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唐是我很久以前認識的一個人。
我高一的時候和洪唐在一起做過兩個月的同桌,因為班主任分座位的效率實在太低,所以我和洪唐成了全班唯一一對異性同桌。初見洪唐的時候,挺其貌不揚的樣子,一個人搬著一摞書朝我走過來,眼睛很好看,不笑的時候也在發光。她好像沒什麼認識的人,安靜地坐在位子上,一言不發,周圍的其他人吵吵鬧鬧,她左手支著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第一天我們沒有說話。
第二天的時候,她遲到了,吐吐舌頭從前門不好意思地跑進來,臉上微微地泛紅。語文早自習,她慌慌張張地在書包裏找語文書,可能是書裝得太多,桌子有點塞不下,她一使勁,就有幾本書掉了出來。我彎下腰,把書撿起來遞給她。她抿著嘴看我,說了聲“謝謝”。她晨讀的聲音很大,感覺是從小到大都認真學習的那種乖乖女。我懶得出聲,不知不覺聽她讀了一節課。
我們還是沒有什麼話說。但她很多習慣,莫名其妙跑進我的眼睛裏。
比如她好像很喜歡吃糖,每天都會從書包裏抓出一大把糖,有時候是奶糖,有時候是牛軋糖,還有的時候是巧克力。她每次都會分給我,我每次都欣然接受,但我不愛吃糖,我都是帶回家裏,放在書桌上。後來她跟前後桌的人漸漸熟悉起來之後,我就再也不是她唯一能去分享的那個人了。我有過一點小小的不開心。
比如她真的很喜歡大聲朗讀。
比如她不敢直視別人的眼睛。
比如說到自己喜歡的話題時,眉飛色舞,眼睛會發光;不太同意別人的觀點時,會用手在桌上畫圈,心不在焉地附和,語氣弱了許多;不說話的時候,就還是安安靜靜的樣子,有點冷冷的,大概會以為不太好相處。
我後來意識到,那是我人生中最短的兩個月。
但她還是那個會在上課時偷偷吃糖的女生。
洪唐把情書遞給我的時候,我承認我從那一刻起,明白了情動的意義。
“別人給你的。”
就像一個出家的和尚興衝衝地還了俗,興衝衝地下山去找心儀的姑娘,卻發現姑娘早就已經西出玉門關,隻好打了個幹哈哈,笑歎一句“我是人間惆悵客”。
空歡喜就是我以為你也喜歡我。
我接受了那個女生的告白,粉色的信紙上,淡淡的花香,讓我想起洪唐。洪唐應該是吃了太多糖,聞起來就像糖,今天是奶糖,明天是牛軋糖,後天又是巧克力。
女朋友比洪唐漂亮。
女朋友很喜歡喝奶茶。
女朋友敢直視我的眼睛。
兩個人第一次牽手,她比較主動,小小的一隻手湊過來,碰到我的時候,我縮了一下。
我隻是突然不合時宜地想起洪唐,想起兩個人坐在一起時,胳膊肘互碰的溫度,想起她多麼不得了似的,匆匆往自己那邊挪了挪,像隻倉惶逃命的小刺蝟。
那晚回家,我發現自己桌上的糖果都不見了,去問我媽,我媽說,巧克力全化了。
叫我以後不喜歡吃就別買這麼多。
那是一個夏天,我從洪唐那裏偷偷攢起來的糖,全都化在了那一個夏天。
有一天突然想起,問女朋友為什麼找洪唐送信,女朋友說,就覺得她笑起來很好講話的樣子。再問笑的什麼,女朋友想了想,說,好像是在說自己喜歡的男生吧。
原來她有自己喜歡的人。
跟女朋友隻談了一學期就不了了之,她對我很好,我也試過去喜歡她,但越是對我好,就越是對她喜歡不起來。好像女生還都挺敏感的,問我是不是有更喜歡的人,我說,算是吧。女朋友就說,算是吧是什麼意思。
就是,我以為她也喜歡我。
那你當初為什麼還要答應我?
那可能是,因為我比較渣吧。
女朋友被氣笑,我隻好陪著她坐了一會兒。
“那個人是誰?”
“你身上有沒有糖?”
“沒,我不喜歡吃糖。”
“為什麼?”
“就,不喜歡啊。”
“我以前也不喜歡吃。”
“小孩子才喜歡吃吧!”
女朋友還是不知道我喜歡的那個人是誰。是那個,你說她笑起來好像很好講話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