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6章 衣服與愛情(1 / 1)

青衣一般不敢和女友們一起出去逛街。女孩子一般出去大多是逛商場買衣服,而囊中不羞澀且呈小康狀態的她們,非名牌不買,非名牌不穿卻讓青衣欲避不及。雖然剛剛工作不久,但每月六七千元的收入還足夠青衣“揮霍”的。青衣寧願每次花費幾百元請朋友們去泡吧或喝茶,也不想浪費錢財去買那些所謂名牌。所以每當她們嘲笑青衣吝嗇時,青衣都笑著半真半假地說:“別打算讓我買名牌,我跟名牌有仇!”

青衣生於70年代,成長於大都市,有一個優越的家庭,想不做一個時尚女孩都是件困難的事情。聯想到女孩和時尚,人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大櫃新潮的衣服,並且大都還是名牌。而青衣恰恰相反,非但名牌沒有一套,就是日常穿著也就那麼幾件,但青衣不否認她的骨頭裏在流淌著時尚的血液,這源於青衣對時尚的認識和別人是大不相同的。

在咖啡泛濫的時候,清茶是時尚;在欲望流行的時候,單純是時尚;相對而言,在名牌是時尚的時候,時尚卻成了一種表麵的、膚淺的、庸俗的東西,真正的時尚正在背道而馳,青衣似乎就是屬於與別人背道而馳的那類女孩。時尚不是另類,青衣從不認為街上那些穿著肥大的衣褲、身上布滿了裝飾品、染著黃頭發被“韓流”侵襲的男女孩們是時尚的,那頂多算得上一種流行。前不久,青衣在一家時尚雜誌上看到一句話“時尚在民間。”這或許能說明青衣的著衣觀點。

青衣很欣賞一位女作家的那身小碎花棉布做的夾襖(也僅限於此),青衣想:但願她不隻是為了拍照才專門選的這身衣服,也希望她的衣櫥不是塞滿了名牌,若是這樣,她可能真的適合做一個美女而不適合做一個作家了。

青衣每年能有兩三次機會在街上看到翩若驚鴻的女子,或在繁華的商場一現即逝,或在人潮洶湧的影院門前漫步,或在黃昏在小巷裏隻留下一個娉婷的影子。她們無疑是美麗的,隻是在美麗之外更多了些獨特:絕對是手工的衣裳,注意是衣裳,而不是衣服,絕對是獨一無二的,工整如小令的韻腳,樸素如正值青春年代的狗尾草,讓人聯想起陽光和棉花的味道,想起幾百年前如沉香一般的愛情。

因此,青衣便對名牌有了一種天生的抵觸,也因此,便對自己的每一件衣服有了一種美好的苛求,這種苛求主要表現在:不逛大型商場,隻對在街邊小巷的服裝攤情有獨鍾;細致到一個針腳也要追求完美,一粒紐扣也要全部原配;一年四季就那麼幾套衣服但從不感到自己寒酸,甚至還有一種“病態”的自愛自憐……

青衣常常想起初戀時的一個男孩子,他不是很帥,但是長年一雙軟底的布鞋和一身黑衣,把他勾勒得清純又清潔。他的襯衣領子永遠是白色的,頭發永遠是整齊的,笑起來有一排潔白的牙齒……後來分手的時候青衣沒有太多的惋惜,愛情畢竟不能和衣裳相提並論的,隻是當時青衣的心裏有許多黯然和淡淡的憂傷,那就是,青衣可能永遠找不到一位隻穿黑衣的男孩了。

現在青衣仍然每天簡簡單單出門,偌大的衣櫥裏依然是空空蕩蕩的,依然在逛商場的時候,被女友嘲笑為“吝嗇鬼”。隻有青衣自己知道,對待衣服,和對待愛情一樣,青衣是苛求完美和始終鍾愛如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