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其實,大部分來說,我是想把這部小說作為我和他的回憶,隻是,這段感情過於蒼白,任何華麗的辭藻都無法形容,因為這是屬於我們的,屬於我和我的小超。至於這個筆名,完全是因為習慣了他在我的生命裏出現。我不想在我的生命中和生活中丟掉他的痕跡,於是,我萌生了艾小超這個筆名。顧名思義,艾小超就是愛小超。

一段感情的開始,在於是否真的心動,我從來不會說那麼多矯情的話,因為他不習慣,我也不習慣。他的生活多姿多彩,不像我整天單調無趣。沒有遇見他之前,生活就是一杯白開水,當遇見他之後,生活就是一杯咖啡,回味無窮。

說了這麼多,就是想告訴人們,感情是個奇妙的東西,要去珍惜,到老了,就會有回憶。

你相信嗎?生活是在遇見你之後才完美的,親愛的王超同學,我愛你。

第一部分回憶相識第一天

我是在上學的時候,才真正的進入到這個社會,我討厭現在的生活,單調的就像隻有一個季節的地球,從來沒有人說真正的帶我去我想去的地方逛逛,因為我隻有自己。

在某一天的半天假期,我和某些被歸類為不良少年的學生一起去所謂的社會,當我第一次麵對的時候,總感覺有些格格不入。看到別人是那麼的光鮮,而我穿著不時髦的呢子大衣,打底褲,一雙高跟鞋,遠處一看,就像是蠢女。

我不是不會打扮,人們常說,當一段感情結束之後,就是會有很多的改變,別人是越變越好,我是越變越邋遢,以前出門的時候,還會精心打扮一番,後便會有好多小男孩,追著要我的手機號。現在?他們怕是躲之不及。

那天,有人問我,你為什麼不會打扮啊,我笑笑,因為沒有精力,再說打扮了,誰會來看?那人就說我,算了,你現在連《宮》裏的僖嬪都不如,人家至少為了皇上會花心思。我說,我不是僖嬪。

如果說有一天你會在轉角處遇見你喜歡的人,那麼你就要精心打扮一番,不然,一切都完了。

我記得我們是在市內公園裏,她們忙著在眾多的人群裏尋找著下一任的伴侶,而我就像個傻子一樣,到處亂看,因為穿的邋遢,很少有人注意,我就總感覺,一個人的外表真的那麼重要嗎,虛偽的人啊!那麼喜歡外表,你為什麼不和衣服去結婚!

即使市內公園裏那麼多的人還是會感覺有些無聊,因為沒有適應自己的,學校單一的生活早就形成了一個很奇怪的反應,好像是對外邊燈紅酒綠的生活有了一種免疫,從來不會去注意。外邊的世界寬廣,有範圍的生活就成了一種拘束。於是我走到了外邊。

那麼多的車,那麼多的人,我好像在他們的臉上看到了一層厚厚的胭脂看著那些虛偽的笑,覺得惡心。一對對男女,摟摟抱抱走向了旁邊的賓館,我覺得,這個世界好黑暗。

就在我感歎著虛偽的時候,唯一一個帶著對象的同學向我走過來,我半開玩笑地說,你們都一個一個的都有對象,就我單著。同學的男朋友覺得可能我一個人太孤單了,就給他的朋友打電話,所以我又感歎,人真的是個其妙的生物,我認識你嗎?

我什麼也沒說,同學在旁邊和她的男友纏綿,我就在一邊看著,雖說有些期待,可是內心的厭惡還是有的,我不停地在抱怨這個社會的浮誇,卻也沒辦法改變他。

等了約有半個小時,我終於看到了那個把我從上一段悲傷中拉出來的人,那個讓我一輩子都不知道該怎麼去放棄的人。我喜歡溫柔的男人,就像他,沒有那種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淡漠,也沒有別人的那種誇張,就是是一種安心的感覺,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形容。

莫名其妙的,我開始學著臉紅,始終不敢抬頭,因為我怕我一抬頭就會淪陷在他的溫柔中,無法自拔。

也許世界就是喜歡開玩笑,他看到的不是我,而是我身邊的一個姐妹,當時我不知道我會栽在他的手裏,我也不知道人家看上的根本不是我,所以在知道這件事的時候,真的有重要死的感覺,就好像有人在使勁的攥著你的心髒,很疼很疼。

在後來每次出去玩的時候,我都會帶上我的那個同學,因為有人說最好的愛就是成全,我想,既然我能愛上他,就要給他最好的愛,也許會有人說我傻,我想,我是傻了。愛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