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想回老家看看她祖母的事,她師父觸手怪當即同意了。
要說這觸手怪,無兒無女,神偷上癮,如今到了這把年紀,用句文詞,“夫複何求”啊?!
他真的愛財嘛?
他要錢幹嘛?!
他想什麼有什麼,他想捉弄誰家就捉弄誰家,他整天吃香喝辣的,想要點小錢花就往街上走一走,想要大錢花花,就去貪官家裏找找!
別說這個有錢那個有錢,誰最有錢?
他最有錢!
十幾年前皇上的一顆心愛的夜明珠不見了,把整個皇宮就差點沒翻個底朝天。
直到現在,都認為它是被宮裏的人偷去的,皇上為此還殺了十幾個相關的公公和宮女!
那麼這顆夜明珠現在在哪裏?
它就在一口破棺材裏,被埋在地下。
而且這顆夜明珠還不是單獨一個在棺材裏,陪它的那都是這個世上最值錢的稀世珍寶。
稀世珍寶哪裏來的?
貪官家裏的。
他怎麼不報案?
他不敢!
他怕皇上知道!
打個比方,古往今來,有哪個貪官敢說我有嬴政用過的一對龍鳳玉光杯?你有這麼好的東西是哪來的?你不把這麼好的東西獻給皇上你自己用,你有何用意?
那嬴政是皇上,皇上用過的東西你現在接著用,你想享受嬴政享受過的······
嗯?!
無需說太多,就這麼幾句話,能把你一個內閣大臣給嚇死!
所以即便如龍鳳夜光杯這樣的無價之寶丟失了,你個貪官也隻能縮著脖子自認倒黴,你不敢到處聲張,你隻能小心琢磨該如何加強防盜措施,以免其他的寶貝再次丟失。
那麼這口藏寶的破棺材埋在哪裏呢?
它就埋在觸手怪老家的老宅的房間裏地下。
你便是有天大的本事,觸手怪不說,你能破案?
對於這些寶貝,觸手怪是一點都不上心,他隻享受上手的過程。
觸手怪想過這些寶貝的未來去向,那就是在自己不能動彈之前,得給自己挖一個墓地,然後就把這些寶貝埋在墓xue的下下麵。
然後等過幾年,自己死看,就讓明月把自己的棺木埋到這裏。
觸手怪也想過,要是將來有人盜墓,發現棺木下麵有這麼多寶貝,那自己也能出名。
你想啊,這麼多寶貝,哪個買家吃得下?那倒黴的隻能是盜墓賊。
這麼價值連城的寶貝,誰不想拿去賣了發大財?
那到時候,影響大了,可能不光是神偷光顧,錦衣衛一定會聞風而來,若是那樣,追查起來,夜明珠將大白於天下,自己的這段曆史,將會被文人編撰進書裏,自己在這本書裏將成神一樣的人物,自己就能留名青史啦!
所以觸手怪早就算計好的!
墓沒有被盜,那麼由這些價值連城的寶貝陪葬,自己值了。
若是被盜,自己的名字將留名青史,那也值了!
觸手怪隻是享受盜竊的過程,對於寶貝,他隻是看看,就扔一邊去了。
這東西又不能吃不能喝的!
整個盜寶的過程刺激不?
刺激!
觸手怪每完成一次盜竊任務,他就像完成一個大型工程,他很有成就感!
他看著別人丟失寶貝慌慌張張失魂落魄的樣子,他就覺得是在受人頂禮膜拜!
所以他到這個年紀,收明月為徒,他不為別的,就是自己老的走不動的時候,明月侍候他或者花錢找人伺候他。
等他死後,他還希望他的名字時常被人提起,人家一說。
“現在的千手觀音原來就是那觸手怪的關門弟子,他把他那一生絕學都傳給她了。”
“怪不得呢!”
······
這話聽上去多榮耀啊,自己死了人家還提起他,提起他那一身絕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