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到神知上供人吃,胖女人孝敬漫天神佛的第一樣供品,進了帶隊門徒的肚子。
喪屍沒有味覺,吃不出人肉的味道如何,可這並不會阻礙他們享受食物。吃不出味道可以吃口感,口感一般還可以吃個氛圍。總之,智慧喪屍會給吃飯這件事情,腦補出很多樂趣。
就拿胖女人的耳朵來說,口感就非常不錯,裏麵的脆骨很有嚼頭,咬起來嘎支支的能吃出幾分韻律。嚼兩口耳朵,再貼到耳根,喝上一口噴濺而出的新鮮血液,讓帶隊門徒非常的享受。
不過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胖女人一身脂肪,耳朵大小卻和普通人差不多少,沒吃幾口,帶隊門徒就將僅剩的耳垂放進嘴中,把第一件供品全都送進了肚子。
耳朵吃完,帶隊門徒舔著手上粘的血液,好像還在回味剛剛的味道,過了幾秒,他又舉起屠宰刀,開始尋找下一處美味佳肴。
恐懼到達極限,也就不能再叫做恐懼,反而會轉化成一種癲狂。通俗點說,也可以稱之為破罐子破摔,既然已經沒救,那就讓痛苦來的更加猛烈一些。
胖女人此刻正是如此,她看著帶隊門徒遲遲不落下的刀鋒,先是一陣傻笑,然後恢複了悍匪本色,滿不在乎的喊道:“來吧!來吧!來吃了老娘吧!老娘一身肉,撐死你個王八蛋,哈哈哈哈!”
帶隊門徒聽不懂胖女人喊的是什麼,不過她這種狀態,讓帶隊門徒很不舒服。食物被吃的時候居然在笑,這無疑說明,自己這個食客做的有所欠缺,必須要加把勁兒才行。
為了做一名合格的食客,帶隊門徒果斷的落下了屠宰刀。一道血劍噴出,胖女人的右手小指被剁掉。
拿著小手指在胖女人眼前晃了晃,帶隊門徒才開始開動。他先把小指一端放進嘴裏,然後跟人類吃帶殼的東西差不多,一口把指甲蓋磕掉,再享用指骨上的一圈血肉。
人手中的肌腱很發達,換句話說也就是非常有嚼頭。不過肌腱的口感和耳朵中的軟骨不一樣,肌腱更軟但是韌性更強,吃起來要更多的用拉伸力,而不是咬合力。
小指上的血肉經脈很快被吃個幹淨,帶隊門徒又開始和回彎處的那層筋膜較勁,那裏雖然沒肉,但口感卻是人全身最好的地方,他又怎能輕易放過。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帶隊門徒總算把筋膜撕扯下來咽進肚子。而這時,僅剩的指骨也失去了溫度,讓喪屍沒有了興趣。如果不是如此,恐怕帶隊門徒還會把骨頭咬爛,吮吸裏麵滑溜溜的骨髓。
“你是不是娘們兒,姐全身上下這麼多好肉,你一個破手指頭吃那麼半天,什麼時候才能把姐給吃完。”
胖女人觀看了帶隊門徒吃掉自己小指的全過程,期間她恨不得湊上去幫忙咬兩口,讓這個磨磨蹭蹭的家夥加快速度。
雖然聽不懂食物說了什麼,但從神態表情來看,帶隊門徒感到了一種深深的蔑視,食物對食客的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