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們都是身高高於一米八的成年人,而不是四五歲的幼童。
是啊,這麼簡單的邏輯,我和方源當時居然沒有想到,那根麻繩的長度不會改變,但我們並不是被捆綁者。
我在路上曾在筆記本上做了一個數學公式計算,一根兩米長的麻繩,在捆綁一個身高約110CM到140CM的小孩,再加上其平均體型,得出來的結果,卻是讓我眼前一亮。
結果是正確的,那根麻繩如果捆綁這種體型的孩子,染血地大約就在這孩子的手側。
回到刑偵大隊之後,我在自己辦公桌上又做了幾次方程式,答案都一樣,事實證明,那根長約兩米的麻繩,隻有在捆綁那種體型的小孩時,血染情況,才會正確出現在孩童的手邊。
“怎麼?你想做個數學家?”
就在我準備整理資料起身敲響方源辦公室大門時,一陣冷冽的女聲頓時就從我身後響起。
我轉身一看,來者是林希,她正抱著一大疊文件穿著一身長款白色羽絨服站在我的麵前。
林希的身高大約在一米七五左右,再加上她那雙十厘米的高跟鞋,身高看上去和我差不多,所以我在回頭的那一瞬間,正看到林希那張離我隻有三四厘米的臉,被這麼一嚇,我一屁股直接又坐回了凳子上。
“大姐,人嚇人是要嚇死人的。”
我拍著胸脯,白了她一眼,無語的說道。
可能是上一次在法醫院內和林希呆了幾個小時的緣故,我感覺這個女人並不是那麼不容易相處的,所以也就自然而然的說出了這句話。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方隊長叫你進去,我先走了。”林希麵無表情的拿著那一疊文件,冷淡的說完,直接就從我身旁擦過,不知道為什麼,每次在見到她的時候,我總會聞到一股子清香。
雖然我不是行內人,但我也知道,法醫在上班期間,是不能塗抹任何化妝品乃至香水的,但她……
我看著林希的背影,總覺得那一股香味我曾在哪裏聞到過,可是在哪裏,我卻又想不起來了。
五分鍾後,我拿著我的筆記本推開了方源的辦公室,一進門,我就看到他正擺弄著他那老式大頭電腦,那一雙手,還非常生疏的在鍵盤上敲打著,看樣子,方源平時似乎並不怎麼玩電腦。
見我走入,方源也隻是輕輕地抬頭看了我一眼,隨後讓我仔細看看放在桌上的那疊資料。
我點了點頭,一屁股就坐在了方源麵前,順手拿起了那一疊資料就看了起來。
緊接著,我打開了放在桌上的第一份資料,這是一份驗屍報告,在看到這份報告的一瞬間,我馬上就知道了林希不想書寫驗屍報告的原因了。
因為這份驗屍報告,字體扭捏,有些字甚至還都擠在了一起,說實話,這份報告,還不如我那五歲侄子寫的作業呢。
我坐在方源的辦公桌前,大約翻閱了十五分鍾左右,這才抬起頭,一臉不敢置信的看著方源。
說實話,這份驗屍報告給誰看,誰都不願意相信上麵所寫的事實。
“看完了?”方源的目光一下被我從電腦屏幕前拉回了我這兒。
“頭兒,這……這怎麼可能……他們是……”
後者點了點頭,麵色凝重的對著我說道:“是的,那具東郊水壩內發現的男童屍首,和他笛子裏麵的那名成年男子的肉塊,的確是父子。”
我咽了口唾沫,心髒就像是被一輛三十噸的貨車撞擊了一般,久久不能自己。
如果像這份驗屍報告所寫的那樣,那些肉塊的主人和這男孩的父親是同一人的話,那麼凶手是該有多殘忍?逼迫著男孩,吃下他父親的肉塊?
想到這裏,我的臉色不禁漲紅了起來,我有些憤怒,我無法想象,凶手得變態到一個什麼程度,才能在一對父親身上犯下這麼滅絕人性的罪惡來。
“另外一份是針對死者肚子裏麵的粉末做的化驗報告,報告上顯示,死者胃囊之內發現的粉末,其構架結構,應該是人體的骨骼,林希嚐試驗證了一下這些骨粉的DNA,事實證明,這些用骨頭研製成的粉末,屬於死者的父親。”
聽著方源的話,我猶如被雷劈過一樣。
“粉末,骨粉,骨頭……”我在方源麵前喃喃自語了起來。
“這些粉末應該是凶手一開始喂食那名孩童的,可卻又不知為什麼,凶手最終,還是讓那孩子吞下了那些人體骨骼,而在地窖內發現的三十多個骨頭,如果你和我都沒錯的話,應該是凶手留下來,繼續塞到那孩子肚子裏麵的東西,隻是,那孩子還太小,肚子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