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大概持續了一個半小時,我始終沒看到她出現。悻悻的打算坐車回家,她卻不知道突然從哪兒蹦出來,戳了戳我的後背,嚇我一跳。
她笑起來的時候眼睛是彎彎的,睫毛忽閃忽閃的,像個天真爛漫的小孩。我問她,“你怎麼才來?演出已經結束了。”她不好意思的癟了癟嘴,臉紅紅的,“迷路了,找了很久才找到。”我歎了口氣,真是拿她沒辦法。
陳妙一定是跟天氣有仇,每次見到她,都會下雨。而她好像也很了解似的,大晴天出門也會帶上雨傘。她從雙肩包裏拿出傘來遞給我,微笑著說:“你拿去吧!我這兒離得近,你一會兒下車肯定還要走一段路。”一向大大咧咧的我竟然也不好意思起來,推諉道:“我不用,還是你打吧,要是你淋感冒了,我心裏會過意不去的。”她執意要把雨傘塞給我,在推推搡搡中,261公車拋棄了我飛馳而去。她有點尷尬,我也有點手足無措,我說:“要不我先送你回宿舍,然後我再借用你的傘?反正也要等下一班車了。”她猶豫了一下,點頭說:“嗯。”
她的長發被風吹的四散開來,她隻好不斷的的將它們撥到耳後,她的耳朵小小的,像一對可愛的海螺,不知道裏麵有沒有海浪的聲音。她見我一直看著她,臉又紅了起來,“短發真好,洗頭方便,又好打理。”我一邊撐開傘一邊對她說:“其實我以前也是長發,最近才剪掉的。”她指了指我們要走的方向,又轉過頭來看著我的頭發,“為什麼要剪呢?不心疼嗎?”我笑了笑,“你剛剛不都在說短發好嗎?”她膽怯的收回視線,長長的睫毛舒服的覆蓋在眼瞼上,“呃………雖然短發很方便,但是女生還是長發比較好吧!”她的傘有一點小,所以我挽住了她的胳膊,“哈哈,逗你玩的。我是因為樂隊的朋友說短發比較酷,才剪掉的。其實我覺得長發短發都無所謂啦,舒服就好了。”她頓了頓,似乎想明白了我的意思,又微笑著點了點頭。
一路說說笑笑,很快就到了她的宿舍樓。真有點遺憾的感覺,這條路為什麼不能長一點呢?轉念一想,以後還可以借還傘見她,不覺想趁雨還沒停,帶著她的傘飛奔而去。簡單的告別之後,我撐著她的傘回到了公交車站。雨淅淅瀝瀝的打在路麵上,屋頂上,和她的傘上,仿佛我心裏的節拍,噠噠噠噠……平生第一次愛上雨天。
接下來的時間裏,我因為樂隊的事情忙翻了天,以至於陳妙的雨傘在我那裏放了很久,我都沒空還。鯊魚總是因為約會而缺席排練,kk和我都不爽他很久了。我沒想到的是,第一個爆發的人既不是kk也不是我,而是一向沉默內斂的貝斯手馬克。馬克是混血兒,中文和英文都很好,所以那天他中英文夾雜的罵了鯊魚。兩個人扭打作一團,我跟kk好不容易才拉開他倆。
馬克說:“fu(河蟹)ck!你不幹就他媽給我走人!”鯊魚在kk懷裏掙紮著,“別以為你有個美國老爸,我就怕了你,有種今天你就別走!”眼看著,兩人又要打起來,我隻好大聲的吼道:“shut?up!你們鬧夠了沒?大家在一起是吵架的還是排練的?鯊魚是有不對的地方,但是馬克,你也犯不著打人對吧?我們是因為熱愛音樂才走在一起的,如果有誰想放棄了,那是他的自由,搖滾是什麼?是精神的革命,為什麼要革命?為了自由!今天誰要走,就讓他走!”
大家都安靜了下來,馬克扭過頭,看著地麵低聲說道:“我是不該動手,J說的對,誰要走,就讓他走。”鯊魚掙脫kk的手臂,也轉過頭去說:“是我不對在先。”kk把他倆拉到了一塊,大笑著,“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看看你們像不像鬧別扭的小情侶,還不敢看著對方了,哈哈哈哈……”kk一邊繼續調侃他們,一邊費力的逃跑著,最後還是被鯊魚和馬克按到了沙發上。我站在他們對麵,雙手環抱,悠悠的說道:“這是3p的前奏嗎?”鯊魚跟馬克一臉嫌棄的看了看kk,又衝我搖了搖頭表示不屑。kk氣憤的說道:“你倆要是看不上我,就放開我啊!我都要被你們壓扁了!”剛剛還緊張的氣氛一下子煙消雲散,接下來大家一起排練了兩個小時,便相約著下次一起吃飯了。
其實我未必知道搖滾是什麼,隻是那樣解釋或許對情形比較有利。這個問題,很多人問,也有很多人回答。但是誰敢保證他說的就一定是對的呢?人們常說的一句話,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搖滾大概也是如此。而我之所以會愛上它,是因為它讓我覺得很放鬆吧,釋放了很多壓抑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