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比為了賺錢而賺錢的人更可憐、更可鄙的,我懂得賺錢之道:要讓金錢當我的奴隸,而不能讓我當金錢的奴隸。我就是這樣做的。”
書信譯文
July26,1906
親愛的約翰:
有很多人有悲慘的結局都是因為他們固執己見、自以為是所造成的,製造貧窮的人也是一樣。
許多年前,爸爸在教堂做禮拜,曾偶遇一個叫罕瑟的年輕人,一個在節衣縮食中悲慘度日的小花匠。也許罕瑟先生自以為堅守貧窮是種美德,他擺出一幅品格高尚的樣子對爸爸說:“洛克菲勒先生,我想和你探討一個問題:《聖經》上不是說:‘金錢是萬惡之源’麼?請問你能理解這句話麼?”當聽到這個問題時,爸爸徹底明白了,罕瑟先生為什麼與一直貧窮的原因了。他並不知道他對《聖經》中的人生哲理的誤解使他生活在貧寒中的根源。爸爸不希望讓這個可憐的年輕人在他心胸狹窄的沼澤中越陷越深,爸爸告訴他:“年輕人,我從小就不斷接受各種基督教格言的熏陶,且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我想你也是一樣。但我的記憶力似乎要比你好一些,你忘了,在那句話的前邊還有一個字——喜愛,‘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
“你說什麼?”罕瑟的嘴巴大張著,好像要吞下一條鯨魚。真希望他賺錢的胃口能有那麼大。
“是的,小夥子,”爸爸拍拍他的肩頭,說,“《聖經》的宗旨是要人類保持尊嚴與愛,是對宇宙最高心靈的敬重,你可以毫不畏懼地引用裏麵的話,並將生命托付給它。所以,當你直接引用《聖經》的智慧時,你所引用的就是真理。‘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但是千萬不要斷章取義,因為喜愛金錢隻是崇拜的手段,並不是目的。如果你沒有手段,就無法達成目標,也就是說,他隻知道當個守財奴,那麼金錢就是萬惡之源。”
“想想看,小夥子,”爸爸提醒罕瑟,“如果你有了錢,你就可以惠及你的家人、朋友,給他們快樂、幸福的生活,更可惠及社會,拯救那些孤苦無助的窮人,那麼金錢就成了幸福之源。”
“小夥子,手裏每多一分錢,就增加了一分決定未來命運的力量,去賺錢吧,”爸爸勸導他,“你不該讓那些偏執的觀念鎖住你有力的雙手,你應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因為有了錢就有了力量。而紐約充滿了致富的機會,你應該致富,而且能夠致富。記住,小夥子,你雖是塵世間的匆匆過客,卻也要滑出一道人生的光亮。”
爸爸不知道罕瑟能否接受爸爸的規勸,如果不能,爸爸會為他感到遺憾的,他看上去很結實,腦袋也不笨。
爸爸一直以為,每個人都應該竭盡全力讓自己更加富有。當然,有些東西確實比金錢更有價值。當我們看到一座落滿秋葉的墳墓時,就不免感到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傷,因為爸爸知道有些東西的確比金錢崇高。尤其是那些受過苦難的人更能深深地體會到,有些東西比黃金更甜蜜、更尊貴、更神聖。然而,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那些東西沒有一樣不是用金錢來大幅提升的。金錢不一定萬能,但在我們這個世界,很多事情是離不開金錢的!
愛情是上帝給予我們的最偉大之物,但是,擁有很多金錢的情人能使愛情更加幸福,金錢就具有這樣的力量!
如果一個人說“金錢是罪惡的,我不要”,那就等於是在說:“我不想為家人、友人和同胞服務。”這種說法固然荒謬,但要斷絕這兩者關係同樣荒謬!
爸爸從來都不敢忽視金錢的力量,我也一直堅持著一個觀點,那就是每個人都應該憑借自己能力去賺錢。然而,宗教對這種想法有強烈的偏見,因為有些人認為,作為上帝貧窮的子民是無上的榮耀。爸爸曾聽過一個人在祈禱會上禱告說,他十分感謝自己是上帝的貧窮子民,我聞聽不禁心裏暗想:這個人的太太要是聽到她先生這麼胡言亂講,不知會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