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則二也。三生九,九去其一則八也,去其三則六也。故一役三,三複役二也。三役九,九複役八與六也。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三並一則為四,九並三則為十二也,十二又並四則為十六。故四以一為本,三為用;十二以三為本,九為用;十六以四為本,十二為用。
六變而三十六矣,八變而成六十四矣,十二變而成一百一十四矣。六六而變之,八八六十四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八八而變之,六八四十八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圓者六變,六六而進之,故六十變而三百六十矣。方者八變,故八八而成六十四矣。陽主進,是以進之為六十也。
蓍數不以六而以七,何也?並其餘分也。去其餘分,則六,故策數三十六也。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閏歲之策也。其用四十有九者,六十卦一歲之策也。歸奇掛一,猶一歲之閏也。卦直去四者,何也?天變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則卦去四也。
圓者徑一圍三,重之則六;方者徑一圍四,重之則八也。《易》始三畫,圓者之用,徑一圍三也,重之則六,故有六爻。《易》始四象,方者之體,徑一圍四也,重之則八,故有八卦。天地萬物體皆有四,用皆有三。聖人作《易》以自然之理而示諸人爾。
裁方而為圓,天所有運行;分大而為小,地所有生化。故天用六變,地用四變也。
一八為九,裁為七,八裁為六,十六裁為十二,二十四裁為十八,三十二裁為二十四,四十裁為三十,四十八裁為三十六,五十六裁為四十二,六十四裁為四十八也。一分為四,八分為三十二,十六分為六十四,以至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也。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引而伸之,六十變而生三百六十矣,此運行之數也。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此生物之數也。故乾之陽策三十六,離、巽之陽策二十八,坎、艮之陽策二十,坤之陽策十二也。
圓者一變則生六,去一則五也。二變則生十二,去二則十也。三變則生十八,去三則十五也。四變則二十四,去四則二十也。五變則三十,去五則二十五也。六變則三十六,去六則三十也。是以存之則六六,去之則五五也。五則四而存一也,四則三而存一也,三則二而存一也,二則一而存一也。故一生二,去一則一也,二生三,去一則二也,三生四,去一則三也,四生五,去一則四也。是故二以一為本,三以二為本,四以三為本,五以四為本,六以五為本也。更思之。
方者一變而為四,四生八,並四而為十二;八生十二,並八而為二十;十二生十六,並十二而為二十八;十六生二十,並十六而為三十六也。一生三,並而為四也,十二生二十,並而為三十二也,二十八生三十六,並而為六十四也。
《易》之大衍何數也?聖人之倚數也。天數二十五,合之為五十;地數三十,合之為六十。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五十者,蓍數也;六十者,卦數也。五者,蓍之小衍也,故五十為大衍也;八卦者,卦之小成也,則六十四為大成也。
蓍德圓以況天之數,故七七四十九也。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卦德方以況地之數也,故八八六十四也。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蓍者,用數也;卦者,體數也。用以體為基,故存一也;體以用為本,故去四也。圓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蓍之用數七,若其餘分亦存一之義也,掛其一亦存一之義也。
蓍之用數,掛一以象三,其餘四十八則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為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以當乾之三十六陽爻也。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當兌、離之二十八陽爻也。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當坤之二十四陰爻也。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當坎、艮之二十四陰爻也,並上卦之八陰為三十二爻也。是故,七、九為陽,六、八為陰也。九者,陽之極數,六者,陰之極數。數極則反,故為卦之變也。震、巽無策者,以當不用之數。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是以震、巽無策也。乾用九,故其策九也。四之者,以應四時,一時九十日也。坤用六,故其策亦六也。
奇數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數四:有六,有七,有八,有九,合為八數,以應方數之八變也。歸奇合卦之數有六:謂五與四四也;九與八八也;五與四八也;九與四八也;五與八八也;九與四四也。以應圓數之六變也。
奇數極於四而五不用,策數極於九而十不用。五則一也,十則二也,故去五、十而用四、九也。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有無之極也,以況自然之數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於六十者,何也?六十卦者,三百六十爻也,故甲子止於六十也,六甲而天道窮矣。是以策數應之三十六與二十四,合之則六十也。三十二與二十八,合之亦六十也。
乾四十八,坤十二;震二十,巽四十;離兌三十二,坎艮二十八,合之為六十。
蓍數全,故陽策三十六與二十八合之為六十四也。卦數去其四,故陰策二十四與三十二合之為五十六也。
九進之為三十六,皆陽數也,故為陽中之陽;七進之為二十八,先陽而後陰也,故為陽中之陰;六進之為二十四,皆陰數也,故為陰中之陰;八進之為三十二,先陰而後陽也,故為陰中之陽。
蓍四進之則百,卦四進之則百二十。百則十也,百二十則十二也。
歸奇合卦之數,得五與四四,則策數四九也;得九與八八,則策數四六也;得五與八八、得九與四八,則策數皆四七也;得九與四四、得五與四八,則策數皆四八也。為九者一變以應乾也,為六者一變以應坤也,為七者二變以應兌與離也,為八者二變以應艮與坎也。五與四四,去掛一之數,則四三十二也,九與八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六二十四也,五與八八、九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四五二十也,九與四四、五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數,以成九、八、七、六之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