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市委門口聚集了大量的群眾,幾十人圍聚在市委的正門前,扯著“還我人命”“官官勾結”的橫幅,聲音此起彼伏,大聲叫喊著讓顧維城為他們主持公道,市委樓上不明情況的幹部都伸出頭從窗戶上觀望,這些敏感詞語刺激著幹部的神經,也牽來了無數的照相機。警察排起人牆,試圖阻止群眾進一步深入市委大樓,列隊的警察不敢過多言語,隻有在現場處置的領導大聲高喊著“不管什麼事情都請保持冷靜、克製,不要衝動,相信市委、相信市政府”。持續一個多小時的圍堵,迫使市委的幾道大門都緊閉著,工作人員都隻能從地下停車庫進出了。
何建新在市委傳達室聽著市信訪局局長劉江海的彙報,劉江海說這些群眾已經多次到市信訪局來反映情況了,但是他們提出的訴求根本沒有辦法解決,是無理的要求。何建新讓劉江海請了兩名代表到傳達室來詳細問了問,兩個人見有市委領導出麵了,又是哭又是鬧的,何建新基本沒有聽清他們反映的具體是什麼事情,他請兩個人輪流講,把基本事實和訴求講給他聽,如果這樣鬧下去,他也沒有辦法為他們評理了。兩個人冷靜了下來,把事情的經過講給了何建新,何建新明顯感覺到劉江海和兩個信訪人所講的內容幾乎是完全相反的。何建新反複了解了事情的情況後,來到顧維城的辦公室,市政法委書記唐煉彬和市公安局局長嘉義已經在顧維城的辦公室裏等候著了,他們把情況向顧維城做了彙報,顧維城讓何建新到下麵去聽聽群眾到底有什麼事情,何建新這時把帶回的消息告知了顧維城。
事情源於一次車禍。
市農業局的一名科長,參加完一個朋友的聚會後,開車回家,在過紅綠燈的時候,從側麵突然騎過來一輛電瓶車,電瓶車車速很快,筆直撞上了車的側門,猛烈撞擊下,電瓶車分成了幾段,電瓶車駕駛員頭撞上了汽車的側麵玻璃。驚魂未定的科長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急救車來到現場時發現電瓶車駕駛員已經沒有了呼吸,身上還散發著濃濃的酒氣,交警在現場勘查後,對事故作出了初步認定,電瓶車駕駛員醉酒駕駛,闖紅燈的時候撞上了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當場死亡,交警裁定電瓶車駕駛員負全責,轎車沒有責任。但在事故的調解中,交警覺得電瓶車駕駛員是弱勢群體,就讓農業局的這名科長出一點錢給對方作為喪葬費,以示人道主義慰問。農業局科長也覺得對方可憐,就拿了兩萬塊錢送給了死者家屬。
但事情就因為這送去的兩萬塊錢發生了變化。
死者家屬了解到轎車的車主是市農業局的科長,而且是參加了聚會開車回家,就覺得這個科長是酒駕,交警之所以做出己方全責的認定也是政府之間達成的默契,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否則他怎麼會送來兩萬塊錢呢?死者家屬就把屍體放在殯儀館的停屍間裏,拒絕火化,也不願意到法院起訴,就不斷上訪,要求嚴懲凶手,還他們清白。
顧維城聽著何建新的彙報,對比著唐煉彬和嘉義的彙報,他實在不好斷定事情的真相,畢竟這裏麵有政府的工作人員,他對麵前的三個人安排到,一是市信訪局要安撫好群眾,讓他們從市委大樓離開,告知他們市委會高度重視這件事情,立即展開調查,7天之內給他們一個答複;二是市司法局出麵,為上訪的群眾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務,鼓勵他們從司法角度提出合理訴求,不能再有過激行為;三是由市政法委牽頭,和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組成一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的真相進行一個全麵的複查,給出一個最終的結論;四是市紀委派出工作組對整個複查工作進行監督,對事件中的政府公務員在事件中的行為進行認定,看是否有群眾所說的官官相護的情況;五是由市公安局對這次到市委上訪的人員進行一個摸排調查,看裏麵的人是否都是死者的家屬或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