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北京市檔案館概述
一、曆史沿革
北京市檔案館是中國省(市)級國家一級綜合檔案館,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與北京市檔案局合署辦公,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它是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要檔案的收集、保管、開發利用基地;北京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市政府公開信息和檔案資料查閱服務中心,北京市電子文件(檔案)中心。
(一)機構沿革
1957年12月20日,北京市人民委員會第十七次行政會議通過決議,成立北京市檔案館。1958年4月,北京市檔案館正式開館,隸屬市人委辦公廳,與市人委辦公廳檔案科合署辦公,負責人為陳友生。館址在和平門內西鬆樹胡同21號。當時接收保管的檔案僅為舊政權時期的檔案和解放後各時期撤銷的國家行政機關及一些企事業單位的檔案。
根據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發布的《關於統一管理黨政檔案工作的通知》,1959年11月24日,北京市人民委員會行政會議決定成立北京市檔案管理局。12月,市檔案館劃歸市檔案管理局管理,館負責人由市檔案管理局副局長陳仝兼任。局和館合署辦公,共有幹部26人。館址仍在和平門內西鬆樹胡同21號。
1960年6月,經市編製委員會批準,館內設黨的檔案組、編輯研究組和辦公室(與市檔案局合設)等四組一室。1962年精簡機構,館內設編輯研究組、檔案整理組。
1967年4月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後,檔案由隸屬市革委會辦事組機要小組的清檔小組管理。1967年7月,市檔案館由北京衛戍區接管。1970年清檔小組撤銷,市革委會辦事組機要小組下設“北京市革命委員會檔案館”,與市革委會辦事組檔案室合署辦公。
1975年10月,北京市檔案管理局恢複,改稱北京市檔案局。市檔案局一方麵負責全市檔案行政管理工作,一方麵負責市檔案館的工作。地址在建國門內貢院西街8號。市檔案局革命領導小組組長為楊複沛。
1980年11月,中共北京市委決定恢複北京市檔案館。市檔案館作為市委和市政府的直屬機構,由市委秘書長領導,承擔收集保管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和市屬各單位按規定移交的檔案以及革命曆史檔案、舊政權檔案,開展檔案利用工作的任務。館長為楊複沛。
1981年6月,中共北京市委決定市檔案局館合署辦公,館內設置三處一室,黨組書記甄雨蘅,館長楊複沛。1984年7月,王國華任市檔案局(館)黨組書記、局(館)長。1985年機構調整,市檔案館為市委、市政府的直屬文化事業單位,定編108人,館內設置五處一室。1991年,館內設機構8個,即辦公室、檔案管理一處、檔案管理二處、檔案收集接待處、檔案保護技術處、檔案史料編研處、基建辦公室、老幹部活動站,共有幹部、工人90人。
1995年機構改革,檔案局館內部機構進行較大的調整,徐俊德任市檔案局(館)黨組書記、局(館)長。館內設有13個處室,即館長辦公室、收集處、利用處、保管處、整理處、編目處、技術保護處、計算機處、縮微處、編研處、設備處、保衛處、行財處,定編為205人。1995年10月,市檔案館搬入豐台區蒲黃榆路42號。
2000年1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規定:局館合署辦公,轉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2000年7月,王芸任市檔案局(館)黨組書記、局(館)長。2001年7月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在《北京市檔案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市檔案局與檔案館合署辦公,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2005年7月,陳樂人任市檔案局(館)黨組書記、局(館)長。2006年12月,市委組織部發文,同意檔案局(館)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範圍。2007年底,市編辦核定市檔案局(館)內設21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即辦公室(保密處)、綜合研究處、市直單位業務處、區縣業務處、法規處、科研教育處、人事處、展覽陳列處、收集處、利用處、保管處、整理編目處、技術保護處、信息化處、網絡管理處、技術複製處、檔案文獻編研部、《北京檔案史料》編輯部、設備處、保衛處、行政管理處和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定編為264人。
2011年3月,市編辦同意市檔案局館內設機構調整方案,調整後,局館仍內設21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機關工會。21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保密處)、綜合研究處、法規處、監督指導一處、監督指導二處、區縣業務處、展覽陳列處、檔案征集處、利用處、保管處、整理編目處、技術保護複製處、文獻編輯處、史料編研處、信息化處、網絡管理處、科研教育處、行政管理處、設備處、保衛處、人事處。2012年1月,陳樂人任市檔案局(館)黨組書記,呂和順任局(館)長。2013年10月,市編辦同意為市檔案局(館)增加編製2名,用於加強黨的文獻編輯工作,核定編製為266名。2014年1月,呂和順任市檔案局(館)黨組書記、局(館)長。
(二)館庫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