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衝著新的狼群揮揮手,十幾隻狼戀戀不舍,帶著母狼和小狼崽跑遠了。
秦川大踏步奔回到棲身的洞/穴,他踢滅篝火,用草木灰擦拭一番狼皮,將狼皮披在了身上,用511大衣撕碎的布條捆紮好。
他又剔下狼王嘴裏四顆堅硬的獠牙,用虎牙輕易摳出洞孔來,用細繩穿起來,掛在了脖子上,狼王的氣息縈繞在他的身上,在荒野,這股氣息足以震懾其他凶猛野獸。
該是去申城的時候了!
秦川信心高漲,他鑽出山洞,查看虎牙匕首刀柄上的指南針,南方就在前麵,那張可憐的地圖早就被狼爪撕成了碎片,但是秦川知道,隻要一直向南奔跑,總有一天他會找到申城,發掘出自身的秘密。
他抬腿就跑,越來越快,直到穩定在每小時三十公裏的速度上,這個速度既不大量消耗體力,還能拉長奔跑的距離,五萬公裏,或許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跑到申城附近吧,秦川想。
一路上,秦川在休息的過程中,獵殺無數野生動物,荒原豺狗,巨大灰兔,甚至幾隻奔跑速度達到每小時一百二十公裏的羚羊,都輸在了秦川的耐力之下。
獵殺這些動物,除了果腹之外,秦川還想繼續融合這些動物的獨特的基因特質,很可惜,上天是公平的,他能有幸融合狼王的基因,那純屬機緣巧合。
最終秦川放棄了基因融合,他從先天腦域裏的知識知道了,基因融合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不僅僅需要優質基因,更需要大量的數據標本,也就是說,想要取得狼的基因特質,他需要獵殺一萬隻野狼,才能找到優質基因,達到融合的目的。
秦川明白了,他身體裏的這些腦域內視,以及基因融合,是具有科學性質的原理,吸收改造基因,而非傳說中的玄學,神秘學。
而那隻狼王隻是上天賜給他的一個禮物而已,巧合,純屬意外。
好吧,就算是這樣,狼王特質也足夠我稱霸天地!
秦川自信爆棚,拔腿向南一路狂奔,他把速度始終控製在每小時三十公裏上,以這種速度奔跑,他能堅持連續奔跑十個小時。
他已經奔跑了一個多月,這期間他更多的是在追殺荒原變異野獸,將狼王的特質發揮到了極點,而他的身體在肌體神秘的驅動之下,也迅速變化,個頭竄到了一米八,當初的瘦削少年,隱隱有了壯漢的體格。
秦川剛剛踏出的荒原,他向南方跑出三千多公裏,終於看到了山峰。
秦川信步奔向山巒,在荒原的邊緣,秦川竟然撿到一隻幼獅。
是的,這是一隻幼小的獅子,體型也就一條土狗大小,沒有成年也就沒有威武的披肩長毛和胡須,它臥在雜草中, 看到秦川走過來,幼獅竟然示威性地咆哮了幾聲,最後卻壓抑住嘶吼,動物的先天敏感,幼獅能體/味到秦川身上的狼王血腥。
秦川警惕地拔/出虎牙匕首,一步步逼近幼獅,殺死一隻獅子,或讓他的自信大增!
不過當秦川來到幼獅近前,卻發現,幼獅的腳掌上有一個巨大的捕獸夾,死死地扣住了它的腳掌。
幼獅無奈地掙紮,它的左後腿毛全部掉光,露出青腫膨/脹的皮膚,上麵爬滿了蒼蠅,貪婪地吸吮腐爛的肌肉,肌肉間有白色的蛆蟲在蠕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