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我帶入的視角中,以陳二才的思維方式,設法和鄭同義甚至王雅芝和高唐形成某些交集,可是這些交集,絕對都是在他無賴貪財的思維模式下的。在這種思維模式下,更具張舒雅對我麼提供的信息,我甚至可以設想,隻要有足夠的錢,陳二才就很知足。隻要有點甜頭,他就會去占。而同時,如果真的是這種人,那他存在一個絕對的心理。。。。。。
“怕死!”幾乎是同時,我和楊敏智都提到了這兩個字。
無數數據統計表明,貪圖享樂的人,最怕死。而陳二才絕對是這種人,而且重要一點,在我的思維宮殿中,陳二才的幸福指數其實不高,可是,他的幸福期望卻比較低,在他的幸福期望中,就是享樂!
幸福感是一種心理體驗,它既是對生活的客觀條件和所處狀態的一種事實判斷,又是對於生活的主觀意義和滿足程度的一種價值判斷 。它表現為在生活滿意度基礎上產生的一種積極心理體驗。而幸福感指數,就是衡量這種感受具體程度的主觀指標數值。
美國的經濟學家P.薩繆爾森提出了一個幸福方程式:效用/欲望=幸福指數。
欲望是一種缺乏的感覺與求得滿足的願望,它分為五種層次,從下至上:第一個層次是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第二個層次是安全需要,第三個層次是歸屬和愛的需要,第四個層次是尊重的需要,第五個層次是自我實現的需要。這其實,就是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而效用是從消費物品中所得到的滿足程度,是對欲望的滿足。
判斷一個人的幸福與否,可以從答案中得到,以得數1為分界嶺。比1小就證明不幸福,等於1或者比1大就證明是幸福的。
如果我們的欲望指數高,而在目前生活方式中得到的效用低,那得出來的幸福指數就是零點幾了,那就說明我們的生活狀態不好,讓我們感覺不幸福,而不幸福的嚴重程度是根據數字來衡量的,數字越小就代表越不幸福,如果效用比欲望高,得出的得數就比1大,那就證明是個幸福的人。同理,幸福的指數也是根據得數來判斷,數字越大就證明越幸福。
如果想評判自己幸福不幸福,也可以用上述欲望的五個層次來劃分。這五個層次,你想達到幾層,而你現在又達到了幾層,如果你想的卻還有幾層沒有達到,那你就是個不幸福的人了。如果你達到的已經超過或者等同你目前得到的,那你就是個幸福的人。
這些方麵包括:認知範疇的生活滿意程度,包括生存狀況滿意度如就業、收入、社會保障等,生活質量滿意度(如居住狀況、醫療狀況、教育狀況等;涉及情感範疇的心態和情緒愉悅程度,包括精神緊張程度、心態等;人際以及個體與社會的和諧。
我和楊敏智分別闡述幸福感這個話題,而旁邊這些人聽到這些分析,其實心裏基本上明白我的意思。
陳二才是那種需求層次很低的人,他的幸福感其實很容易得到滿足,用個不恰當的比喻,他甚至更像啊Q!他的收入,人際交往,其實都存在問題,但是這些,都不足以影響到在世麵上混的態度。
而他之所以能混,則是因為他需要鄭同義這些人的支持,換句話說,鄭同義在某種意義上是他的衣食父母!他絕對不可能殺了鄭同義。但是,他極有可能和鄭同義產生了肢體衝突!
“有沒有這種可能,鄭同義死亡時候,身體上的傷勢,恰恰是和陳二才爭執時候留下來的。”直到這一刻,我和楊敏智終於可以進入當天晚上到底發生什麼時候的設想了。
而楊敏智的這種假設,幾乎也是我心中所想的,目前為止,在所有分析中,最有可能造成鄭同義身體傷勢的,目前,陳二才是最有可能。
程媞馬上問道:“那那個高唐呢。”
我先看著楊敏智,因為,剛才她已經用高唐的視角進入了思維宮殿,我想先聽聽她的看法。而楊敏智的回答跟果敢:“第一,高唐絕對不可能和鄭同義產生肢體衝突。為何,因為高唐乃是一個大學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自卑於他目前的地位,可是,他絕對還是在內心肯定自己比鄭同義這些人要理智,要更加有憧憬。所以,他絕對不會跟鄭同義發生直接爭吵,而就算發泄自己的不滿,他也絕對不可能上升到肢體衝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