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怎麼受這麼重的傷啊?”
田春達忽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原來是田芳站在自己的身旁。
“噢,是小芳,我挨打了。”田春達眼望田芳的臉,鬆了一口氣。就像小孩兒淘氣被人發現了似地笑了笑。
“這是怎麼了,怎麼打得這麼狠?”田芳話裏帶著要哭出來的聲調。
“遇到幾個流氓了,沒什麼,傷不重,躺一兩天就好了。給我叫輛車來吧!”
“不行!不到醫院去治一治哪行,我去叫救護車來。”
“已經去叫了。”過路人搭話說。不一會兒,救護車來了,田芳一直陪著田春達來到醫院。
幸虧傷勢不重,正像田春達自己診斷的那樣,右側第五根肋骨有輕微的骨裂。所以,醫生隻是囑咐他好好休息幾天。
田春達把調查的大致情況告訴了田芳。
“據我推測,田芬肯定是被米東殺害的,你看吧,等風波平息下去,早晚他會和梁聯枝結婚的。”田春達說。
“不過,即使弄清了米東和梁聯枝的關係,也不等於田芬是被殺的呀!”田芳說。
“是梁聯枝把米東介紹給保險公司職員的,要是弄清那時候他們倆就有了關係,這就是相當有力的證據。我還想。掉進杏花潭的是不是隻是汽車,田芬也許是在另外一個地方被弄死,而把屍體掩藏起來了呢?因為隻要公安局一簽發事故證明,即使沒有看到屍體也得付保險金。現在就已經付了保險金。”
“那麼,梁聯枝也可能知道田芬的屍體藏在哪兒!”田芳緊張得臉色發白。
“隻要田芬的屍體在別的什麼地方一出現,那就是不容抵賴的證據。”田春達說。“不過,如果米東確實是把田芬的屍體藏在了哪兒,他肯定會挑選一個不易發現的地方。如果發現了屍體上留有殺人痕跡,這種犯罪就完全會暴露真相。因此,對犯人來說,藏匿屍體當然要選擇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我還想冒一次險。”
“冒險?冒什麼險?”田芳盯著田春達問。
“我了解到在汽車出事的前一天,田芬一直在金星夜總會露麵來著,如果是被殺害的,那也就在第二天事故發生前的二十幾個小時以內。即使在另一個地方殺害她,把屍體掩藏起來,也不會跑到太遠的地方去。我想,作案時用的汽車就是掉到湖裏的那輛車。
“你想調查汽車嗎?”田芳馬上就察覺到了話裏的含義。
“對!那輛汽車從湖裏打撈出來,經警察檢查以後,還扔在郊區公安分局的後院裏呢!調查一下那輛汽車,也許會發現點什麼線索。”
“要是有什麼痕跡。警察早就發現了呀!”
“不!警察是抱著田芬的屍體已沉到湖底的概念而檢查汽車的,所以一開頭的著眼點就不對。與其說警察漏過了犯罪的痕跡,莫如說他們壓根兒就從觀察的對象上排除了這點。而這點給我們留下了。”
“你隻是刺探了一下梁聯枝的情況,就被人家毒打了一頓,要是凶手知道你又去調查米東的汽車。還不知道下回會幹出什麼事情來呢!”田芳臉上泛起不安的神色。
“在公安分局裏,總不會幹出前幾天的那種勾當來吧?”
“也不見得,米東也許在郊區公安分局裏有人,他們都是一丘之貉。”
“搞犯罪案件調查麼,就不能怕這怕那,得有點敢於冒險的精神。何況我幹了這麼些年,也是有一定經驗的。”田春達堅定地說。
“那我也盡量協助你。”田芬說。
“不過。我不願意讓你身臨險境。”田春達說。
“我沒關係,我要為姐姐報仇!表哥,幹吧!一定要把證據抓住,咱們倆一起幹吧!”田芳感到,父親傳給她的熱血沸騰起來。
9
東陽市郊區公安分局坐落在市的南郊。以前曾在市東部的地區,但由於房屋窄小.便在南郊新蓋起一座大樓搬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