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進網戀陷阱的MM——網名“俠女練霓裳”失戀了,我作為網上頗受她信任的GG,當然很有義務把肩膀借給她依靠一下,別讓她很受傷。痞子蔡流毒甚廣,以至於每次約會她都把地點定在麥當勞,為了慰藉一下我即將飽經摧殘的錢包,都這時候了我還沒忘惡作劇一把——反正我在網上也沒怎麼用心地塑造自己的形象。
我將手握成一個拳頭,作話筒狀遞至MM麵部正前方,用央視大牌記者的口吻發問:“請問你對網上虛擬戀愛有什麼觀點,在經曆過網戀失敗之後你的觀點是否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請問你和你的網戀對象從認識到分手一共曆時多長時間,如果可能的話,請精確到秒”。
“請問網戀失戀和真實世界裏的失戀有什麼不同,如果你在真實生活裏沒戀愛過,可以不用回答這個問題”。
“請問……”
我不能再問下去了,因為我看見MM剛才還哭的梨花帶雨般的臉色已經慢慢由陰轉晴,再由晴轉陰,如此陰晴不定地轉換了幾次,就顯出那麼一點麵對階級敵人的仇恨的顏色來——良久,MM滿腔的憤怒化成非常簡練的四個字脫口而出:“MD,害人!”
我承認這是目前為止,我聽到的解釋網戀這種時髦感情的最具哲理、最有代表意義、最能表達廣大網戀群眾真實感想的一句話了,如果用一句詩來形容,那真是“四字三年得,一吟淚雙流”。那位看客說了:網戀三年能得到這“四字真經”,假如再能回頭是岸的話,也算沒“枉”戀一回了,不過,還沒聽說過有持續三年的網戀呐!
哈,I服了YOU,互聯網才出現幾年?網戀時間達到三年漫長時間這麼大的衛星居然能放得出來。實話告訴你吧,網戀一天是平常,網戀兩天是正常,網戀超過三天那就是異常了。另外小弟我綜合近年來的研究成果,還得出來一條經典之句:“網上才三天,世上已三年。”如果你跟一個MM或者GG在網上認識了一個月,還僅僅限於談談天氣、聊聊文學什麼的,我就忍不住要說你老土了,這麼長一段時間,那些將網戀奉為新世紀最浪漫最好玩的感情遊戲的癡男怨女們電子娃娃都會叫“爸爸”了。
SORRY,跑題了。其實這個網戀害人呢大家都是知道地,具體的體現可以用一首詩來形容:“一網情深,二地思念,三四天就見麵,後悔五六年。想當初七弦無心彈,八天不思茶飯,九連環都折斷,十裏長亭望欲穿,百思想,千係念,萬般無奈把郎盼!萬語千言說不完,百無聊賴QQ成熱線,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不圓,七月初七上火車,六個小時見郎麵,五十塊錢吃頓飯,沒人搖扇我心寒,四處打探心意亂,急匆匆,三心二意敷衍完,飄零零,二點的飛機我得趕,郎呀郎,恨之恨,你拿劉德華的照片來騙俺,下一世,如果網上再相遇,你做女來我做男!”
“現在你明白我的痛苦了吧?”一段蹩腳的竹板念完,MM眼巴巴地看著我。
“好!”我拍案而起。
“什麼?你還敢幸災樂禍?”
“什麼呀?”我坐下說:“我是說,你好慘啊!不過這也怪你自己,誰讓你毫不收斂你‘椰風擋不住’的魅力?誰讓你發新華社通稿似的在網上散發你的玉照,誰讓你明知故犯半推半就的……說實話,還聊天不?”
“不了!”
“還亂發照片不?”
“不了!”
“還和陌生網友見麵不?”
“不了!”
“還上網害人不?”
“不了!……啊?你?陷害我?……”
在網絡俠女練霓裳未發功之前,我落荒而逃,不然,她記錄害人的功勞簿上很快將添上我的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