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政治人”的視角研究公共利益的捍衛者(1 / 2)

以“政治人”的視角研究公共利益的捍衛者

思政研究

作者:陳燕

[摘要]

政府作為“政治人”即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實現,人們也普遍傾向於認為,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天然捍衛者,公共利益是政府存在的宗旨和歸宿。在不同的曆史時期中,對公共利益的認識不同,導致了政府為實現公共利益的作為就會有所不同。本文就政府如何更好的捍衛公共利益提出了一些對策,從而更好的實現公共行政管理的根本任務。

[關鍵詞]

政治人;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觀;捍衛

關於政治人的解釋,學界習慣於溯及亞裏士多德的至理名言“人天生就是政治動物。” 其基本內涵是:人是一種具有社會性的、具有利益協調能力的,並追求友善合作,追求社會至善和諧的動物。

政府作為“政治人”即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實現,人們也普遍傾向於認為,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天然捍衛者,公共利益是政府存在的宗旨和歸宿。公共利益是指在特定的社會條件下,能夠滿足作為共同體的人類的生存、享受、發展等公共需要的各種資源和條件的總稱,即具有社會共享性的全社會的整體共同利益。

作為“政治人”的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實現公共利益,政府也永遠應當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捍衛者。那麼政府應該怎麼做來捍衛公共利益呢?

(一)構建實現公共利益的多元化管理主體體係

政府的有限能力決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公民自治組織等合作性夥伴關係是必然的理性選擇,也是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公共利益的組織基礎。

積極構建以政府為主、多元主體參與的公共利益實現框架,不僅可以滿足多樣化、多層次的公共利益需求,也降低了政府為了實現公共利益所投入的成本,提高了政府供給分配的效率,從而保證了公共利益的實現。

(二)進一步完善實現公共利益的法律和製度

良好的法律和製度是促使政府追求公共利益的保證,通過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各種手段方式強化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始終是國家和政府的基本職責之一。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現代文明社會是法製社會,現代政府也應該是法製政府,依法行政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原則。所謂的行政法治,作為公共行政的一個普遍原則和管理方式,要求政府行政權的獲取、組織和行使,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政府之行政行為必須受法律的約束,不得逾越法律授權的範圍,否則,即為違法,應承擔法律責任。

2、以政治製度化作保障

良好的政治製度,可以有效調節各種利益衝突,約束個人或集團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並能把他們追逐自身利益的行動引導到有利於或起碼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軌道上。所以亨利指出,“社會沒有強有力的政治體製,也就沒有界定和實現其公共利益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