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罪惡的線頭(1 / 2)

果不其然,李紅霞考慮再三之後,歎了口氣,告訴我在四年之前,曾有一個孕婦因胎位不正,而請求剖腹產,可剖腹產的手續非常繁雜,當時孕婦的家人又因在外地而沒有馬上趕來,沈思其當機立斷,忽略手術同意書,直接就給孕婦做了剖腹產。

可這一台手術,最後因患者產時羊水栓塞而死亡告終。

李紅霞說的很明確,沈思其在進行手術的過程中,並沒有任何意外,隻不過,他錯就錯在當時執意要替患者進行剖腹產。

“我們是醫生,不是神仙,這種情況誰都不想發生,孕婦在將孩子生下來的過程中已經死亡,孩子是生出來了,可,最終因吸入羊水過多,還是沒能救回來。”李紅霞有些惋惜的對著我說道。

“所以,患者家屬以未簽署手術同意書,鬧上了醫院?”我輕聲問道。

李紅霞點了點頭,繼續說道:“當時死者丈夫並不理解小沈的用心,一心想要打官司,最後實在無奈,我們醫院出了一部分補償金,並且死者家屬也收了,所以這件事情也就擺平了。”

“後來呢?出了這種事情,沈思其怎麼也應該負責啊。”

“是啊,當時醫院也已經暫停了小沈在醫院內部的一切事物,直到三個月後,才正式讓他上班,小沈的醫術是公認的,他非常刻苦,之後又做了一年的急症醫生,這才被重新調回了婦科,這幾年,小沈的努力是大家都公認的,所以我也準備在我退休之後,推薦小沈來做這個主任,畢竟我們不能用一次失誤,去毀了一個人的前程啊。”

我沒有說話,隻是默默地閉上了嘴,換一個角度思考,醫院及時對死者家屬做出補償,這是應該的,可對於沈思其的處置,未免過輕了一些,畢竟是一條人命,我一個置身事外的人都覺得醫院的做法不妥,更何況死者的家屬呢?

但,如果是因為這件事情,讓沈思其惹來殺身之禍,那凶手又為什麼要等四年?他當年就可以動手了,不是麼?

這個問題,我想了很久,但最終還是沒有任何答案。

“李主任,我有個不情之請,我希望能夠調閱三年之前,那位死在手術台上的孕婦資料,不知道,您方便不方便?”我抬頭看著李紅霞,認真的問道。

“對不起,這是我們醫院內部的資料,而且又過了三年,我沒有這個能力。”李紅霞搖了搖頭,想也沒想就拒絕了我。

其實在我提出這個請求的時候,我已經想到了李紅霞的拒絕。

不為別的,這個事故,對於醫院來說永遠都是一個難以啟齒的醜聞,剖腹產,家屬沒有簽署手術同意書,醫生就擅自進行手術,這不管對於醫學界或是外界來說,都是一個很不專業的舉動。

沈思其是二院的大夫,他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醫院,所以醫院內部自然也不會讓這個消息傳出去,這也是為什麼沈思其明明犯了那麼大的錯誤,卻用了四年的時間,還是回到了婦科的原因。

但按照這個情況,死者家屬既然已經拿了醫院的補償金,這件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了,換一句話來說,如果死者家屬不願意達成協議,還在憎恨著沈思其,他們也不會拿走這一筆錢,也絕對不會讓沈思其再繼續當醫生了。

難道,這一條線就這樣斷了嗎?

我抿了抿嘴,最後還是說了一句謝謝,起身就朝門外走去。

而就在我轉身走到這辦公室門口的時候,李紅霞卻突然叫住了我。

“你是……方怵?”

我停下了腳步,轉身對著李紅霞笑道:“李阿姨,還是讓您認出了,原本我還真不好意思在查案的時候告訴您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