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掌控婚姻心理學,營造幸福生活(3)(3 / 3)

3.嫉妒心理

上麵的案例中徐女士對當前的婚姻有成見,還有個不可忽略的原因,那就是嫉妒心理,看到成功的丈夫與別的女性交往心中感到別扭。其實,這也不是個別現象。許多再婚者常受嫉妒或計較對方以前的婚姻生活,不時地揭其隱私、捅其傷疤,甚至侮辱對方人格,挫傷對方的自尊心,天長日久必將影響雙方的感情。因此,再婚夫妻必須防範嫉妒心理,特別是性愛型嫉妒,要重視對方的心理貞操,珍惜雙方間的感情,撫慰對方飽受創傷的心靈,才能使兩顆心緊緊地結合在一起。

4.報複心理

當然也有不少被動離婚者,對前配偶心懷怨恨,在重新選擇對象時隻要求某些方麵超過前任,以達到報複的目的。這種選擇常帶有盲目性,不講感情基礎,非但不能使自己的心理得到平衡,而且也使再婚後家庭基礎不穩固。為此,婚姻心理學家認為:再婚後重要的是對自己不斷反思,重新評價自己在過去家庭中的表現,找出前婚的誤區,並不斷地完善充實自己,這才有助於在新組合的家庭中和另一半建立良好的關係,從而提高現在婚姻的質量。

5.自私心理

自私心理是再婚夫妻關係緊張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現是在經濟和財產方麵想控製對方。當雙方均有孩子時,則時不時地會冷落對方的孩子,偏向自己的孩子。這種想控製錢財和對待孩子的不公正態度,更容易使夫妻雙方產生敵對情緒,使婚姻更加不穩定。

再婚夫妻容易在自私心理的作用下各自偏袒自己的親生子女,由此家庭戰火常燃。如何正確處理和親生子女及繼子女之間的關係,是關係到再婚生活是否幸福的關鍵問題。

(1)不要讓孩子支配自己的生活。俗話說“滿堂子女不如半路夫妻”,離異者再婚時適當考慮兒女的感受是必要的,但不要因為孩子而冷淡了夫妻感情。孩子畢竟會長大成人,總會建立自己的家庭,而夫妻則是終身的伴侶。擺正孩子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可以減輕因再婚而產生的對孩子的負疚心理。隻要再婚配偶和自己的子女能夠和睦相處,並且自己的子女沒有因你再婚而出現明顯的身心異常,那麼就不必對子女感到深深的愧疚,應該在夫妻生活上多下點工夫。

(2)對待繼子女和親生子女應一視同仁,不要偏袒。在生活、教育、關心愛護等各方麵都應該一視同仁,並注意培養孩子們之間的親密感情,這樣家庭才會和睦。即使繼子女一時誤解你的一片苦心,但也不必苦惱,隨著年齡的增大,他們終會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3)別逼著繼子女喊自己爸爸或媽媽。這樣隻會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不利於感情的培養。但孩子們喊爸爸媽媽自然要高興地答應,喊叔叔或阿姨也不要介意,隨其自然就好了。

(4)要尊重繼子女的生活習慣。很多孩子認為改變原有的生活習慣是對親生父母感情上的背叛。如果逼著繼子女去完全適應自己,會引起他們的反抗或仇視。要學會容忍。當然對於不良生活習慣,要在容忍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地幫助他們改正。

(5)不要期望繼子女對自己像對親生父母一樣感情深厚。無論如何,在孩子的意識中,繼父母都無法與親生父母平起平坐。也不要期望成為一位出色的繼父或繼母。因為你做得再好,孩子也不一定領情,隻會使自己陷於失望與痛苦之中。

(6)要理解和支持孩子看望他們的親生父親或母親。或許在這種時候你並不開心,但也不要表露出不滿的情緒,理解和支持繼子女會贏得他們的尊重與感激,孩子的親生父親或母親也會感激你。這樣有利於再婚生活的和睦與幸福。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畢竟是她(他)有緣而來,組織了家庭,就必須有心靈的承諾、責任和義務。再婚不同於初婚,重建婚姻與家庭比破壞一個婚姻和家庭更困難,因而再婚夫妻一定要克服心理障礙,要在日常生活中彼此寬容、適應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