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餘下的四分之一的軍餉,就會直接發放給士卒作為個人的日常用度。
所以,以上三個方麵,最為方便使用金券的地方在那裏呢?第二個環節,給軍人的家屬的那二分之一軍餉。
官府可以直接發放一張等值的金券給家屬,承諾他們在需要使用金錢的時候,可以憑借金券直接到任何一個錢莊兌付。記住,是任何錢莊,否則信用度不夠。金券能夠成功,就如同紙幣一樣,不是靠價值,而是靠其中的信用度。
金券體積小,要保管起來,其實較之金子要容易,也更加保險。因此,若是能夠成功消除人們的疑慮的話,它們甚至於可以在日常生活之中充當起紙幣的用途。
後來,金券發展到,連同軍隊士卒退伍之後,領取的那四分之一軍餉,也可以以發放金券的形勢來完成。
如此來看的話,金券從發放出去,到兌付成為金錢,往往可能需要一段時間。而兌付給居民的一方,其實是那些錢莊,等同於是錢莊先行幫助國家墊付了軍餉,等到錢莊向國庫要求進行兌付,又需要更長的時間。
這樣一來的話,國庫的資金就有了更加長的運轉周期,也就有了更加長的時間處理資金短缺的狀況,極大的緩解了軍費方麵帶給財政的巨大壓力。國庫的資金,其實也就可以更加輕鬆地投放到其他國民領域了。
後來,因為對付方麵其實還不夠方便,同時為了增加金券的信用度,又不可能讓居民到錢莊進行金券對付的時候,自己還要掏錢給手續費,這部分手續費當然就要後來由官府給了。但是這樣核算起來就會顯得麻煩。
按照廉潔署的書麵建議說,這是一個很容易出現貪腐的環節。
事實確實如此,真的是隻要稍微動下手腳,就可以貪腐不少錢。
廉潔署後來給出了創造性的改進建議。
他們建議金券在發出的時候,上麵的金額可以以比例超過應該支付的軍餉,等到對付的時候,則是要減少到真實的軍餉的數額。而錢莊向國庫對付的時候,則是以金券上麵的金額作為標準。
後來,度支尚書就將之稱之為折扣金券,那部分超出軍餉的金額部分,就稱之為折扣價。這樣一來,金券的操作,確實方便了一些。
當然,以上所說的都是金券對社會的好處。但是其實隻要稍微細心一點,其實也可以發現,日後隨著金券可以在社會流通,就會出現一些如同人民幣的情況:被意外損毀。
這部分金券其實是不可能再得到錢莊兌付。
那麼怎麼辦?國庫當然也就不必兌付,成為了國庫的一項“盈利”。當然,這對個人肯定不利,卻意外對財政有利。
實行的這一連串的局促和改進,可見劉禪這時候為了軍費方麵的事情,完全是殫精竭慮,幾乎是無所不用其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