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三)1、靈犀(1 / 1)

鄭鑫事件後果嚴重,賽阿姨跟老媽絕交了,老媽對我冷若冰霜,對克瑞恨之入骨,連續兩個星期把我們當空氣。

沒關係,總有一天,我會幸福的,老媽也會理解我的。

我有條不紊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因為克瑞,我原本就不寬裕的時間變得更加緊張,早晨要早起一個小時帶克瑞晨跑,它已經養成了良好的衛生習慣,基本上不在家排便,很有公德地在晨跑時去樹林裏澆灌、滋養花花草草們;晚上下班,我得盡快趕回家,因為知道克瑞正望眼欲穿地等著我,吃完晚飯,和克瑞散散步,然後在它的陪伴下備課、寫稿子。

我是個狂熱的文學青年。真不好意思,這年頭說自己是文學青年就跟罵自己一樣,大家都忙著賺銀子,整天奮筆疾書卻毫無經濟效益的人通常被視為懶蛋加蠢材,可沒辦法,我走火入魔了,就覺得文字是這世界上最最神奇的魔術,多多少少就那麼些個常用字,把它們的排列順序顛倒一下,就能氣象萬千。在文字的世界裏,我可以世事洞明、物我兩忘,那種情境讓我著迷。

老媽對我這項愛好深惡痛絕,以前一看我老僧入定似的對著電腦敲字,她就想方設法轉移我的注意力,不是叫我去買東西,就是叫我去相親,實在沒事指派,就對我進行教育:“你得有時代意識,別老看老寫這些不著調兒的小說散文什麼的,你多看看時尚雜誌、婚戀指導啥的,你看看你,不會化妝不會跳舞不懂應酬,怎麼融入社會和別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好端端的姑娘家整天悶得跟個古董似的,敲了百十萬字兒一毛錢沒見著,你還沒自知之明,就你也想當作家?咱家的人壓根兒就沒這根筋……”

是,沒錯,我是比較古董,因為這個愛好,我到現在一個朋友沒有,如果悶了煩了想找個人傾訴分擔一下都找不著,平時同事們湊份子吃飯、唱歌打麻將,我一概退避三舍,時間長了,大家習慣成自然,再有集體活動,自動把我排除在外。

可這有什麼不好?我不必為繁複的人際關係所累,守著自己心靈的淨土,伴清風明月,飲一杯清茗,吟幾句唐詩,在茶香詩韻裏怡然自得,然後縱情才思,視接千古、神遊八荒,把所思、所感寄於指尖,鋪字成文,留下自己生命的痕跡,這飄飄欲仙的感覺妙不可言,是無與倫比的享受。

對我的執迷不悟,老媽不理解,克瑞絕對支持。

隨著時間的遞增,我發現克瑞的優點越來越多,這小家夥善解人意、動靜皆宜,我閑的時候,它就信馬由韁、一任天然;我寫作的時候,它就靜如處子、安之若素。我則在它的陪伴中文思泉湧,亂花飛絮、野溪奔流,寫景狀物渾然天成。

我總覺得有了克瑞後,我的小說越寫越順手,人情世故在我筆下活色生香,不像從前那樣筆氣凝滯了。每當深夜,我從文字中回魂迂魄時,膝上的克瑞總能及時地睜開惺忪的睡眼,殷勤地舔我酸痛的手指,似在犒勞我的辛苦,也似在鼓勵我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