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善後處理(二)殺戮(1 / 2)

而在貝利亞開始動身的時候,在378師的師部,收到上級的命令,安德烈現在可是有點反應不過來了,直接槍決,而且也沒有人員傷亡啊,而這時旁邊的特勤科長圖爾奇諾夫說道:“雅科夫少校,看來貝利亞同誌是真的動怒了,這下我們恐怕得大開殺戒了啊!”而安德烈說道:“難道就為了這點事,我們就這樣殺人嗎?我們是執法部門,不是。。。”來自後世的安德烈對於法治和程序正義還是有想法的,而且他帶有傳統華夏人的思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嘛,何苦打破砂鍋問到底呢

而安德烈等了片刻,發現中尉沒有繼續說下去的意思,不由吃驚地問道:“真要殺?”

“難道你覺得不夠麼?”特勤科長說道

“當然不夠,”安德烈覺得十分地不可思議,“就為了一場不流血的對抗我們就要殺那麼多人?”

特勤科長沉默了一會兒,說:“安德烈同誌,你在前線待得太久了,還是你進入內務部的時候,肅反已經結束了?”

“這還用說,當然了,別忘了,我是39年才進入內務部隊工作的。”安德烈想起了自己的檔案

“那您就應該多了解一下貝利亞同誌的行事風格。”

“你的意思是……”

“對我們來說,這事不算什麼,但對貝利亞同誌來說,卻是難以忍受的侮辱和冒犯。我們內務部能成為蘇維埃的紅色盾牌,靠得的不僅是忠誠,也不僅是我們有強大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多年來幾乎有些偏執地在維護我們的權威。如果沒有武力對抗,就算他們的行為再惡毒,貝利亞同誌也不會那麼在意更不會選擇這樣開殺戒。可現在的局麵,恰恰犯了貝利亞的大忌諱,自然就會被視為是一種挑釁,我們內務部是蘇維埃的強權部門絕不是可以被冒犯的。”

聽完特勤科長圖爾奇諾夫的一番話,安德烈明白了為什麼內務部要如此處理此事了,的確對於一個執法部門來說,權威確實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內務部是蘇聯的重要強力機構,在擁有巨大權力的同時就必須要讓這權力可以充分的行駛,比方說後世的警察,可以想一下,警察執法若無權威,要是在槍支橫行的美國,豈不成了持槍罪犯絕好的“活靶“?但美國警察遇襲傷亡率卻遠遠低於華夏。在美國,按法律規定,警察執勤中出於自身安全考慮可對可疑人員采取較激烈的強製措施,如當警察在公路上截住普通違章車輛時,隻要他有充足的理由懷疑,就可以舉起手槍,喝令車內人高舉雙手或抱住後腦走出車門,然後對其進行搜查。如果對方是無辜的,他們也隻能表示無奈,而不能因此投訴警察濫用權力。美國警察作為國家法律執行者,在執行公務時具有絕對的權威性,沒有半點討價還價的餘地。當警察處理交通違章時,當事者若不服氣,可以事後憑警察開具的記錄去法庭上訴,但決不可與警察爭辯,更不能伴有任何肢體動作,否則會被認為有妨礙執行公務和襲警的嫌疑,輕者被戴上手銬,送進監獄,重者會遭到警察的槍擊而喪命。(去美國的人可千萬別像國內一樣不聽警察的警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