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梅的紅燒兔肉夢很快就破滅了。
兔子還活著呢!
何況,兔子就是死了,也跟她沒關係,她有什麼權利打獵?她打到的獵物也不是她的,隻隸屬於她的主子。
她跟了郭玲,就屬於郭玲,然後郭玲照顧安郡主,那麼野兔隻能送給安郡主。
這隻被她活捉的野兔,總之,與她臘梅無關!
紅燒兔肉算什麼,臘梅想,它與自己的安穩比起來,簡直不值一提!
臘梅看著郭玲和安郡主以及一大群小姐丫頭媳婦都往回去,她們的馬匹自有下人牽著,跟在後麵大約二三十米的樣子。
太陽往南掛去,天已近小傍晌,臘梅想,她們這一去,就不會再回來了。
可是,也沒有人叫她,臘梅先是發愣了一會,她很想留下來看看少爺們打獵。而現在,少爺們也確實在尋找獵物或者在追逐獵物。
臘梅就想,還是跟她們去吧,自己現在屬於郭玲的人,郭玲到哪裏,她就得跟到哪裏去!
於是臘梅移動腳步,與她們保持著一大段距離,臘梅不想跟她們走的太近。
臘梅怕呀,人群裏還有瑩小姐。
臘梅怕這位小姑奶奶一時興起,也跟她要一隻活野兔玩玩,她可怎麼辦?
要知道,這機會是可遇不可求的呀。
臘梅可沒有本事一個人再去追一隻活野兔了。
這隻被活捉的野兔,臘梅想,它應該是被少爺們追了有一段時間的。
它是實在太累了,才讓自己撿了個漏。
要是它不是累了,臘梅是斷斷攆不上的,哪怕它再能堅持一會,臘梅都沒力氣追了。
沒力氣,是因為早晨沒有吃飽,餓!
不光是早晨沒吃飽,出來這幾天,臘梅每頓都吃不飽。
沒吃飽,並非臘梅不想吃,裝淑女,而是每個人都是一個碗飯,飯上舀了一勺子素菜。
分飯的媳婦把她給或略了。
臘梅能吃,她在廚房的時候,趙媽她們都是曉得的,她要是吃這麼一碗,她們還奇怪呢。
所以臘梅在廚房的時候,從來不客氣,連吃三碗,吃飽了為止。
她的肚子能容啊,吃飽了,趙媽要是再給她裝碗湯,她都能喝下。
“吃飽就成,不要撐著。老是撐會把肚子撐壞的!”這是廚房的媽媽們好意地忠告。
可是在這裏,誰能把她給想起來?想起來她能吃?!
每個人都吃一碗,誰能想到,小丫頭臘梅她是每頓要吃三碗的?
何況,她那麼小,往人群裏一放,人家也不會把她放在心上!她就是一個小丫頭,誰會關注一個小丫頭?
再說了,這裏要關注的主子太多了,關鍵是二少奶奶招弟也在其中,據說,她將要接手二太太手裏的大權,乘著這個機會,還不好好地表現表現?!
臘梅不好自己提出再吃點,她隻能像所有的丫頭一樣,吃一碗,就撂了筷子。
那小姐有的連一碗還吃不了呢,給她們吃一碗,已經不少了!
況且,丫頭們飯量就不大!
臘梅一路走,她都能聽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嚕嚕叫喚,這也是她不敢靠近她們的原因。
這要是讓人家聽去了,還不笑話她呀?你一個小姑娘家,肚子咕嚕嚕叫,別人的都不叫就你的叫,這算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