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國有企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1 / 2)

淺議國有企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投資理財

作者:陳繁玉 孫麗霞

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兩個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固定資產管理是國有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應該加強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由於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使用部門多,使用範圍廣,管理難度大。

一、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存在不規範、管理薄弱現象

(一)未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製度,管理混亂

當前,大部分國有企業沒有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的職責分工製度和管理崗位責任製,欠缺管理牽製製度。造成財務入賬時間滯後及資產重複入賬或漏記等現象。有些國有企業沒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和實物賬,固定資產缺乏專人管理,資產管理責任不明確,完全以財務部門賬麵資產為主。同時對資產的移交手續不全,責任不清,造成資產的利用狀況、使用效率難以掌握,影響了資產實物和賬務核銷的同步性。

(二)固定資產賬實不符

這是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有賬無物,有的有物無賬,賬實不符。其表現一是調拔、接受捐贈及其它渠道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未在賬麵上反映出來。二是部分企業會計人員漏記固定資產賬的現象常有發生,由於會計人員缺乏會計專業知識且管理意識不強,對於企業為個人配置的手機等歸個人使用的公物,不計入固定資產賬直接計入成本費用。對於企業購置的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物資沒按規定在固定資產賬麵反映。三是部分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的改擴建增加部分未按規定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三)固定資產賬務處理不規範

有的國有企業對於已經損壞或報廢的固定資產未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核銷,造成有賬無實。已提足折舊固定資產長期閑置,未及時處置。有的企業對於購入的固定資產不及時入賬。甚至還有一部分國有企業建造的辦公樓,已使用多年,但該項工程支出仍掛在“在建工程”和往來賬戶中,賬務處理很不規範。

(四)固定資產實物沒有定期清查盤點或清查盤點不與財務賬緊密聯係

按照企業會計製度規定,固定資產管理要求賬實相符。即固定資產的賬麵數量與實物數量要相符。這就要求我們定期對固定資產的實物數量進行盤點、與賬麵數量核對。但由於大部分國有企業未配置固定的資產管理人員及各部門分工不明確,對固定資產沒有定期盤點,長期不對賬,不清點,監管不力,固定資產的賬麵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符,出現有賬無物及有物無賬的現象。不能發現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還有的國有企業雖然定期清查盤點固定資產,但未能與財務賬目一一對應,不能發揮清查盤點工作應有的作用。

二、針對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現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來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