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尋找(1 / 2)

通過對黎天華和劉藝萍社會關係的調查,警方並沒有發現具備犯罪動機的嫌疑人,同時與這兩人結怨並報複殺人的嫌疑人就更不存在了。據了解,兩名受害者的生活圈子幾乎沒有交集,除了都是R市師範大學的教職人員以外,兩名受害者之間再無任何共同特征。

劉藝萍於2004年退休,後經返聘,又在學校裏工作了三年多的時間,而黎天華則是2011年秋天才調到師範大學當領導的。可以說,黎天華根本就不認識劉老師,而劉老師也隻是聽說學校裏來了一位姓黎的副校長,跟自己的女兒是大學校友,但是私下裏並沒有過任何接觸。

兩起案件都呈現出典型的報複殺人特征。雖然學校裏有很多人都在謠傳,兩起案件是某個憎恨教育工作者的心理變態,為了報複社會而進行的“無差別殺人”,但是警方卻更加傾向於熟人作案的可能性。

(所謂“無差別殺人”,是指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之間沒有任何仇怨,隨機選擇作案目標的殺人方式,最早出現在2008年的日本秋葉原。)

因為兩名受害者無論從性別、年齡、生活背景等因素都相差甚遠,所以學校裏的人才會把這兩起案件區別於一般的連環殺人案來看待。因為一般的變態連環殺手在選擇受害目標的時候往往會遵循某個特定的原則。

麵對重壓,警方之所以還在堅持熟人作案的推測,一是因為從這方麵進行調查能讓他們有些抓手,不像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心理異常者那般毫無頭緒。

還有一個重要的依據就是,在第一起案件當中,黎天華的辦公室裏有被人粗略翻動過的跡象,警方認為凶手隻是想故意偽裝成侵財作案的犯罪現場,或者是想在犯罪現場尋找什麼東西(但是這方麵的推測尚未得到受害者家屬和同事的證實)。如果是變態殺人,翻動犯罪現場的行為則是不必要的。無論是故意偽裝還是尋找東西,這都說明凶手跟受害者之間存在一定的關係。

考慮到師範大學是兩名受害者之間唯一存在的聯係,警方將調查重點放在了師範大學的教職工以及家屬方麵。然而排查了若幹人員,他們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問題,這條路暫時遇到了阻礙。

另外,對於相關目擊者提供的一則信息:劉老師在遇害前一天,曾在家屬區附近接觸過一個大學生模樣的年輕男子。根據目擊者提供的體貌特征,警方正在加緊時間對師範大學的男學生進行排查。因為學生眾多,此項工作還需要進展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上午十點多,顧淞坐在辦公室裏認真翻看著兩起案件的卷宗。雖然根據相似的作案特征將兩起案件並案調查是毋庸置疑的選擇,他也相信犯下兩起案件的凶手是同一個人,但是仔細想想,這之中還是存在著一些細微的差別。

身邊的同事對於凶手翻動黎天華的辦公室這一舉動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看法,但他卻始終對這件事耿耿於懷。

所謂偽裝現場,在顧淞看來是不太可能的,因為沒有人會蠢到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到副校長辦公室裏去搶劫殺人,這樣的偽裝根本就沒有必要。凶手是個富於計劃、心思縝密的人,不會用如此幼稚的方式誤導警方,並且連擺放在明麵上的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都不拿走。所以,凶手翻動黎天華的辦公室應該還是為了尋找東西。

至於找的是什麼,顧淞不敢確定,但是結合案發先後的一些特殊情況來看,他推測凶手要找的東西應該是柒夜想管黎天華借的那六十萬。

可以肯定的是,翻動案發現場的人絕對不會是柒夜,因為柒夜那天沒有戴手套,所以才會把指紋留在辦公室的門把手和門框上,被警方所懷疑,但是勘察人員並沒有在黎天華的辦公桌和櫃子上找到柒夜的指紋。

如果不是柒夜,還有誰會知道關於那筆錢的事情呢?如果說警方查了這麼多天都找不到合理的犯罪動機,難道那六十萬才是問題的關鍵嗎?可是這樣一來,劉老師的案子又該怎麼解釋?

據黎天華的妻子交代,案發前,她並不知道有人管黎天華借錢的事情。他們夫妻二人感情和諧,幾乎沒有秘密,家裏的財產也是對彼此公開透明的。如果賬戶裏突然少了六十萬,她不可能沒有察覺。

初步還原事情的經過,大概應該是這樣的:5月21日晚上,柒夜打電話找黎天華借錢,黎天華約他5月22日中午在副校長辦公室見麵,想當麵再談借錢的事。然而,有人趕在柒夜之前到達了辦公室,用事先準備好的殺人凶器將黎天華殺害,事後翻動現場尋找那六十萬,結果空手而歸。當柒夜開門走進辦公室的時候,黎天華已經被人殺害,案發現場血腥恐怖,柒夜嚇得落荒而逃,因此成為這起案件的第一個犯罪嫌疑人。