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年方少,勿飲酒;
飲酒醉,最為醜。
譯文
當年紀還小的時候,不應當喝酒;如果喝醉了,是很難堪的事情。
典故
人們的飯量差別不是很大,而酒量卻大不同,有的一滴也喝不了,有的則大得驚人。東漢的大儒鄭玄因善於飲酒著稱。袁紹想要試試他的酒量,趁為他赴任餞行時,約好出席的三百多人都向他敬酒。從早晨到晚上,鄭玄喝了差不多有三百多杯,然而神態卻仍然溫和克製,在場的人麵麵相視,無不震驚,稱其“海量”。另一個方麵,酒能成事,也能敗事。
人一喝醉,就容易做出傷風敗德的事情。宋代王韶宴請賓客,叫家妓在席前奏樂。喝到夜晚時,客人張繢醉了,神色詭異,還調戲王韶的家妓。家妓向王韶哭訴,客人們都大驚失色為張繢擔心,王韶卻慢條斯理地說:“叫你們奏樂是為了給來賓助興,你竟然使客人不開心!”罰了家妓一大杯酒之後,照常宴飲談笑,大家都非常佩服他的度量。幸好主人不計較,但如果自己注意克製,喝酒度量,不要醉後出醜,豈不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