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就是一個做宣傳非常好的平台,今天發生的一件事,總會被不同的人說成不同的版本。我跟風雲二少幹架的事,在學校已經傳得沸沸揚揚,整個學校都在這件事的議論之中。
好聽點的有說我是個什麼地方過來的老大,一直隱藏身份,等的就是跟王振田幹架。有人說我在咱們縣城裏麵有人罩,所以我根本就不擔心什麼,跟王振田打架也不怕。
不好聽的就是我不知道死活,是被逼瘋了,所以才會變成狗,想要去咬王振田。更有人說,我一定會輸得慘不忍睹,並且我還會被狠狠的揍一頓,還有人說我會被打死。說我是拿命在打這場架,因為王振田怎麼怎麼牛逼,打死人不犯法之類的都出來了。
比較符合實際的說法就是,我的女朋友被王振田幹過,所以我要爭一口氣,為了女人拚了。很多女人為我這種行為感到好奇,因為他們都羨慕那個女人。其實,在高中,還是有很多像我這樣的男人,但是,如果麵對的是最強的王者,就像王振田這樣的老大,我估計也沒有幾個人敢那麼做了。所以,這些姑娘就佩服我這種不怕死,不要命的行為。
一時間,我竟然變成了學校裏麵響當當的人物,隻要說起我吳良的名字,幾乎都知道是那個跟風雲二少幹架的人。這幾天,不少人到我們班門口看我,見到我之後,他們就笑了,笑著離開了。那是嘲笑,因為在他們看來,我根本就沒那種跟人幹架的能力。
或許,我的跳度太大了,我沒有經曆過學校一般的混混,也沒有經曆過混子的滋味,就一步直接跳上去幹學校老大,這個跳躍就好像直接上天。但是,我並不覺得快,因為,我隻知道這是我該做的,我隻想把自己心中的想要做的事給做了,我沒有錯!
原本認為這幾天陳南他們會來找我,但是他們壓根就沒來找過我。我們的架約的是在周五下午,也就是上完這個星期的課,我們就可以開幹了,時間就是那麼緊迫。
距離周末越來越近了,我的心跳也從一開始的平靜逐漸變得大幅度的跳動。沒有人主動說過要幫我還是什麼的,這幾天那些混混更沒有接近我。事情是這樣的,那天山雞跟我說了兩句話,問了我是不是決定了要跟田少打架,就那麼一句話,他就被打了一頓。
也就是說,所有跟我接近的混混都要被打,他不允許任何混混接近我,要讓我孤軍奮戰,想要好好的整我。好在有陳南跟鹹魚,要是沒有他們,我還不知道怎麼辦呢。
周四晚自習的時候,是羅倩倩的自習課,放學之後她叫道:“吳良,跟我來一下。”
正在發呆的我懵了一圈,而後哦了一聲跟她走,我猜得到她應該死因為我要幹架這件事找我的。這事不僅學生知道,就連很多老師都知道了。高中的老師,他們管理的是一群頑劣的學生,這群學生擁有極強的破壞力,因為,他們不知道什麼叫做責任,也不知道什麼叫做社會。在他們看來,稱王稱霸就是對年少最好的詮釋,所以,老師也很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