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小技巧(留給自己學的)(1 / 3)

創造角色的20個問題

創造角色的20個問題

1.角色的父母是誰?角色是否由他們撫養成人?如果不是的話是因為什麼原因?如果不是的話又是由誰撫養的?

2.角色有從小時候就是死黨的好友嗎?有兄弟姐妹嗎?他們現在在哪裏?角色和他們還有聯係嗎?還是已經分開了? 耽戀免費資源站

3.角色的童年是什麼樣的?平靜寧和還是動蕩不安深受創傷?

4.角色有什麼欽佩的偶像嗎?如果有,是什麼樣的?

5.在這個故事開始之前,角色是幹什麼的?是誰訓練了角色學會現在在做的工作? 耽戀免費資源站

6.角色的道德觀和宗教信仰是什麼樣的?為了維護他的信仰,他會做出多大的努力?是誰或什麼事情教會了角色接受這種道德觀念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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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角色有什麼不同尋常的愛好或者體格特征嗎?旁人一般對此有何反應?

8.別的角色對你的角色的態度如何?從你的角色的觀點來看,他們為何會有這種反應?

9.角色能殺人嗎?他/她為什麼會做出殺戮的行為?他/她有什麼敵人嗎?角色能殺他們嗎?

10.現在角色的人際關係如何?他/她有什麼親密的朋友嗎?或是仇敵嗎?如果有的話是誰?原因是什麼?

11.角色在精神心理上有麻煩嗎?有什麼恐懼症的對象嗎?如果有的話是什麼?是因為什麼原因?

12.角色平素是怎麼對待別人的?他/她容易相信別人嗎?還是特別不容易相信別人? 耽戀免費資源站

13.角色看起來是什麼樣子?他/她有什麼傷疤或是紋身嗎?如果有的話是因為什麼原因?

14.角色的日常生活是什麼樣的?如果這種規律的生活因為不同的原因被打斷了他會有什麼不同的反應?

下麵和你的DM一起坐下來考慮下麵兩個問題: 耽戀免費資源站

15.角色曾經曆過這個世界上的什麼重大事件嗎?他/她的經曆對角色有何影響?

16.角色有任何聲名狼藉或是名聲顯赫的祖先嗎?他/她做了什麼?當人們知道了角色有這樣的祖先後他們會有何反應?角色的行為是為了提升這種聲譽,降低聲譽,還是忽視之?

最後再考慮一下下麵四個問題:

17.角色的理想或者說人生目標是什麼?

18.他/她是怎樣追尋目標的?故事中描述的冒險經曆對完成這種夢想有何作用?

19.角色有過建立家庭的想法嗎?如果有的話,他/她心目中理想的伴侶是哪種類型的?

20.角色考慮過他/她死亡的可能性嗎?他/她有什麼未了的心願嗎? 耽戀免費資源站

注:上麵這二十個問題,基本上覆蓋了角色的各個方麵,為創造角色提供了一個大致的框架。之所以需要這麼一個框架,目的還是為了使你的角色更加生動可信。大家不妨以一些名人為例試著解答一下這些問題,並把問題的答案和那些名人的性格經曆聯係起來看看有什麼樣的前因後果。其實,解答這些問題的過程,就幾乎完成了一部小說的大綱了,剩下的就是用合適的語句寫出來了。

無論用文字、還是用顏料、還是用其它媒介所“虛構”的一切,隻有被“真實”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藝術。――可是他忽略了一點,就是如果人類的精神萎縮到不再需要那種真誠的、發自肺腑的、以虛構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誌得到陶冶和激勵的優秀藝術作品,如果人類不再幻想一種比現在的生活更為美好的生活,那麼奧斯維辛還會再來。四、小說的人物:人物,是小說藝術中很重要的一個元素。當然由於小說的多樣性,在某些小說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沒有人物,這也是可能的。或許有人會這樣質疑:“小說為什麼總是要寫到人?”是的,我也並不以為每篇小說都一定要寫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經過思考之後還是覺得,無論任何形式的藝術,無論寫不寫到人,它最終所表達的都是與人有關的一切。我們不可能虛構出一個處在我們(人)的觀察和思維能力之外的東西,比如我們在虛構外星人的模樣時,往往會以我們的模樣作為參照。文學作品中之所以會出現外星人或者非人的東西,都是源於我們人要對自身進行解釋和探討的目的。這也就說明了大量的小說直接以人為研究對象、直接描寫人的生活、直接講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說中的人,就是這裏所說的“人物”。

在一本以虛構為主要特征的小說中,人物當然也是虛構的。那些被我們津津樂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寶釵,隻是曹雪芹筆下虛構出來的人物。我們可以說林黛玉、薛寶釵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寶釵,卻並不等同於她們的原型。她們永遠隻是生活在《紅樓夢》中的人物,離開了《紅樓夢》,她們就什麼也不是了。這大概就是小說家特有的權力吧――小說家有權從他的生活中采擷眾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說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誣陷的責任。如果明確了這一點,我想就沒有必要在小說的前麵加上“本小說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之類的告示了。這個看似蠻橫無理的權力,是小說這個藝術形式本身所賦予小說家的。因為小說的真正來源應該是現實生活,或者與現實生活相關聯的事物。而要使人物“活”起來,對人物的動作、內心活動、對話(包括獨白)和與別的人物之間的關係的刻畫,則是必不可少的。這些大概有經驗的小說家都能夠做到的。現在的問題是,小說家花那麼大的精力去刻畫人物,到底是為了什麼?是什麼樣的動力促使小說家去刻畫這種類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種類型?他想通過這些虛構的人物表達什麼樣的對生活的看法?這些,是由小說家本人的誌趣、愛好和他的思想、藝術觀等等決定的。有多少種小說家,就有多少種人物。有多少種小說家,就會有多少種人物的命運。

對不同人物的處理、以及對同一種人物不同命運的處理,就是判別小說家優秀與否的關鍵之處在今天這個強調技術化的時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數小說家而言,他們也許更多的是關注小說的敘述方式,而不是小說中的人物刻畫。這與20世紀的小說風尚有關係,小說觀念的不斷革新大大地破壞了小說家對於塑造完滿人物形象的雅興。在人們大談福克納和喬伊斯的“意識流”的同時,我們是不是也要去關心一下他們曾經塑造過的昆丁、布盧姆等等小說人物?——

所謂的意識流,正是這些小說人物的意識流。五、小說的故事和情節:小說的基本功能在於“敘事”。假如說“小說的題材”是指小說中的那些“事”,是一個靜止的概念的話;那麼“小說的故事”和“小說的情節”,則是與“敘”有關的兩個處於運動之中的概念。這三個概念(題材、故事和情節),是用光線從不同角度射向“小說”而產生的三個不同的投影罷了。一個創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說家,他大概不會詳細研究這些概念的區別。他運用他多年來的創作和閱讀經驗,就能寫出像樣的小說。這是小說家的本能吧。憑本能創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螞蟻搬食物一樣,是一種很自然的過程。如果斤斤計較於小說的各個概念之間的區別,恐怕反而會使小說家喪失創造的能力;就像成語“邯鄲學步”的那個人,最終步沒學成,隻能爬著回家。我要不是在寫分析小說的文章,我恐怕也不會刻意去思考小說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體所指,當然我這是在為自己辯護了。據英國的E?M?福斯特――此人寫過《印度之行》等小說、發表過著名的演講《小說麵麵觀》――所雲,“故事”是指“按照時間順序來敘事”,而“情節”則是指“在按照時間順序敘事的前提下,強調事件之間的因果關係”。

通俗地說,“故事”是指小說中的人物在經曆了一件事之後,又經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滸傳》中,先是西門慶和潘金蓮通奸,然後是潘金蓮藥死了武大郎,然後是武鬆殺了潘金蓮,然後武鬆又殺了西門慶。而“情節”則似乎是指,小說中的人物在經曆了一件事之後,為什麼會經曆另一件事。或者說,一件事與另一件事之間,有什麼必然或者偶然的聯係。西門慶為什麼會與潘金蓮勾搭成奸?西門慶是個花花公子這且不談,那潘金蓮也不是個什麼好人。潘金蓮為什麼要藥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無情趣、又羅哩吧嗦。武鬆為什麼會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而不是把這兩個壞人押送官府?是因為潘金蓮和西門慶殺了他的哥哥,再說武鬆本人也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漢子,再說官府也不是個什麼好東西。人們常說,一部小說很有意思。這句話大概是指小說的故事很新穎、很獨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說的情節很生動、很耐人尋味、很感人、很深刻。過分強調故事的新奇、而忽略情節的深度和可信度的小說,可以參閱金庸等人的武俠小說。而太忽視故事的構造、一味在情節的邏輯裏繞圈子的小說,則可參閱20世紀的某些觀點偏激的現代派小說。話說回來,實際上,世界上並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說創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說。因為世界上並不是隻有兩個人:一個作者和一個讀者,在這兩個人之間可以商量出一個有關“故事”和“情節”的最佳設計方案。六、小說的細節:小說中的細節描寫,是使小說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細節描寫通常指的是,對可見之物的描寫和對心理的描寫。可見之物,包括環境、自然景物、社會背景、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動、對話等等。

心理,當然是指人物的心理。在一個很偶然的場合,我與一個小夥子談起小說,他說:“我對‘細節’這個詞感到很厭倦了!”沒錯,這個詞的確讓人厭倦,可它卻是小說(不僅小說)無法回避的事實。從來就沒有無細節的小說,就像從來就沒有無身體的人一樣。一篇小說中,可以隻包含某一類的細節描寫,卻不可能完全沒有細節描寫。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說《殺人者》,通篇幾乎全是對話,那些活靈活現的對話,就是支撐這篇小說的細節。某些所謂的小說流派,比如法國的新小說對“物”的描寫、意識流小說對心理的描寫,這些流派是對小說的某一方麵的細節描寫加以強調的產物。偉大的小說家,必定是在細節描寫上十分獨特和極具創新意識的小說家。人類曆史上曾產生過的優秀的長篇巨著,更是細節描寫的典範。比如雨果的《悲慘世界》,筆觸幾乎包括了社會、曆史、自然、人物行動、心理等等所有方麵的細節描寫。這樣的小說對讀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強大。由於細節描寫,小說才有了長度。小說的長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細節構成的。而小說的長度本身卻並沒有優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長篇小說,無論它怎麼長,也無法敵得過一篇優秀的短篇小說對人性的啟迪作用。在一些能力較差的小說家那裏,片麵追求小說的長度,成了一種通病。仿佛不長,他們本人作為小說家的存在就會發生疑問似的。為了增加長度,他們拚命往小說裏塞進低級趣味、弱智無聊的細節描寫。現在比較流行的“通俗小說”,基本都是這樣的創作心態。細節的空洞,必然使這些小說顯得臃腫和虛偽。從內心說,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說”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願望吧。

拚八湊弄出一部長篇,騙騙讀者的錢,隻要讀者舍得,那也未嚐不可。孔聖人說“吾日三省吾身”,我也來裝模作樣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動過的小說、使我佩服過的小說,它們的長度所到之處,也正是它們無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細節描寫正像針一樣紮入我體內之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中,小女孩涅莉臨死前說的話、以及當時的環境、以及萬尼亞的心理,這些描寫不由人不落淚。雖然使人落淚,未必是衡量小說優秀與否的絕對指標。

有意義的動作描寫

人格化的動作,能夠創造生動鮮明的畫麵和使對白富有活力——威廉?塔玻利

當我第一次寫作時,我認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關於寫作的建議,他強調人物的動作對故事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但在那種平靜的場景中,當小說中的人物在交談和聆聽的時候,我就有了麻煩。我錯誤地認為在這裏隻要用一些簡潔的“動作”詞語就足夠了。因此在我的場景描寫中充斥了“他點頭”,“她聳了聳肩”,“他起來”,“坐下來”,或“蹺起二郎腿”這樣的短語。我甚至讓我小說中的人物看、打嗬欠、微笑、歎息。這些都是我在人物對白時所用的“動作”,我把“有意義的動作描寫”誤認作寫單一的“動作”。由於這些可有可無的詞語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報廢。時間和一些有關小說寫作的研討會幫助我改掉了這些毛病。我懂得了枯燥無味的陳述和平凡的動作沒有什麼兩樣,都是小說的大敵。我終於明白,當人的活動與情感、態度、姿勢或表情聯係在一起的時候,它們才是有意義的動作,這是人格化的動作,能夠創造生動鮮明的畫麵和使對白富有活力。我來給你們舉個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兩名警察局的探員,他們正在中士的辦公室討論一樁謀殺案。霍金斯看著卡拉瑟斯,“有幾件事還沒有查明,中尉。這隻藍色的鞋是誰的?還有這把鑰匙,它是一把劣質的鑰匙,究竟是門上的、掛鎖上的,還是旅行箱子上的呢?”卡拉瑟斯聳了聳肩,霍金斯把這兩樣物品放到他的抽屜裏。卡拉瑟斯站起來,“也許我們可以從驗屍官那兒得到更多的線索。”他向門口走去。“他的驗屍報告現在應該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擔心,霍金斯,我們很快就能查明事實真相的。”他離開了辦公室。這個場景缺乏戲劇效果,這些枯燥無味的動詞:看、聳肩、放、站、走和離開,沒有一個描寫到意圖、態度、姿勢或表情的。它們都沒有表達兩個人的情感。

再看一看,當這些枯燥無味的動詞被改成生動的活動時,場景就立刻變得充滿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傾了傾。他的手指著桌子上的物品:“有幾件事實還沒有查明,中尉。這隻藍色的鞋子是誰的?還有這把劣質的鑰匙,它究竟是門上的、掛鎖上的,還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們塞到抽屜裏,“砰”地一聲關上了抽屜。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來,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許我們可以從驗屍官那兒得到更多的線索。他的驗屍報告現在應該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擔心,霍金斯,我肯定我們很快就能查明事實真相。”他信步走出辦公室。現在這幅場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個動作都涉及到姿勢、態度和表情。我們看到霍金斯的煩惱,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煩惱。這些詞語和動作相互起到了補充的作用。

下麵這個例子,是兩個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門外的對話。“快點,約翰尼,我們進去。”比利說。約翰尼看著他,“我聽說這兒鬧鬼,人們說他們看見過幽靈。”“啊噢!根本就沒有什麼幽靈,那都是嚇唬人的話。”比利走上門廊。約翰尼跟在後麵。在他剛到達前門的時候,他聽到一聲尖叫,立刻轉身就跑。這兒又出現了一些沒有色彩的動詞:說、看、走、跟、到達、聽見和轉身。這個對白的目的是想讓我們知道,比利用激將法鼓動約翰尼進一幢鬧鬼的房子。但是對話沒有涉及到姿勢.現在,就讓這些動作來傳達態度、姿勢和表情,使場景活躍起來。“快點,約翰尼,我們進去。”比利估計他不敢進去。約翰尼臉色蒼白,甚至說話聲都在顫抖。“我聽說這兒鬧鬼,人們說他們看見過幽靈。”“啊噢,根本就沒有什麼幽靈,那些都是嚇唬人的話。”比利大搖大擺地走上台階,他用挑戰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門外的約翰尼。約翰尼往比利的肩後掃了一眼,終於又往前挪了挪。他強裝大膽,卻在前門不停地發抖。這時候,他聽到了一聲尖叫,一聲恐怖的尖叫。他飛快地跑下台階,衝出了大門。現在這個場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調,並給這個小小的場景賦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確。在這兩個例子中,對白全部沒有改變,而隻是動作的描寫有了變化。也正是這些經過改動後的動作描寫才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這些場景。作為一次寫作練習,你們可以試著在同樣的兩種場景中加人有意義的動作描寫,而不改變對白。比如,你可以試著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間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約翰尼之間的冒險感,而不是恐懼感。

文之初始此文針對架空之外的小說。小說的簡界十分重要,那是吸引讀者的窗口,大部份人可沒有耐性去看完你整部小說來評論你的文筆,他們除非受到推薦否則的部隻是掃了兩眼簡介就能夠決定是否看下去。不過很多的網站簡介不是在一個顯眼的位置中,起點在這點上做得十分好,讀者可以先看簡介而視情況是否看下去。當有很多的小說無法看到簡介時,那幺書名就可以看得出作者的品味如何,通常一名有品味有文筆的作者都不會選擇那些直白的書名,比如說我是XXX,風【蟹】流XXX等,一看就有一陣俗氣直衝心頭。小的架構與書名決定了,那幺就要開始寫作了,作為一個好的作者要時時刻刻為讀者著想,為寫作而付出,而不是任性而為。沒有讀者會在小讀一開始就硬去吞下作者所例的一堆設訂與資料,小說不是在寫報告,相信很多的讀者看小說時都會跳過序而直接看第一章吧因此那些所謂的設定與資料都是作者自己用的,例在正文中不是明智之舉,以己度人,沒人會有耐性那些東西,對讀者來說可有可無,可以另開新的專欄放在裏麵,但不要置於正文之中。比如這種最下層的手法:‘妖精:AT15DC20MV30又比如:這塊大地之上有精靈,魔族,矮人……矮人XXX,魔族十分殘暴XXX’又不是在玩遊戲,對這些數字式的資料並不會有太多人感興趣,寫小說並不同與寫報告,報告是一種生硬的數字文化,沒有多少人會喜歡讀那東西。更何況就寫作來說這些資料應是在文章之中漸漸、悄悄地描述出來,而不是在文章初始就把一切交代了。作者不應當一次性地在文章的開始就把所描繪的世界硬灌進讀者的腦中,應在正文中漸漸描繪出來,這本身就是考驗作者表達能力的事。小說是文字式的東西,作者可不能以例表的方式例出來。應用文字的手段去描述:中段的手法‘精靈是生活在森林中的長耳生物,她們愛好自然,天生美麗,身手十分敏捷,但力量懦弱。’上層手法,以劇性或對比描述想要描述的東西:‘(主角)在林森中精靈,這種傳說中的生物有著長長耳朵,在看到這隻精靈的第一眼(主角)被其美麗所震撼,他甚至分辦不出這隻精靈是男是女,隻知道她太美了,有如草原上盛開的鮮花。但是(主角)又親身體會到精靈並非隻有外貌美麗,她們像帶刺的玫瑰,(主角)的弓箭完全射不中她們,在森林之中她們如魚得水,在樹枝之間靈活跳躍,以樹幹避開(主角)的弓矢。’用這類的手法漸漸地將精靈的印象植入人心。但是這些是在正文之中所用的手段,因此書之初並用不到,讀者是一種容易麻煩的生物,所以書的初始不要開頭就把水弄得混亂,弄出一大堆地名人名,填雞似地硬要讀者記下去。因此,例一個比較簡單的地點,描述一下,然後合理地安排主角配角出場,地名與人名不要出現太多,弄得讀者眼花,好的作者是以淺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