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如何能忍得過去呢!
細數從前,我同你結婚之後,共享的安樂日子,能有幾日?我十七
歲去國之後,一直的在無情的異國蟄住了八年。這八年中間就是暑假寒
假也不回國來的原因,你知道麼?我八年間不回國來的事實,就是我對
舊式的、父母主張的婚約的反抗呀!這原不是你的錯,也不是我的錯,
作孽者是你的父母和我的母親。但我在這八年之中,不該默默的無所表
示的。
後來看到了我們鄉間的風習的牢不可破,離婚的事情的萬不可能,
又因你家父母的日日的催促,我的母親的含淚的規勸,大前年的夏天,
我才勉強應承了與你結婚。但當時我提出的種種苛刻的條件,想起來我
在此刻還覺得心痛。我們也沒有結婚的種種儀式,也沒有證婚的媒人,
也沒有請親朋來喝酒,也沒有點一對蠟燭,放幾聲花炮。你在將夜的時
候,坐了一乘小轎從去城六十裏的你的家鄉到了縣城裏的我的家裏,我
的母親陪你吃了一碗晚飯,你就一個人摸上樓上我的房裏去睡了。那時
候聽說你正患瘧疾,我到夜半拿了一枝蠟燭上床來睡的時候,隻見你穿
了一件白紡綢的單衫,在暗黑中朝裏床睡在那裏。你聽見了我上床來的
聲音,卻朝轉來默默的對我看了一眼。啊!那時候的你的憔悴的形容,
你的水汪汪的兩眼。神經常在那裏顫動的你的小小的嘴唇,我就是到死
也忘不了的。我現在想起來還要滴眼淚哩!
在窮鄉僻壤生長的你,自幼也不曾進過學校,也不曾呼吸過通都
大邑的空氣,提了一雙纖細纏小了的足,抱了一箱家塾裏念過的《列女
傳》、《女四書》等舊籍,到了我的家裏。既不知女人的嬌媚是如何裝
作,又不知時樣的衣裳是如何剪裁,你隻奉了柔順兩字,作了你的行動
的規範。
結婚之後,因為城中天氣暑熱的緣故,你就同我同上你家去住了幾
天,總算過了幾天安樂的日子;但無端又遇了你侄兒的暴行,淘了許多
說不出來的閑氣,滴了許多拭不幹淨的眼淚,我與你在你侄兒鬧事的第
二天就匆匆的回到了城裏的家中。過了兩三天我又害起病來,你也瘧
疾複發了。我就決定挨著病離開了我那空氣沉濁的故鄉。將行的前
夜,你也不說什麼,我也沒有什麼話好對你說。我從朋友家裏喝醉了
酒回來,睡在床上,隻見你呆呆的坐在灰黃的燈下。可憐你一直到第
二天的早晨我將要上船的時候止,終沒有橫到我床邊上來睡一忽兒,
也沒有講一句話;第二天天剛亮的時候,母親就來催我起身,說輪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