猴。心眼有時如細針,有時卻能撐船。背後罵他的人說他隻是個刻板到隻懂得江湖道義的傻子,但總有那麼幾個人能慧眼識珠,一眼就發現這個被無數人唾罵的男人所作所為竟和臥薪嚐膽的越王勾踐如出一轍。是機緣巧合,還是大智若愚,沒人去猜。

後來遇到一個比自己更狠的犢子,在酒吧三拳兩腳幹翻自己,不信邪的霸王再邀戰,卻不出意料的屢戰屢敗。與此同時陳子煥要挾了他的老婆兒子,想要利用霸王剝掉葉寒一層皮,這麼一來無疑火上澆油。新仇舊恨疊加起來足以讓一個人失去理智,於是暗暗感覺時機成熟的霸王終於打算魚死網破,將地盤以一個不可推脫的理由硬塞給葉寒,然後走的灑脫。或許連他自己都不清楚為何會義無返顧把心血交給一個能算半個敵人的陌生男人,可能是因為深諳外地務工的求生不易,又可能是性子同樣生猛惹得惺惺相惜,總之談不上半點後悔可惜,隻有一些若有若無的悵然無奈。像是一根五毛錢的雪糕,自己沒吧嗒幾口,就拱手送了別人。這個忍辱負重的男人臉色坦然走出門外,眼神冷漠,能為了老婆兒子選擇單刀赴會,可見也不是外界傳言那種沒有絲毫親情牽絆的冷血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