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對巴黎不熟悉,很多住旅館的,經常在半夜外出。
給了這些混混非常好的作案時間。
而因為是外地人,通常被搶了,也因為各種原因,或者沒去報案,或者報了案,但隻是做個記錄,就走了。
其實,十天前,林安鬆剛入住這家旅館的時候,就被這夥混混給盯住了,隻不過林安鬆晚上都不怎麼出門,這些混混一直沒有找的機會。
黃種人,一直是他們最好的下手目標。
畢竟相比白種人黑種人,黃種人的體形要小很多,更容易對付,而他們這些的觀察中,黃種人的膽子也比較小,更願意交錢,息事寧人,事後也不會去報警。
實在是他們最佳的作案目標。
“老大,那項鏈好漂亮。”其中一個混混一直用一雙色眯眯的眼睛看著克麗絲,自然就看到了克麗絲胸口的那顆紅寶石,眼中閃著貪婪的光芒。
“滾。”林安鬆吼了一聲,雖然和克麗絲沒什麼關係,但是身邊的女人被人用這種眼神看著,還是讓林安鬆一陣不爽。
“喔,黃皮猴子還挺囂張的。”
“克麗絲,你退後一點。”
林安鬆衝了過去。
後麵的克麗絲一聲驚叫,很是擔心。
但是接下來的場麵,卻是出乎他的意料。
十幾個混混,根本不夠林安鬆打的。
這些混混根本挨不住林安鬆一拳。
即使有幾個混混掏出匕首,也不是林安鬆的對手,刺向林安鬆的匕首,被他輕易散開,然後一腳將人踢飛。
“啊。”
“住手,停。”
林安鬆身後傳來克麗絲的驚叫,以及一個混混的喊聲。
林安鬆回頭一看,卻是發現一個混混不知何時摸到後麵去,用匕首挾持了克麗絲。
眼見如此,林安鬆隻能收手。他沒有金誌銳那例無虛發的飛刀技術,也沒有皮蛋那恐怖的槍法。
他現在要是弄一把槍出來,沒打到混混,反而把克麗絲一槍打死了。
心中對自己很是不滿意,如果此刻在這裏的是霍元甲或者金誌銳,根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自己和人打鬥的時候,還是不能做到眼觀四麵耳聽八方。
如果是霍元甲,這混混剛露出挾持克麗絲的意圖,馬上就會被霍元甲察覺到。
“你不是很囂張嗎?”
“你不是很能打嗎?”
“你還手啊?”
說一句話,就一拳打在林安鬆的肚子上。
林安鬆捂著肚子,供著身體,臉上看起裏很是痛苦。
“你們不要打他了,我把身上的錢都給你們。不要在打他了。”
這群混混,並沒有因為克麗絲的哀求而收手,反而每個人都上來給林安鬆來幾拳,在踢上幾腳。
林安鬆一身西裝,很快就變得髒兮兮的,看起來很是狼狽。
“打啊?”
“你在打我啊?”
這些混混心中很是憤怒,他們一群人竟然打不過一個黃種人,最後竟然是靠威脅一個女人,才讓林安鬆停手。
混混也是有尊嚴的。
他們覺得他們的尊嚴被林安鬆眼中踐踏,現在要從林安鬆身上找回來。
“不要打了,你們不要在打了。”克麗絲臉上全是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