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忒慣著,非好事(1 / 2)

慣出來的逆子,慣出來的貪汙犯!父母愛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誰能不愛自己的孩子,但是很多人忽略了這一點:“嬌兒無孝子”,時常怕他捽,怕他餓,怕他凍,怕他受委屈,隻要孩子提出來的要求一味的滿足,肯定一心為了孩子,但這樣過分溺愛,生生的把孩子慣到不能生活自理,成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主。孩子有小毛病,及時不指出來,令其改正,嘿嘿一笑了之,小時偷針,大時偷牛,偷針時不及時製止,等到非得偷牛時要管就為時已晚了。真真的把手中寶,慣成了瞎寶,其長大了竟敢殺人放火,膽子越來越野了,徹底走上了不歸路。嗚呼!同樣對於貪官也是如此,如果一直慣著他們,任他們為所欲為,與其不利,與民不利,與國更是貽害無窮。從古到今,貪官有太多太多,比如人們最耳熟能詳要數清代大貪官--和珅。據說和珅開始還是個清官,最初為官時一心報效國家,與朝中的清官一起打擊福康安、福長安等貪汙官員,成為當時的有為青年。後來卻慢慢腐化,終於在飽嚐權力帶來的利益的驅使下,一步步開始走向貪汙泥沼。最後做到丞相位置,乾隆晚年力衰,朝政大權自然到了和珅手中,掌了大權,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朝野以其為伍的人,可謂一呼百應。竟可為所欲為,而且深得乾隆寵信。因此,更是明目張膽,一味搜刮財富。他不僅接受賄賂,還公開勒索;不但暗中貪汙,還明裏掠奪。各地方官員獻給皇帝的貢品,都要經過和珅的手。和珅總先挑最精致希罕的留下,挑剩下來再送到宮裏去。當時乾隆帝不查問,別人也不敢告發,他的貪心就越來越大了。被操家時,其家產竟有11億兩白銀,折算現在可以達上千億人民幣,在當時相當於清朝15年的國庫收入,真可謂富可抵國了。且不知自稱“十全老人”乾隆,自有他的打算,他不是不知和珅貪汙受賄,隻是睜一支眼,閉一支眼罷了。更有傳說,乾隆養活和珅就是為了自己的兒子嘉慶留一份家底,時人稱“和珅跌倒,嘉慶吃飽”。乾隆知道和珅在貪,卻不製止,是有他的目的。滿朝的文武百官也心知肚明,卻不敢言,或是其黨羽,為得是巴結奉承,或者為了自保,敢怒不敢言,竟是這樣,成就了清朝第一大貪官,和珅的名聲也遺臭萬年了。當下的貪官也不少,贓款數額之大也節節攀高,動輒幾十萬,上百萬,更有甚者達上億元。他們也不是一時成了貪官,也是一點點積累起來的,小貪,變成大貪,大貪變成巨貪。比如曾經的上海市長陳良宇,貪汙數額有兩三百萬元,北京市長陳希同貪汙數百萬,影響都極其惡劣,最近幾年查處的大貪官,數也數不清呀。為什麼鑄就了這麼多貪官?《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刊登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長王偉的懺悔錄,他在懺悔錄中認為權力過大而監督乏力是導致自己腐敗的重要原因,他說:“如果監督製約有力,我也許就不會犯這麼嚴重的錯誤。”此一語中的,道出其中原由,貪官很多時候是慣出來的。是呀,人的本性有陰暗的一麵,慎獨,很大程度上也是很難做到的,那就需要外力來監督。需要別人幫助你,防你走邪路。在自我約束力不強,外在監督不力的情況下,便很容易走上不歸路。為什麼等到貪官倒下了,才知道是一個貪官,眾人卻開始一一咬牙切齒起來,口誅筆伐,事無巨細,甚至連其在不適宜的時候放個屁,也都爆料出來。他們的動作之快,堪比神探了。他們真有如此本領,一下就搞得這麼強勁的爆料來,究其原因,無外乎有這麼幾種情況:或是原來就知道,隻是敢怒不敢言;或是見大樹要倒,也助一力,添油加火,吹倒了才大快人心;或有受其壓榨時久,見其倒台怒不可扼等等。往往跳出來首先指責的卻是他昔日的親信,有的是為了避嫌,表明立場,有種劃清界線的意味,但其中不泛有其黨羽,落井下石。為什麼都這樣忘恩負義?或者說如此世態炎涼,他們在位時,手下的小兵極力拍馬,自己放個屁也是香的。當他倒下了,一切都成了遭人唾棄的曆史罪證。原來在自己麵前的極力假裝的小綿羊,現在卻像條條惡狗,死死的咬住他不放。如果一開始他們都咬住他不放,一見他出手,就咬上了,他還能如此有恃無恐嗎?或許,就不會落得如此下場。官者諱疾忌醫的有之。縱有想說的,指出其弊病,卻無人想聽呀。言者不但得到感恩,相反卻會得到惡意報複,聽者並不以為你對他們好。有句俗話說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他做的再絕,總有透風的牆,總有人知道,為什麼沒有指出來,就像皇帝的新裝,有人畏懼,有人拍馬屁,有人心懷叵測,就等著看他的笑話。官在上位者,不會指出他的錯誤,因為他會時不時的進貢,有時還會沆瀣一氣,穿一條褲子,更不敢指出他的錯來;官在下位者,更是努力巴結還來不急,那有自找晦氣的,非雞蛋碰石頭,自尋死路不行。縱有看不慣的作風,誰又敢言呢?所以此人便一直錯下去,病到骨髓,無藥可醫時,即使華佗在世,卻也無力回天了。各行,各業,各個層次的幾乎都存在這種現象。之前的文章也談到過交警查處違反交通規則的事情,其中竟有很荒唐的例證,曾有過很多起巨額交通違規罰款案件,違規一次不給告訴,真到規則上百次了,罰款也達到了上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為此自殺的也不泛有。這樣的事件本可以避免,為什麼交警部門不及時告之,讓當事者早知道,不就很容易解決了嗎?卻不這樣,一直拖下去,違規多次,一下拿不出錢,非逼人死於非命不可,有這必要嗎?再有食品安全問題,難道每一種食品安全與否,食品質量監督部門能查不出來?非也,現在的技術,可以說大部分都能查出來,卻不製止,是什麼原因?請人情拉關係,總不按規則辦事,把本是一個小問題,慣成了害民生命的天大的事。其實隻要相關部門嚴於執法,就可以避免種種悲劇發生。難道他們不知道,一時放過,可能貽害無窮嗎?還有很多很多,三百六十行,卻有三百六行的問題,如果這樣一味慣下去,其後果不堪設想。曾在《麵對邪惡,能否一聲吼?》裏寫到:君之病在肌理,可治;君之病在腸胃,也可治;君之病在脊髓,想治也治不了。不要讓咱們的冷漠成為他們行凶的便利。不要再充當看客,各司其責吧,其為國興之法門也!忒慣著某些人,與人與己與國,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