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知道,人生三大喜事:他鄉遇故知、金榜題名時、洞房花燭夜。這洞房花燭更是喜事中的極喜。結婚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人人都想圖個喜慶,親朋好友也湊熱鬧,既是對親人的祝願,也是搞好人際關係的一種方式。本無可厚非,但是最近看到網上惡俗的“鬧喜”不免有些厭惡。習俗就是習慣,風俗;個人或集體的傳統、傳承的風尚、禮節、習性。凡是稱為習俗的,都有好壞之分,有好習慣,優良傳統,比如喜慶春節,成為中國的傳統節日,世代相傳,彰顯了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有惡俗的習慣,大多是古時人未開化,迷信愚昧所致,當下人們已經接受新科學,不應該再堅持傳揚下去了。有些地方的“鬧喜”搞得甚是誇張,顯然已經是惡習,陋習。但卻在當下廣為流傳,因為網絡傳播之便,使得其出現在大眾麵前,令人厭惡,甚至有些嘔心的惡心。據相關新聞報道得知: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十字街上,便出現了這樣一幕,一位新郎用一輛兩輪手推車,推著身穿鮮紅衣服、頭戴鮮花的新娘在街上慢慢地前進,而新郎的身上掛著兩張紙牌:身前的紙牌上赫然寫著“強奸犯”3個大字,身後的牌子上則寫上新郎名字;新郎臉上還被畫上八字胡。(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湖南某地的一場婚禮上,有一對新婚夫婦臉上被塗花,新郎下身吊掛塑料桶,身穿蓑衣,頭戴鬥笠,肩上扛著一個水瓢,新人的兩條腿被人用紅繩綁在一起,走得汗流浹背。一群鬧婚者前堵後追,逼著新人高喊粗俗的口號,遊街示眾。《粗俗鬧婚上演各式悲劇專家稱簡直把女性當玩物》河南省濟源市的一對新人舉行婚禮。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新娘和新郎舉行完婚禮後,七八名男賓將伴娘李靜(化名)拉到了另外一個臥室,為掩人耳目,他們將李靜的眼睛蒙住“鬧洞房”。雖然李靜極力反抗,但她還是被扒得幾近全裸,男賓們拿出事先預備好的圓珠筆在她身上畫“老鱉”。李靜說,這些人一邊說汙言穢語,一邊動手動腳在她身上亂摸,更有甚者,竟然將手伸進她的下身說要檢查她是不是處女。這夥男賓瘋狂地折騰了十幾分鍾後,才將她放了出來。(荊楚網-楚天金報)2012年11月18日下午,靖江城區驥江路出現一條過街橫幅,橫幅上寫“熱烈祝賀***董事長***扒灰成功啦!!!”,雷人橫幅將不少市民驚呆。原來,橫幅上“董事長”的兒子當天新婚,“董事長”的好友為“鬧喜”,專門在公共場所“惡搞”身為“喜公公”的“董事長”。當天,喜公公被人塗上大花臉,掛著“***扒灰”的胸牌,從該橫幅下經過。(揚子晚報)“鬧扒灰佬兒”鬧喜就是在婚禮後期,酒過三巡,眾賓客興致正濃時,司儀將新郎、新娘、公公、婆婆一一請到台前,在司儀與眾親友的導演下,上演了一場情節為公公與兒媳“相好”的鬧劇。(張誌華新浪博客)以上的幾例,鬧喜方式過於粗劣了,讓人很不舒服!當然不可否認有些習俗,流傳至今,積極向上,增加喜慶的氣氛,值得傳揚、保持。比如婚嫁當天女子穿紅衣,坐花轎,蓋紅蓋頭,這些都無傷大雅,值得保持,既能增加喜慶,也能宣揚中華優良傳統,何樂而不為呢?但除極個別依照這種傳統方式來辦婚禮,現在大多數卻習用西方人穿著婚紗辦洋式的婚禮。真是好的傳統沒留下,有些惡俗卻大有市場,在當下的文化背景下,卻顯得有些不合適宜。比如扒灰,把公的臉畫成花臉等。古人愚昧也就罷了,現代人卻變本加厲,甚至“惡搞”起來。上麵提到的一例“恭喜”扒灰,這就太惡俗了。扒灰,並不是光彩的事情。眾所周知,“扒灰”是指公公與媳婦發生不正當關係,是一種醜事,《紅樓夢》裏的焦大因說了“扒灰的扒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被人用馬糞堵了嘴。如此汙穢不堪的行為怎麼會被民眾當噱頭來“鬧喜”?“鬧喜”習俗的確有,仔細查探一番,發現,鬧喜的故事大都和封建迷信有關,比如“娶兒媳要給公公打花臉。”這是在陝西省陝南鄉間流傳著這樣一種風俗,兒子接媳婦時要給公公臉上抹紅,打花臉。據說當時有一家辦喜事,新娘結婚當日卻被一個黑臉大漢調戲,後來這家人去拜關公廟尋求庇佑,新媳感覺關公和調戲自己人很像,於時,新郞便破口大罵,關公大神當時外出不在,隻有仆人周倉在,周倉見罵,卻一頭霧水,不知道所以然,不敢吱聲,新郞最後怒不可扼,找人便砸了關公像,搗毀神廟。關公回來看此情況,周倉告之情由後,關公其實很冤,並不是其所為,此後,每當有新人結婚便去參加婚禮,以防有人搗亂,也想抓住防冒他的人。最後,關公變成一個女子充當新娘,才得以抓住前來搗亂的“人”,此人並非人類,是在關公廟座下盤踞多年的一條蛇精,因為受眾人香火,聽經誦文,得了些道行,變化成人形,在人間做惡,眾人知道以後,每當有人要結婚都要請關公,來除妖去魔。但因為來請的人太多,關公常拒絕,此後,世人便想出法來,把新人的公公臉上畫上紅,以此顯示,關公在此,妖魔就不敢來了。後代就流傳下來,這樣的一個習俗。再有另外一個關於“鬧洞房”由來的傳說:相傳,在很早很早以前,天上的紫微星下凡作了皇帝。他有一雙明辨是非,洞察秋毫的慧眼,又一顆秉公無私,體察民情的心,有一天他假扮百姓體察民情,碰到一個娶親的。見有一個魔鬼跟著轎隊,一直跟著跑進洞房。他便擋在門口不讓新郞進屋,對新郞說,屋內進了一個魔鬼,新人便問他如何辦好。他告訴新郞,需要叫眾人到屋內喜鬧一番,魔鬼怕人,果然,便逃之夭夭了。世人便流傳下來“鬧洞房”習俗。現在知道這樣的兩個故事,便明白,當時的古人,是封建迷信,並不知道妖魔鬼怪並不存在,才會有如此傳說,做出那等荒唐之事,但當今,破除迷信已經好多年了,卻仍然沿襲這樣的陋習,著實讓人苦笑不得。如果說古人所做所為,因為知識匱乏,不懂神怪之說為無稽之談,那麼對於今人來說,應該通曉事理了,卻也做著這樣荒誕之事,真讓人費解。此等惡俗,怎能再繼續下去?愚弄的是誰?本應杜絕的事情,現在卻火爆起來,現在的創新可謂五花八門,被鬧的對象也從新郞,新娘,伴娘,伴郞,甚至發展到鬧公公,鬧婆婆,越來越不成體統了。在眾人捧腹大笑的時候,新郞夫妻及其家人總感覺一股心酸湧上心頭。這樣惡搞,彼此愚弄,把喜慶的事弄成心酸事,真是適得其反了。更有甚者,為了鬧喜,一時把持不住,竟出現猥褻伴娘,強奸伴娘的行為,招來囹圄之宰,真是讓人恨到切齒了。因此,惡俗應絕,對待這種誇張又過分的鬧喜,主家一定及時製止,不能應著品質低劣人的興致,堅決說不,對別人是尊重,對自己是保護!切切。望新人們,辦婚禮,堅決對惡俗的鬧喜說不,不要成了惡俗的幕後推手!
4、惡俗應絕(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