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陳平練兵(1 / 2)

用糧召集流民,用兵俘虜黃巾,人口可得也。

張昭沒有想到,他的這句話,成了陳平今後的奮鬥目標。

用糧召集流民,對於擁有六千石軍糧的陳平來說,完全可以辦到。

但是,用兵俘虜黃巾,陳平感受到了不少的壓力。

統兵,可不是簡單的事情。

由於時間倉促,陳平帶領的一千兵卒,雖然是精兵,但陳平對軍隊的掌控能力,可以說非常低。

陳平需要威信,需要這一千兵卒完全聽從自己。其中最好辦法,無疑是製定軍規。

要製定軍規,先要將軍隊細化。

陳平自命總兵,禦所有兵甲。

其下分為,騎兵卒長,領五十騎士。夥頭卒長,領五十夥頭兵。

再分為,九大百夫長,其內又分,十八卒長,九十什長,一百五十伍長。

當然這些低等軍職,陳平還沒有製定一人。這需要軍功換取。

陳平先是製定了與軍功相關的賞令。

甲,乙,丙,丁四賞,出現在陳平製定的軍規中。殺敵越多,獎賞越高。

甲賞,賞千金,官升千夫長,可領一千兵。

乙賞,賞百金,官升百夫長,可領一百兵。

丙賞,賞五十金,官升卒長,可領五十兵。

丁賞,賞十金,官升什長,可領兩伍,十兵。

在此期間,陳平又製定了一條極為人性化的賞令。

那就是遵守軍令一年者,可領十金,糧十斛,歸家省親十天。

有賞令,當然也有罰令。

軍規,既是軍紀,必須要賞罰分明。隻有這樣,才能提高軍隊士氣,保持軍隊的戰鬥力。

一道殘酷的罰令,亦稱十大斬首令,在兵車行的路上,誕生了。

十大斬首令的內容是。

“違抗軍令者,輕則十軍棍,重則斬首。”

“動搖軍心者,輕則十軍棍,重則斬首。”

“延誤軍機者,輕則十軍棍,重則斬首。”

“謊報軍情者,斬首。”

“泄漏軍機者,斬首。”

“投敵叛變者,斬首。”

“臨陣脫逃者,斬首。”

“謊報軍功者,斬首。”

“****婦女者,斬首。”

“殺俘虜子女者,斬首。”

陳平製定的賞罰軍規一出,震撼了所有兵卒。

陳平要求,除了張昭和孫乾兩位先生外。軍中所有人,必須在三天時間內,將他製定的軍規記下,並且能熟練背出。如若不然,十軍棍伺候。

陳平需要將他的軍隊洗腦,洗腦的方式,就從背軍規開始。

軍規一出,軍中瑣事多了起來。

陳平暫命孫乾為行軍書記,除了照看張昭外,還需管理一些軍中軍務。

而陳平自己,則是在慢慢的兵車行中,鍛煉這些兵卒。

練兵,是掌控軍隊的重要一環,可謂重中之重也。

前進,後退,左轉,右轉,原地不動。

先從簡單的指令練起,然後循序漸進,一步步的磨合整個軍隊。

陳平要感謝古人的智慧,旗語,這一重大發明,可以更好的指揮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