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親自出馬(1 / 2)

螞蟻多了咬死象,更何況是個個都抄著家夥的喪屍,趙長歌就算自詡有些本事,也不敢就這麼貿然的衝過去,冒死攔住傳令兵的去路。

趙長歌在思考該怎麼做,懷仁同樣在思考,而且他麵臨的問題要嚴峻得多。

因為敵方陣營不斷有喪屍在低吼,所以即便是對方引導者連下幾道命令,也判斷不出他所在的具體位置,斬首計劃無法實施。

眼下,懷仁有三個選擇,一是立刻組織撤退,想必對方不會,拚著大量消耗而阻攔自己。

不過,如果選擇撤退,這次搬運醫療設備的計劃,很可能會受到影響。到時候喪屍還好說,但人類成員的銳氣一旦被挫,必定會產生連鎖反應,不利於以後再次行動。

二是主動進攻,以最快速度將眼前敵人絞殺,讓對手形成不了合力。

不過,眼下列的是防禦圓陣,展開進攻不僅會放棄陣型優勢,而且在敵人分散在多麵的情況下,也無法快速解決戰鬥。

至於第三種選擇,就是保持陣型不動,繼續和敵人對峙,同時派趙長歌去調援兵。對方引導者有後手,懷仁也是一樣,到時候鹿死誰手猶未可知。

不過,周師傅帶著大部隊需要清理道路,所以現在的位置一定距離這裏非常遠。而敵對引導者連續派傳令兵,說明援軍定然就在附近,趕過來要不了多少時間。到時候,敵人援兵先至,不確定因素太多,懷仁很難保證,可以堅守到大部隊來到。

三種選擇,每種都有弊端,一步走錯,懷仁之前的努力必然會受到損失,所以這時候,他必須要慎重。

一連串兒的念頭在腦中閃過,隨著大隊傳令兵愈行愈遠,敵人沒有給懷仁多少思考的時間,他必須要快速做出取舍。

“我!去試試!”

相比於懷仁的困擾,趙長歌麵臨的問題要好決斷一些,因為裏麵有一個前提,便是不管怎樣都要保住性命。

‘試試’兩個字,很好的詮釋了這個前提,能攔住就攔,攔不住就撤,人力總有窮盡時的道理,趙長歌相信懷仁不會不懂,一定不會跟自己找後賬。

正如趙長歌所想,懷仁快速想出的三條選擇中,並沒有給他下強製性命令這一條。而且,他這一句‘試試’,甚至給了懷仁些許驚喜,因為見死不救與見死救不了,完全是兩個概念。

摩托車的轟鳴聲,再次於空曠的郊外響起,趙長歌的長刀也再次出鞘,斜著切割向,傳令兵隊伍的一個角。

這一次,手、刀、車依舊很快,隻不過卻沒能殺死哪怕一隻喪屍,因為趙長歌要躲避,一把橫著砸向自己的鋤頭。

顯然,所謂‘試試’的第一次,以失敗而告終。實際上,傳令兵的數量並不是重點,重點在於他們能夠相互照應,讓趙沒有下手的地方。

出於對剛剛,一把鋤頭差點將自己從車上砸下來的忌憚,趙長歌停下車,思考是不是還要做第二次嚐試。

然而,就在趙長歌思索時,懷仁做出了抉擇。他決定,放棄最初的三種想法,去執行剛剛冒出來的一個念頭。

“大姐,我要對著敵人的角落,將圓陣打開個小口子,等我出去之後再合上。接下來,你便遵從熊仲的命令,由他接替我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