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舉辦國民身份證
辦理國民身份證為本年度中心工作之一,經警察局擬具章程、預算等件,提經第二十次市政會議決議通過,公布施行,並先行墊撥經費一億三千萬元,限於本年底完成。經局擬訂辦理進度,印製各種卡證,轉發市民依照填表須知,填寫繳回蓋印,並與社會局洽商保甲代書辦法,卡證貼用之像片,亦經召集照像業公會及照像材料公會,飭在內外城及郊區普設臨時拍照處所,布告市民依照實施程序將各項應辦手續次第辦理完竣,即發交市民收執。至機關團體學校工廠之身份證,與市民同時辦理,現正積極進行。又奉國防部令,軍官佐屬與普通市民同樣頒發國民身份證,已派員分別洽辦。關於按捺指紋一節,施行不免困難,業由本府另定改善辦法。(一)有像片者,可不用指紋,無像片者,以指紋代替;(二)常住戶不取保;(三)新遷入住戶,一律取具保證,手續簡化便民宜俗。該局為增進效率,派員分赴各區督導,並用臨時雇員分辦各項工作,辦理期間定為三個月,截至十一月底,郊七、內二、外三、外四、郊一各分局已分報辦理完竣。
二、辦理緊急征兵
本市三十五年度臨時征兵由警察局會同社會局辦理,於九月四日成立臨時征兵聯合辦公室,邀請黨團部參議會派員出席,商討進行。本市配額為三千二百六十二名,依據行轅兵役會議決議,采用征募並用方式,截至現在,已征送三千零零七名,尚欠二百五十五名。在征集期間,自動投軍服役者一二○名,若列抵征額,僅欠送壯丁一三五名,已分電國防部及北平行轅核示。
三、整理交通
本市交通秩序亟須整理,除添修交通崗台、設置標牌、指定停車處所、劃分快慢行線外,複訂定交通警士臨時整訓辦法,於不妨礙勤務原則,集中訓練,業於九月一日開始。按本市自六月一日起,至十一月底止,共計發生汽車肇禍案件一百六十六起,計美軍車四十九起,軍用車六十起,營業車五十起,逃逸者七起,共傷人一百七十八名,死十八名。所有肇禍車輛交美憲兵或中美警憲聯絡室處理者三十起,交憲兵團處理者四十九起,交該管分局處理者三十七起,和解者三十一起,逃逸者十九起。統觀上列數字,以軍用車最多,美軍車次之,營業車又次之。考軍用車肇禍之原因,由於超越速度,或不聽指揮,迭向軍方聯絡,請予製止;防止美軍車禍則已成立中美警憲聯絡室負責辦理;至防止營業車禍及製止違章車禍與行人,並使一般市民自動遵守交通規章起見,特規定交通整理周實施方案,派員輪赴各區督導,利用宣傳車廣播交通規則,於衝繁處所加派輔助崗,銜接巡查指揮糾正,複請軍憲機關協助辦理。惟行人車輛仍多不能遵守交通規則,特規定整飭交通秩序辦法,整頓各種車輛停放指定處所,自即日起至十二月底為自動遵守時期,自三十六年元旦起,如再不遵守規定,一律吊銷執照,並依法處罰。自十二月一日起,實行“汽車馬路中心行” “人力車靠邊行”“行人人行道上行”;自三十六年元旦起,實行電車站、汽車站乘客依次成行購票上下,並先自本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由各重要車站實施,已分別函電有關機關協助,並布告周知。
為防範中美交通事故發生,及發生後期能以迅速合法處置,經與美海軍陸戰隊憲兵隊長瑞史、陸軍憲兵隊長魏斯門簽訂議定書,已於十月九日在警察局外事科成立中美警憲聯絡室,開始辦公,即由中美雙方人員組成巡邏組、巡查組,擔任檢查工作,並派員協助舉辦交通安全整理周,均收相當效果。又與美方商定盡量雇用考試合格之華籍汽車駕駛員,以期減少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