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擦肩而過的人,也許真的隻是形同陌路得路人,一轉眼、一回眸就不再相見。
我心裏沒有一點關於所謂高中初中的回憶,也許是太過平庸、也許是太過無聊、也有可能是因為太過討厭而故意忘記。
我覺得遇見一個人和忘掉一個人一樣,十分簡單,因為他(她)本來就不是走在同一條線上,之所以會遇見他(她)隻不過是突然間走錯了路罷了。
形形色色的人和我眼前形形色色的所謂鬼一樣,就本質來說,隻要不去故意招惹和攀關係,他們和自己隻不過是陌生人罷了,又或者什麼也不是。就算他們受了傷,會同情,可除此之外什麼也做不了。
我自說自話地認為,這就是所謂的人際關係,這就是,遇見的本質。
“所以說啊,你為什麼一直跟著我?”我十分不耐煩地瞥一眼這個在他眼前的家夥。
我不太會誇人,不過他知道,這個家夥是個帥哥,非要說的話應該是帥得傾國傾城——無論以哪種審美觀,唯一的缺點就是眼睛,尤其是瞳孔。人的瞳孔是會收縮的,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炯炯有神,而他的,是死的,黑的,不會動。像隻剩骷髏一般,眼睛的部分被人挖去陷入了漆黑。
“因為跟著你更有趣啊。”這個人滿不在乎地回答。
“有趣?哪一點有趣了?我在這個世上可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普通的生活,普通的分數,普通的專科學校,還有比我更普通的?”
“不不不”他饒有興趣得看著我:“少年,你將來必成大器,前途無量啊!”
“謝謝,謝謝”我聽不懂那是嘲笑還是挖苦,隻好抬手冷笑兩聲:“是啊,必成大器,前途無量,能請您暫時離開嗎,我的神大人?”
毫無疑問,在我眼裏這個家夥就是神。
在我遇見他的第一眼開始他的容貌就沒有變過,渾身沒有任何味道,不會出汗,即使在大冬天也依然可以隻穿襯衫短褲若無其事地穿越大興安嶺的森林。而且和神一樣,從來不幫任何有求於他的人,怎麼說呢,應該說他幫人隻是看自己的心情。在我的印象裏,所謂的神,就應該是這樣的家夥,就算你如何供奉他也不會出來幫忙,因為他肯定是一個憑著自己感情做事的家夥。
這時隻見他微微一笑,消失在下課的人海中。
我慢悠悠地走在上課的路上,這個時段沒什麼人去上課了,畢竟大家都不會吃完午飯就跑去教室上課。可就是有這麼個老師這麼奇怪,偏偏挑這樣的時間點開課。
來的學生寥寥,他也絲毫不在意。我起初也是因為無聊才來這個公共課堂聽他的課的。
那是一個老頭,白發蒼蒼的樣子。和他的年紀很不相稱的就是他頑童般的性格,他講的是近代史卻總講到古代去,講得眉色飛舞。時而講得慷慨,時而講得悲憤,有時又像是要哭泣,有時又哈哈狂笑,像個演員在上麵表演。
說不出的感覺,我覺得這個老頑童般的教授實在有意思。主要是因為這個人的論點十分奇怪,例如什麼商鞅被自己害死了之類,秦始皇的聖人理想之類的,實在是迥異的觀點。
沒有人聽,我看著周圍上課的人,沒有人聽。
我沒有感到半點不自然,如果有人聽才是怪事。無數的人看人隻不過是把人看作小醜而已,人心就是這樣才能讓自己活下去。我沒有理會那些人,就像站在講台上的老人沒有理會台下的那些幼稚小兒一般。
人本來就是孤獨的個體,本來就是利己主義的生物,什麼為了大家,為了全部人,別搞笑了,那些不過是堂而皇之的笑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