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電子婚育證明試點推進
政策導讀
在國家衛生計生委2014年11月18日在北京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針對媒體關於“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電子化改革試點情況”的提問,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司司長王謙表示,今年7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已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1省(市)推行流動人口電子婚育證明試點工作,並計劃在2015年全麵推進這項試點。
王謙說,各試點省(市)通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信息係統,定期將成年流動育齡婦女信息上傳給國家人口宏觀管理與決策信息係統(PADIS)流動人口子係統電子婚育證明數據庫,自動生成集中統一的流動人口電子婚育證明。今後,流動人口婚育證不需要流動人口本人申領和持有。流動人口現居住地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隻需登錄國家PADIS流動人口子係統電子婚育證明數據庫即可。截至目前,全國11個試點省(市)共上報2100多萬名育齡婦女相關信息,信息查詢達到3.7萬多例。
記者了解到,辦理準生證時,所在街道一般會要求出示婚育證明。此外,有些單位在為外地職工辦理暫住證時,也需要婚育證明。
(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