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陽光男孩(1)(2 / 2)

傍晚,張稀文背個挎包,從外麵騎車回縣委,在門口下車。碰見王佩玲捏著一根三節電池的長電筒,在縣委門口張望。張稀文問她:“妹子,你找哪一個?”王佩玲根據缺貨登記簿上的名字,說:“我,我找雷正興。”張稀文看看天色:“他呀!這時候怕是上夜校去了。要到晚上9點半才能回來。”“啊?”王佩玲有點慌。她也說不清,自己為什麼要在這裏等?不就是一支電筒嗎?等他明天自己來供銷社取好了!正準備離開,雷正興恰巧夾著書包出門,一眼看見王佩玲:“同誌,你找我?”王佩玲拿出電筒:“喏,拿去,今天下午到的貨。”雷正興握住電筒連聲道謝:“謝謝,謝謝。”付過了錢,很快,人影就不見了。把個王佩玲孤零零地扔在原地。王佩玲有些惆悵。

夜晚,雷正興上完夜校回來,見屋子很亂,很自然地歸置、整理、掃地、抹灰。掃到張稀文身邊時,他習慣地抬起腳:“小雷,10點鍾熄燈。明天我還要起早呢!”雷正興笑著點點頭,放下清掃工具,便趴在桌前,打開書包,拿出課本和作業本。書桌上新增加了個土瓦罐,插著一束紅花草。雷正興深情地望它一眼,隨即埋頭書本。

張稀文見雷正興專注的神情,於心不忍:“那就10點半,不能再晚了。”雷正興已經全神貫注到他的書本裏,沒有理會張稀文的話。張稀文搖搖頭,心想:真是個書呆子!雙鈴馬蹄表指著10點半。張稀文脫衣躺下。“啪”,雷正興主動把電燈拉熄了。走向床頭,也躺下。很快,亮起另一束光柱,手電筒的光照在打開的書本上。

又是一個風和日麗的清晨,雷正興背著挎包從縣委大門出來,興衝衝地朝外走。今天他要去長沙取一個重要文件。鄭桂先從後麵追上來:“小雷,小雷!”雷正興停住腳步:“哎!”

鄭桂先問:“你到長沙去辦事呀?”鄭桂先掏出五元錢給他:“要過年了,你順便上街給孩子買頂帽子吧!”“好。”雷正興隨口答應。

傍晚,雷正興從長沙回來,先交代了工作,再把買的新帽子給了鄭桂先,然後在縣委大院澆花。誰知,鄭桂先手拿帽子,找了過來:“小雷,這是怎麼一回事?”雷正興以為有什麼地方做錯了:“什麼?”“我給你五元錢,買回來一頂新帽子,怎麼反倒找回七元?”原來是這一回事!雷正興鬆口氣:“你把兩張五元的新票子當成一張給了我,花三元買一頂帽子,正好找回七元嘛!”說完,雷正興轉身做別的事去了。鄭桂先站在那裏自言自語:“真是個誠實的孩子!”

1957年2月8日,雷正興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時被評為縣委機關的工作模範。縣委大院的桃樹,綴滿了飽滿的花蕾。樹下,雷正興向敬愛的張書記報告自己入團的喜訊。他很興奮,臉色紅紅的:“張書記,我,我想改個名字,改個響亮一點的!”張書記一愣:“改名字?”“對,改個名字!張書記,你能不能幫我想個好名字?”“我?”張書記,這位老成持重的長者,忽然像個孩子似的撓了撓頭皮。改名字,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得認真想想。他抬起頭,遠處,一抹青山雄偉壯麗。他靈機一動:“你若改名,就叫‘雷峰’怎麼樣?打雷的‘雷’,山峰的‘峰’,既符合你的性格和誌向,叫起來也響亮!”雷正興聽了,很高興:“‘雷峰’?好,好,這名字好。我記下來,等以後有機會的時候,我就改這名字。”他掏出筆記本,把“雷峰”兩個字寫在了本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