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會部分
甲、整頓風化
一、取締奇裝異服。
依照南昌行營取締婦女奇裝異服辦法,規定條例,會同公安局嚴格取締勸禁。
二、取締旅店男女雜居。
經市政會議議決,實行旅店內男女分店寄居,責成公安局嚴厲執行。對於各大學附近之公寓,特令格外注意。
乙、取締不良戲劇
一、禁演不良戲劇。
前準公安局函達話劇中之《回家》一種,禁止公演。本月份明日劇團呈送此項劇本,經援案飭其停演。
二、審查劇本。
自廿一年十一月起截止七月底止,其已準備案者,計舊劇七五種,話劇五七種,評戲二四種;不準備案者,計舊劇八種,話劇四種,評劇十八種。
丙、改進救濟事業
一、改組救濟院。
本市原來之第一、第二婦女救濟院、第一、第二習藝工廠及乞丐收容所六個救濟機關,合並為一個救濟院,計分四部如左:一、第一習藝部;二、第二習藝部;三、兒童部;四、收容部。
該院貧民截至本年七月份止,共計收容一千七百九十五人。
二、改進救濟設備。
救濟院感化組添設病室六間,本年七月間開始估修。
三、勸導各團體多辦有益之救濟事業。
因開辦粥廠、施放衣糧,僅係消極事業,已由局勸導多辦有益貧民生計之救濟事業,以資生產。
丁、督飭公益事項之改進
一、合並壽緣會。
現為市民利益,已將同濟老人會及民誌救濟會俱合並於一個同康壽緣會之內,業已實行,並飭同康會召集會員大會,推舉公正有為之董事,以資整頓。
二、完成寺廟登記。
本市寺廟約有一千七百餘處,截至七月底,已登記一千餘處。
三、督促寺廟舉辦慈善事業。
本年度由局飭北平佛教會,督率各寺廟,按照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規則,逐漸進行,就法定事業任擇一種,或獨辦或合辦,以符法令,而利民眾。
戊、農工業及礦業之改進
一、提倡農村鑿井。
派員分赴四郊調查,勸導四郊鑿井。計截至七月份,東郊鑿井二七五口,西郊鑿井三五九口,南郊鑿井四八六口,北郊鑿井一八一口。
二、調查礦工廠工。
派員調查,製定各種表式,飭分別查填。
己、工商業行政之推進
一、檢查工廠。
依中央工廠檢查處規定之檢查實施程序,完成第二期計劃,派定工廠檢查員,檢查關於工廠安全事項。計七月份檢查電車公司工廠等十七家。
二、整頓營業執照。
本市各商號二萬八千餘家,前令凡持有十七年以前舊照者,均分別換領新照。計截至七月底止,已領新照壹萬餘家。又無照呈請補領者,有三千餘家。
三、整理六商場街道及衛生。
所屬東安市場修理廁所;西安及西單市場修理甬道;廣安市場修理土路,並督飭注意清潔衛生,以利商民。
四、實行當商減息。
平市當商原來月取利息三分,原較各地為高。現經呈奉市府令,改定月息一分六厘,租費暫為九厘,當期十八個月。業令飭當業公會轉知各商,於九月一日施行,並布告周知。
庚、合作社之推進
一、現有合作社之數目及性質。
市內現有合作社九處,屬於信用合作性質者計五處,屬於消費性質者計四處。截至七月底止,計共有社員一五四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