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我們是準備來打工的,隻是,身上錢不多,所以先混幾天。”
方旭咧著嘴:“你們知道我這個人最恨什麼嗎?”
“最恨,最恨調戲嫂子的男人?”漢子也不傻,小心翼翼的看著方旭,詢問道。
“你還不笨。”方旭冷笑一聲:“不過我最恨的,是沒有眼力價的人,而且得寸進尺的人,你們拿著幾千塊錢走人不就完了,非要跑來找我麻煩,好好一頓飯被你們整成這樣,我妞沒有泡成,這個損失怎麼算?”
“這,這……哥,您說怎麼算?”為首的漢子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其實心裏也有些想打架,畢竟自己三個人,剛才一時間沒注意著了道,並不代表三個人聯手打不過他啊。
隻是,現在情況還沒有被逼到死路,暫時先忍忍,實在不行,打不過還能跑嘛,三個人分開跑,他能追誰呢?
“這樣,一人一根手指,算是教訓。不留點東西下來,要傳出去的話,我麵子沒地方擱啊。”
三個人雖然坐在地上都受了傷,看起來是服軟了,但方旭觀人的本事不弱,從幾個人的眼神和氣度上他能夠看得出來,這幾個家夥應該是慣犯,絕對不會像他們所說的那樣過來打工。
如果真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瞄準一家店下手,他們見這邊不給錢,心裏也虛,肯定不會再來第二次。
並且拿了錢之後也不敢繼續惹事,因為錢到手了,還是先走為妙,不然警察來了堵住咋辦?
這種人不算真的混混,最多就是流竄型的犯罪分子。
方旭不會真的饒過他們,放了他們等於禍害別的普通百姓,而且江城這地方,方旭當成自己的大本營,其他的城市方旭管不了,但在這裏,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發生的事情,他沒理由不管。
而且方旭最開始也不打算放人,隻是他不想在跟沈落霞吃飯的時候弄這些事情,但他會讓艾倫對三人進行鎖定,可沒想,三個人不知死活的找上門來。
“哥,這,我,我們給錢還不行嗎?”
“這是你們的錢嗎?這筆錢我會幫老板拿回來,但買不了你們的手指,自己用椅子砸吧,一人一根,別-逼-我動手,我要是動手,那就不隻是一根手指那麼簡單的事情了。”
為首漢子眼皮一眯,稱呼也改了:“朋友,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以後見不到了,我不怕把你們得罪死,現在隻有兩條路,要麼自己砸,要麼,我動手。”
“給臉不要臉,兄弟們,搞他。”
這次桌子已經到了,麵前男人也沒有什麼武器,在老大的一聲吩咐下,三人均是竄了起來。
方旭嘴角一翹,緩緩搖頭,真是不知死活啊!
方旭煙頭一彈,順勢抓起自己屁股下麵的椅子,照著為首老大的腦袋就悶了過去。
“啊!”
一聲痛徹心扉的慘烈叫聲,從包間內傳出,透過木門,傳入門口沈落霞的耳中,讓沈落霞身體一顫,聲音穿過大堂,出了餐館,恰好門口三輛警車停下,一名警官下了車,聲音傳入了他的耳中。
警官身體一怔,打了一個激靈,這是碰到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