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店的店門是拉簾式的,為了防止群眾拍攝下案發場景,警方特地將拉簾拉到一半,不讓人觀看。
進去的時候,我還正帶著鞋套,隨後我直接穿過了這卷簾門內的一道透明拉門,其實在來到那透明拉門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個案子,及其凶殘。
這店內的裝修十分簡潔,幾乎都是用白色作為主調,可現在,整個白色的大理石地板,兩旁白色的牆壁之上,都沾染了血漬,我在順著這些血漬走過去的時候,期間還在這一攤又一攤血漬內看見了一條長長的腸子。
而方源此時,正站在這家店的櫃台前,彎腰在櫃台下查看。
這根大腸一直延伸到那個櫃台,而我所站的地方正巧是視野盲區,所以,我隻好順著這根大腸走過去,看看這位死者,死狀有多麼的慘烈。
可當我走到方源身後,順著他們的手電筒彎腰朝下看去的時候,我竟然發現,這個死者,我認識……
她……不就是我和許衝從機場回來時路過那家早餐店的老板娘麼?她……怎麼會死在這裏?
老板娘此時就坐在櫃台內側,小腹被捅了幾十刀,而她的腸子,應該也是被凶手殺害時流露出來的,她的身上,身下,滿是鮮血,口眼不閉,就這樣直勾勾的盯著我,而她那張發紫的嘴唇,似乎在告訴我,她在被凶手殺害之前,曾犯過心髒病。
死者的頭發淩亂,而這店內的桌椅板凳也有曾搏鬥過的痕跡,最令人可疑的是,在這天花板的燈管上,居然還有一根繩子竄入地下。
繩是常見的麻繩,沒有什麼特殊的,上麵還有斑點血漬,想來,應該是凶手捆綁死者所用的工具。
也就是說,老板娘曾經被凶手捆綁在這家店內,但既然凶手都將其捆綁了,那老板娘又是怎麼死在櫃子下麵的?
按理來說,如果我是凶手,我都製服了被害人了,要她死,簡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我隻要在捆綁她時給她幾刀,不就得了?
我站在繩前很久,直到林希和李炎相繼來到,我都沒有從這個地方離開過。
突然,我抬頭看著這根還在被人群走動時風帶到搖擺不定的麻繩,眉目微皺,難道,是老板娘自己掙脫了這根麻繩嗎?
那也不對啊,凶手是活的……怎麼可能任由老板娘掙脫而阻止?而且,按照一般情況來說,如果我是老板娘,我被凶手捆綁在了這裏,當著凶手的麵,我又怎麼敢光明正大的掙脫?
除非,老板娘是在凶手不在的一段時間內,掙脫了麻繩伺機逃跑。
可是,這個推論,可能嗎?
這個時候,民警將第一發現人祁西華帶了過來,按照祁西華所說,死者李玉珍是他店裏的員工,也是他的一個遠方親戚,按照輩分來說,他應該叫她一聲舅媽。
“說說發現的過程吧。”我對祁西華說道。
祁西華點了點頭,說是平常他白天要上班,所以他就將店門鑰匙交給了李玉珍,平時都由她來開店的。
按照平時,他十二點就會去店裏幫忙,可遇上了加班,所以直到今天淩晨一點多他才下班,可哪兒成想,當他趕到店裏的時候,就隻有卷簾門被拉開,透明玻璃門竟還沒打開,當時店裏黑漆漆的,他還以為是李玉珍臨時有事出去了。
無奈之下,隻能自己拿著要是把店門打開,可一開燈,竟發現了這種場景。
“你們一般都是十二點鍾開店的嗎?”我對著祁西華繼續問道。
後者點了點頭,說李玉珍在西北路和他舅舅開了一家早餐店,可能是鄉下人的本分吧,連續二十年都沒有漲錢,店裏雖從早上到中午人滿為患,可能賺的也就這麼點兒,所以她就來找祁西華,說能不能在這裏幫忙賺點外快,當時她想也沒有想就答應了,因為他知道,自己的這個舅媽老實本分。
事實也是如此,李玉珍在這裏幹了兩年了,從早忙到晚,休息的時間也就這麼幾個小時,十二點開店是他們這一條街的傳統,而她幾乎都會提早半個小時到店裏打掃,準備開店的事宜,兩年間,她一直都是這麼做的。
“方警官,店裏的財物都不見了。”這時,一旁的民警在我耳邊說道。
“多少錢?”我問道。
那民警剛要開口,祁西華連忙說道:“就是少了點現金,因為我們每天都會入賬,所以大頭我基本上當天關店前都會拿走,算一下,大概也就隻有兩三百塊錢的零錢而已。”
我看了一眼一旁的民警,後者點了點頭,說因我們當時還沒有到,所以就帶著祁西華欽點了一下店內的財務。
我下意識的摸了摸嘴,喃喃自語道:“難道,是入室搶劫?”
這店內的血漬從門口流淌到櫃台後,我緩緩地走到了這透明玻璃移門前,輕輕地捂著自己的小腹,按照血漬來看,死者應該是在這裏被襲擊的,而後,死者和凶手纏打在了一起,凶手拿著一把匕首接二連三的捅入了死者的小腹,然後,死者用盡了最後一點力氣,躲在了櫃台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