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文字獄案(1 / 2)

沒到三天,紫蘇就自愈了,而尹繼善盡管得到了邵員外的精心治療,卻沒有完全恢複到以前的精神,依舊渾身疲軟,乏力得跟七老八十歲似的。

這日,趁著邵員外把完脈的當口,尹繼善才插話道:“這些日子著實叨擾了您,若是沒大礙的話,小生還是離去較好。”

“公子這就見外了,老朽治病從不隻治半截,你在我這裏也沒什麼叨擾不叨擾的,老朽也是一飽讀詩書之人,這點待人之義還是有的,不過呢,公子好了後最好立即回去,免得給自己帶來麻煩”,邵員外看著遠處的山牆說道。

尹繼善見他的眼中露出了一絲擔憂之色,似乎已經猜到這邵員外肯定遇到了什麼煩心事,見他遮遮掩掩的自己反而更加好奇地問起他來。

原來,聽邵員外說,這江都縣令看上了他家位於西山的一百畝水田,想要低價從邵員外手中購得,可這一百畝水田是邵員外祖上留下來的基業,因而在那個把祖宗看得很重的時代,邵員外是絕對不肯的。

不過江都縣令並沒有死心,不知這邵員外是哪一次心血來潮跟幾個好友去山中賦詩賞景竟無意間寫了首懷古詩,而那首詩正好懷的是朱元璋的家鄉-鳳陽縣,江都縣令發現了此詩便親自上門來過問。

江都縣令親自過問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要麼邵員外送田給他要麼被治一個反清複明之罪。

這邵員外雖有些懷舊但說什麼反清複明確實有些冤枉,但他又不願意將自己的祖產拱手送人,所以這件事情就一直這樣僵著,不過這邵員外深知這禍事遲早都是要來的,所以在此之前已經將自己的子嗣全分在了各地,自己也隱居到了郊外。

尹繼善深知這文字獄在清朝十分泛濫,而且對其處罰的力度也是十分的大。

早在康熙初年,就發生了著名的《明史》案,當時有個人名叫莊廷瓏,家裏麵很有錢,錢多了就不知道怎麼花,便想寫一部《明史》,這樣也可以像司馬遷和司馬光一樣流芳百世。

這莊廷瓏也是說幹就幹,到處搜羅資料,尋訪故人,大有當年太史公的遺風,皇天不負有心人,他的同鄉朱國禎也曾寫過《明史》,可其手中的《列朝諸臣傳》等手稿還沒來得及刻印就一命嗚呼了,後來朱家衰落下來,急缺錢用,就這樣一拍即合之下,莊廷瓏便把這些手稿高價買了過來。

也沒有考慮什麼版權問題,莊廷瓏便在這些手稿上也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並補寫了些崇禎年間的事情便刻印發行了。晚明出現的優良文化思想在那時還沒有被完全閹割,所以裏麵倒也有頗多直斥清王朝的語言,因而在當時也是一本很紅的書。

沒成想到的是,這本書被一陰險小人發現了,這陰險小人為求富貴便把此書告到了將軍鬆魁那裏,鬆魁交給了巡撫朱昌祚處理,朱昌祚又讓學政胡尚衡處理,胡尚衡收了莊廷瓏的重金後便沒有追究此事。

誰知這小人見沒撈著什麼好處便不死心,將此事告到了京城,從而掀起了大獄, 莊家和朱家盡被屠戮,鬆魁被罷職,朱昌祚被處以絞刑,就連原禮部侍郎李哲文也因給這書做過序而遭滿門抄斬,其間冤死者多達七十人。

與此相關的還有康熙末期的“《南山集》案”,判死刑的就達三百多人。到了雍正時期,文字獄更是猖獗,而且不僅僅是因為清朝統治者為加強思想統治,更多的還是因為官場矛盾,毫無根據的誣陷和中傷,從而濫殺了大量的無辜之人。

譬如雍正四年的,隆科多舉薦的內閣學士查嗣庭在任江西主考官時因所出試題中有《詩經》中的“維民所止”一句,便被人說成居心叵測,說“維止”二字意在削去“雍正”二字的頭,雍正聽聞大罵,便命人嚴查他,後來查嗣庭死於獄中,便被戮屍示眾,其兒子也被處死,家屬流放。

類似情況還有翰林院庶吉士徐駿詩稿中因有“清風不識字,何得亂翻書”一句而犯了大忌,被刑部以大不敬之罪處斬。還有乾隆時的胡世藻所作的“一把心腸論濁清”被說成是作戰故意把“濁”字強加於清朝國號之上。揚州舉人徐述夔的詩中有“大明天子從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一句便被解為有滅清興明之意而被戮屍,就連禮部尚書沈德潛也因“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而被戮屍等等。

文字獄案一成往往是家破人亡,誅連親友,因而大多文人也就不敢再用“清風”、“明月”等常見於文學作品的詞彙。甚至好些文人隻能投身於考據中不敢言更不敢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