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這才對嘛,你先回去,我先給你看著檔口”福伯見李彬答應了歡喜道。李彬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已經九點半了,說道:“福伯,九點半了,幹脆收檔算了”說罷,就將桌麵上的東西用桌布一包,把桌椅推倒一邊,拔起插在地上的寫著‘半日仙’三個打字的幡子搭在肩上,摘下墨鏡,露出一雙賊溜溜的小眼睛,四處探望了一下,見沒人注意到這裏,又掐住一邊胡子,用力一扯“哎呦”一聲,李彬露出痛苦的表情,卻又繼續把另一邊的胡子拔掉。
這時才看得清,原來李彬不過是個十七八歲的青年,“阿彬,你幹嘛要帶這些東西?”福伯問道。“唉!”李彬歎氣道:“當然要帶啦,不然讓人看見我是個黃毛小子,誰信我”“也對,也對”福伯雞啄米般連連點頭,有想起了還在高燒中的小巧。又拉起李彬的手“快點回去吧!等下翆姨等急了又要罵人了”
本來兩個月前,李彬剛來到福伯那裏的時候,鄰居並不相信李彬會醫病,可是有一次,福伯老人家的兒子,一個原本很討厭江湖術士的中年人,不小心犯了胃潰瘍,痛得昏倒在了家門口,恰好被李彬回家是碰到,扶他進了屋,弄醒他,拿出一張符,燒成灰,給他喂了下去。原來那廝還死活不肯喝,還說喝這東西害死人。
最後李彬拿繩子將他綁起來,用筷子撬開他的嘴,強行給他灌了下去,起初那廝還嚷嚷著說要告李彬,後來,符水一喝,肚子不鬧了,這才相信李彬的話,從此對李彬恭恭敬敬的。比任何人都尊敬李彬。更像是有些畏懼他。最後,在他大嗓門的幫助下,整條巷子的人都相信了李彬會治病的事。以後哪家的小孩感冒了,哪家的姑娘痛經、經期不順什麼的,都來找李彬解決。當然,咱李彬也不是傻大蔥,凡是來治病的,還得交點醫療費什麼的,不過倒也不貴,起碼比醫院便宜。治好後,給個十來二十塊就行了,沒辦法,就這麼廉價,要不,誰願意冒著生命危險,喝下你這不明物體。
這次也不例外,李彬已經習慣了,也不是第一次被人從檔口拽回去了。
李彬的家裏他的檔口並不遠,被福伯拉著,分把鍾就回到了,李彬住的地方是五巷十號,這裏是老城區,房子都呈巷子狀,李彬的家就在前麵數來第五條巷子,第十號門牌,所以叫五巷十號。
李彬打開自己那個近十平方的小單間,把家夥往桌上一扔,‘工作服’都沒來得及換,又被福伯拉著,向包租婆的家裏走去。其實包租婆的家裏李彬的家並不遠,就在隔壁,旁邊那間小買鋪就是包租婆的,包租婆並不住在這裏,而是在三樓。可是現在,包租婆一家人都滿心著急地在小賣鋪那等著李彬。
見李彬來了,略顯肥胖的翆姨帶著笑臉迎上來說道:“阿彬來了,快去給小巧看看”李彬像是沒看見翆姨一樣,轉頭,看向他身後,小巧的媽媽,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年輕少婦,雖然生過小孩,不過身材一樣保持地很好,那胸,那臀。白質的皮膚,典型的小家碧玉型的女人,嘖嘖,有時李彬看著也不禁流些哈喇子。李彬還是挺羨慕小巧他爸能娶到小巧他媽這麼好的女人。而且脾氣好得出奇,沒人見過她爆粗口或是什麼,當然,最重要的是沒有催過李彬的租,這是李彬喜歡他的最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