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公用部分

甲、自來水

一、查自來水公司廿四年度改善計劃內有裝置較〔校〕驗水表儀器一項,已由局督促該公司迅速購置,而該公司曾因故延遲有日,業經據情呈報到局。茲據該公司呈稱,此項水表較〔校〕驗儀器已於本年四月一日向西門子洋行訂購。等情。此後對於較〔校〕驗水表定有相當之改善矣。

二、查自來水公司添設幹管一案,曾經一再令飭遵辦在案。茲據該公司呈報東直門翻修舊管情形,並請暫緩增添新幹管。等情前來。經核殊非根本辦法,由東直門城邊至嘎嘎胡同東口一段幹管之增設,關係該公司營業與市民之利益,均甚重要,現已令飭該公司仍遵前令,擬具設施計劃及工料預算呈核。

三、自來水公司東直門水廠原有蒸汽抽水機兩架,因進汽〔氣〕管不能分開,隻能彼開此停不能同時並用,如此沿用已二十餘載。茲為改善起見,已由該公司技師之研究及本局之指導,已將兩機改裝完竣,於本月十三日開始試用雙機,結果尚稱良好。

乙、電燈及電車

一、關於建設委員會指示電燈公司對於核減電價一案。茲奉市政府令準建設委員會函,以該公司所呈籌減電價之種種困難情形,尚屬實情,暫準緩議。等因。當即轉飭電燈公司遵照。

二、查本市電燈用戶所用之電表,經令電燈公司分期較〔校〕驗,並由電表較〔校〕驗所隨時抽驗以資準確,其不合標準者更換或校正在案。茲據該公司呈稱:經查用戶電表有不合標準者十二戶,應行更換新表,而該戶等竟堅拒不允,因無從強製辦理,擬請派員會同勸導,以便執行。等情。本局現已據情抄發不允換表各戶清單,令飭電表較〔校〕驗所派員會同該公司辦理具報。

三、建設委員會對於電燈公司前期虧損,於本屆電氣事業指示單內業經指示彌補辦法在案。現建委會以該項虧損應以法定公積先行彌補,餘額分廿年,由每年盈餘內盡先提供彌補,庶可兼籌並顧。此項辦法經令該公司遵照辦理去後。茲據該公司呈以此項彌補辦法擬自廿五年度起遵照施行。等情前來。本局已轉呈市政府谘請建委會備案。

四、據電車公司呈稱:擬在西單地方裝置三麵指揮行車電燈,並於電杆中間設立座台,為路員瞭望指揮之所,以利交通,藉策安全。等情。本局當即會同工務、公安兩局會核,尚無不合,複經會同呈奉市政府令,準予暫行試辦,現已令飭該公司遵照辦理。

五、據電車公司先後呈,以近年以來無票乘車者日漸增多,取締綦難,以致收入日絀,營業衰落,請設法取締以重企業。等情。本局正在核辦間,複奉市政府令同前情,並令擬具取締辦法呈核。等因。當即擬具取締電車乘客違章辦法五項,呈請市政府鑒核。

六、本局轉奉冀察政務委員會令,以華北農民迫於生計轉徙平津,近日失業加多,為徹底救濟起見,應由平津兩市電車公司於每月收入項下提出二成,分別籌設平民工廠,以安民生而利事業。令飭查明該公司收支實況,妥籌辦理具報。等因。本局當即轉令北平電車公司迅予具報,以憑核轉。

丙、交通事業之推進

一、腳踏車牌捐厲行合一辦法呈準施行後,本局已將車牌照按照呈準之式樣製造完竣,已訂於六月一日起實行更換。

二、本局為謀本市行車安全及交通指揮便利,在廿四年度行政計畫內預定有添設交通指揮燈一項,此項添設應由本局會同公安局妥商辦理,現已致函公安局,訂期會商進行辦法,一俟函複過局,即行派員屆時前往會商一切。

三、本月份各種車輛登記表

類別 輛數 備考

自用汽車 九八

營業汽車 二一

長途汽車 一九

汽車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