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貿易方式(6)(2 / 3)

然而,電子商務的市場範圍從概念和實現形式來看卻是地地道道的全球市場。電子商務的開展使企業從一開始就麵對全球市場。

首先,國際商務的主要媒體--國際互聯網從本質上講就是全球性的。

其次,國際互聯網絡為工商企業從事電子商務提供了國際舞台。

(四)電子商務的滲透範圍包括全社會的參與

電子商務的參與者已經不限於那些可以提供數字產品的公司,如出版公司、軟件公司、娛樂和信息產業的工商企業等。當今信息時代,電子商務數字化的革命將影響到我們每個人。

電子商務最終會逐漸改變人們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包括改變我們的消費和工作方式。

四、國際電子商務發展麵臨的新問題

國際互聯網絡的普及和網絡通訊技術的成熟為國際電子商務提供了迅速發展的機會。但是,電子商務發展同時,也給各國政府和企業帶來了許多新問題。

國際互聯網是跨國界的網絡,基於國際互聯網的電子商務活動也就具有相同特點。如果每個國家都按照自己的交易方式運作,必然不利於電子商務在各國間的推廣。所以,應當建立一個全球性的標準和規則,以保證國際互聯網的商業活動順利進行,這就需要各國政府間相互合作。

(一)法律問題

電子商務,尤其是EDI作為一種貿易方式,對現行民、商法律提出了挑戰。

歐共體委員會在《關於通過EDI訂立合同的研究報告》中提出一個建議,即可以把對計算機的運作擁有最後支配權的人視為同意計算機所發出的發價或接受的人,並由他對其計算機係統所發出的一切決定承擔責任。

1996年6月,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推出《電子商務示範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Electronic Commerce),對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地點、合同的有效性、電子證據的有效性等方麵作了規定。

電子商務涉及電子文件、合同、公證、簽名等認證問題,也涉及商務的爭端解決問題。電子商務市場的參與者,包括消費者、企業、金融機構和網絡服務提供者都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共同遵守的商業規則。聯合國《電子商務示範法》在這方麵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範例,但需要各國政府及有關的國際組織努力使之納入自己的法律體係。

(二)標準化問題

標準化是電子商務普及中的重點和難點。

由於電子商務的實施離不開網絡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的標準化所采用的標準實際上是建立在網絡技術標準化基礎上的,主要包括網絡標準化與數據傳輸標準化。

對網絡標準化起到重要作用的國際標準化組織有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電信聯盟--電信標準部(ITU-T)、美國國家標準化協會(ANSI)、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互聯網絡活動委員會(IAB)。

著名的網絡協議主要有兩個:國際互聯網協議(IP)和開放係統互聯協議(OSI)。協議中又分別由許多子協議構成。國際互聯網協議是目前世界上運用最廣泛的網絡協議。開放係統互連協議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與國際電信聯盟--電信標準部共同製定的。

數據傳輸標準化的一個典型例子是EDI的標準化。由於美歐等西方國家製定的這些EDI的國家標準化互不兼容,無法進行國際性的EDI運行,因此,由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負責國際貿易程序簡化的工程組(UN/ECE/WP.4)委任的歐洲北美特別聯合小組(UN-JEDI)就EDI共同的國際規則達成協議,在歐洲改進後的GTDI標準與美國的ANSIX12標準之間作了妥協。協議獲得工作組首肯,在此基礎上產生了聯合國的《行政、商業和運輸EDI規則》(EDIF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